10— 囤、柜、罐、桶及类似容器,容积超过300升
20— 门、窗及其框架、门槛
30— 窗板、百叶窗(包括威尼斯式百叶窗)或类似制品及其零件
90— 其他
本品目仅适用于本章注释十一所述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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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注释:
子目3925.20
子目3925.20包括用于封闭建筑物、房间等出入口的铰链式或推拉式门,但不包括用于封闭场地、花园、庭院等出入口的栅栏(也称为“栅门”)(子目3925.90)。
39.26其他塑料制品及品目39.01至39.14所列其他材料的制品:
10— 办公室或学校用品
20— 衣服及衣着附件(包括分指手套、连指手套及露指手套)
30— 家具、车厢或类似品的附件
40— 小雕塑品及其他装饰品
90— 其他
本品目包括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塑料(即本章注释一所述的材料)制品及品目39.01至39.14所列其他材料的制品。
它们包括:
一、用塑料片缝合或焊接而成的衣着及衣着附件(玩具除外),例如,围裙、腰带、婴儿围兜、雨衣、衣服腋下汗垫吸汗护垫等。可摘除的塑料兜帽和所属的塑料雨衣一起报验的,仍归入本品目。
二、家具、车厢或类似品的附件。
三、小雕塑品及其他装饰品。
四、挡尘片、防护袋、遮蓬、文件夹、公文套、书籍封面、读物封套及用塑料片缝合或粘合的类似防护用品。
五、镇纸、裁纸刀、吸墨水纸滚台、笔架、书签等。
六、螺丝、螺栓、垫圈及类似的通用紧固件。
七、环状、裁成一定长度并首尾相接或用紧固件连接的传动带、输送带或升降机带。
任何种类的传动带、输送带或升降机带及带料,只要和与其配套的机器设备一起报验,则不论其是否已经装配在机器设备上,均按所属机器设备归类(例如,归入第十六类)。此外,本品目也不包括用塑料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材料制成的传动带或输送带及带料(第十一类,例如,品目59.10)。
八、装有品目39.14的聚合物的离子交换柱。
九、装有羧甲基纤维素的塑料容器(用作冰袋)。
十、未制成特定形状或未在内部装有配件,专门适于盛装工具(带或不带附件)的工具箱、盒(参见品目42.02的注释)。
十一、婴儿奶嘴;冰袋;冲洗袋、灌肠袋及其附件;病残者残疾人及类似人士用的护理用垫;阴道环;避孕套;注射器用圆球洗肠用的胶球。
十二、其他各种物品,例如,手袋紧固件、衣箱包角、挂钩、装于家具底部的防护碗及滑轨、工具和刀叉等的手柄、穿孔小珠、表“玻璃”、数码及字母、行李标签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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