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实施,宁波海关助力三类再生料进口
“姜先生,您委托申报的42.2吨再生铜已通过宁波海关审核和查验,现在已经放行了,接着马上就会运输到工厂。”宁波金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报关员丁龙通知客户再生铜的进口情况,这是相关政策实施后,丁龙第一次申报再生原料。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再生铜及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图为:北仑海关关员为报关员讲解再生料进口政策
“在这个政策实施前,进口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需取得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明,并且要从宁波海关宁波港口岸北仑港区等18个限定口岸报关进口。”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进口科科长胡俊飞表示,“现在,这三类再生料只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便可以正常进口,不需要提供装运前检验检疫证书,进口后也无需熏蒸等手续,相比之前更为方便。此外,再生原料的质量比固体废物高,更有利于后续处理使用。”
作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丁龙申报前还来到北仑海关通关大厅现场咨询再生料进口相关问题。北仑海关及时告知对应政策,详细解答申报疑问,推荐企业结合利用“两步申报”“关税保证保险”等便利措施,使企业更好享受到政策红利,从而助力再生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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