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353 发表于 2020-11-19 11:14:18

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新闻发布会召开






11月18日,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会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副主任何华庆介绍了秦皇岛综合保税区的基本情况、比较优势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秦皇岛综合保税区是国家级开放平台,承担着支撑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封关运行后,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将自觉站在“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谋划,放眼全球招商引资,不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积极创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先入区,后检验”等制度,为入驻企业发展提供便利,努力成为秦皇岛市开放引擎和加工贸易基地。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11月17日,秦皇岛综合保税区通过联合验收组实地验收,将成为继曹妃甸、石家庄、廊坊之后的河北省第4家综合保税区。秦皇岛综合保税区位于开发区东区,原为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秦皇岛出口加工区。2019年9月5日,国务院批准秦皇岛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总规划面积2.04平方公里。作为我市对外开放的前沿和窗口,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地域特色优势,实行“境内关外”的管理体制,对区内企业采取领办制度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了一批重大项目达产达效。目前,已有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食品等行业的20余家生产、物流企业入驻。
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将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将国际贸易、进出口商品储存分拨及冷链食品进出口作为产业发展重点,形成加工贸易和保税检测维修为辅助的产业发展分布格局,并着力推进跨境电商、公共保税仓、融资租赁、仓库货物分类监管等新兴业态,重点引进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企业,提升区域货运周转量,增加地方税收,增强城市发展后劲,力争在“十四五”时期打造开放经济发展的先行区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集聚区,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答记者问实录
问: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都有哪些,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已落实了哪些优惠政策?
北戴河海关综合业务二科科长张健答: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国务院去年发布的3号文《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21项任务政策;二是综合保税区复制推广的自贸区政策;三是出口加工区原有保税加工、保税物流政策。
一、国务院21项任务政策
2019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 ),为秦皇岛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一是拓展国内市场。此前不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企业无法纳入国内增值税链条进行抵扣,进而割裂了区内企业与国内市场的联系。《意见》提出积极稳妥地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解决了长期困扰综合保税区连接国内市场的痛点问题,便于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二是提前适用政策。按现行规定,综合保税区验收合格后才可享受相关税收政策。《意见》提出将享受政策的时间节点提前至综合保税区获批之日,提早释放政策红利,有利于企业早入区,早投产,早见效。
三是释放企业产能。目前区内企业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须满足有关条件且报批,《意见》允许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也就是说不设条件、取消审批,释放企业产能,提高效益,助力区内企业更好地统筹两个市场。
四是促进内销便利。将区内生产制造的手机、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品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剔除,解决了内销比例高、批次多的区内IT类等企业申领相关许可证件繁杂的问题。
五是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对区内企业开展分送集报、外发加工等业务,一次性赋予企业相关业务资质,海关实施顺势监管。由企业自主备案、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便于企业更好地自律管理,自主经营。
六是促进研发创新。区内进口用于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件,解决了长期以来研发业务进口货物、物品无法申领许可证,或申领耗时长、手续繁琐的问题;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一方面给海关核销提供了政策依据,另一方面切实解决了研发企业核销难的问题。
七是建设创新高地。支持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创新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发展,目的在于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创新平台和保税监管制度优势,推进各类平台功能叠加、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凝聚改革合力,提升创新竞争力。
八是优化信用管理。对区内新设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企业,经评定符合有关标准的,直接赋予最高信用等级,体现政策倾斜,引导更多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企业向区内聚集,便于形成规模效应。
九是支持医疗设备研发。按现行规定,区内企业进口医疗器械需要办理注册或备案手续。《意见》提出在境外入区环节取消相关手续,待上述设备进入国内销售、使用时再按规定办理,有利于加速国际先进医疗技术的吸收和利用,带动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十是简化进出区管理。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出口关税、不涉贸易管制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免于办理相关手续,便捷进出区,海关实施后续监管。
十一是便利货物流转。通过利用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平台,对保税货物间的流转,由企业自行发送转入转出信息,系统自动对数据进行逻辑比对,卡口自动核放,企业自行运输,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升海关监管效能。
十二是试行汽车保税存储。突破现行的进口汽车“落地征税”政策,允许在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的综合保税区内开展进口汽车保税存储、展示业务。一方面有利于降低汽车进口企业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也是落实进一步扩大进口、拉动内需的具体举措。
十三是促进文物回流。利用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优化文物及文化艺术品从境外入区监管模式,简化文化艺术品备案程序,实施文物进出境登记审核,便利文物及文化艺术品保税存储、展示,进一步促进国内外文化交流,吸引境外文物和文化艺术品回流。
十四是开展检测维修。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监测和全球维修业务。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区内开展进出口检验认证服务。有利于区内产业向生产性服务业拓展,延长制造企业产业链,提升企业竞争力。
十五是支持再制造业。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航空航天、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等再制造业务,有助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十六是创新监管模式。这是海关总署深化关检业务融合推出的一项重要通关便利化措施,简单来讲就是针对境外入区的生物制品、食品、动植物产品的检疫和检验项目实施分步处置,实行“先入区,后检验”,提高通关效率。
十七是发展租赁业态。对注册在综合保税区的融资租赁企业跨关区进出口的大型设备,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解决飞机等大型融资租赁设备实际入区难的问题,更好地促进融资租赁等新型业态的发展。
十八是促进跨境电商发展。逐步实现综合保税区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促进跨境电商企业根据物流实际合理区域布局,更大范围享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十九是支持服务外包。《意见》体现国家鼓励区内企业在服务外包业务方面大胆探索、创新发展,促进区内跨境服务贸易开展。
二十是支持期货交割。在铜、铝、原油期货保税交割已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将期货保税交割的商品范围扩大至铁矿石、天然橡胶等大宗战略商品,提高我国在国际期货交易市场定价话语权,服务人民币国际化。
二十一是推广创新制度。将自贸试验区中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在所有综合保税区内率先全面复制推广。进一步拓展综合保税区的改革创新空间,最大范围释放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红利。
二、综保区复制推广政策
目前有27项:1.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制度;2.先进区、后报关制度;3.保税展示交易;4.保税维修;5.智能化卡口验放;6.融资租赁;7、期货保税交割制度;8.仓储企业联网监管;9.委内加工;10.出境加工;11.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12.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13.引入中介机构辅助开展保税核查、保税核销和企业稽查工作;14.原产地管理改革;15.国际海关AEO互认合作制度;16.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17.企业协调员制度;18.区内自行运输制度;19.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20.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制度;21.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制度;22.集中汇总纳税制度;23.“先出区、后报关”制度;24.“保税混矿”业务制度;25.“四自一简”业务制度;26.“开展保税研发”业务制度;27承接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加工”业务制度。
三、出口加工区原有优惠政策
1、保税加工方面。主要实行“四不、四免、二退、一保”等优惠政策。
四不: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国家对综合保税区内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四免:对生产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对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库设施所需进境的基础物资予以免税;对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进境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予以免税;对区内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余料、残次品、废品等销往境外的,免征出口关税。
二退: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汽实行退税政策。
一保: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外汇管理: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须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不须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配额许可证:货物可以在加工区和其他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
2、保税物流方面
保税仓储: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区内仓储的货物可进行分级、挑选、刷帖标志、改换包装等简单加工;综合物流企业可在不改变物权情况下,根据物权单位的指令,将仓储于保税仓库内的货物向区内、外企业、境外企业和其他保税区域自由配送;区外企业可将多种商品入区获得退税后,根据客户指令集运出口;国内采购企业可在货物价格低时采购存放于综合保税区,价格高时销售到国内,获得更高利润。或者企业自行分批提货、分批交纳进口关税,降低企业流动资金压力;进境或出境货物利用国内仓储费用低、人工费用低的优势,在综合保税区集中配送,降低物流成本。
进出境贸易:区内企业可以将业务从目前的保税加工扩大到物流、研发、检测、维修和售后服务,并允许从事采购零部件、原材料等销售境内、外的国际贸易;区外贸易公司可将货物实际保税仓储地转移到区内,实现区外货权区内存储,达到利润最大化;区内与境外间进出的贸易货物,海关实行备案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允许国家限制类项目进区经营;外商在区内从事贸易和服务贸易,不受区外政策限制;区内企业允许保留现汇,周转使用;贸易项下外汇可根据业务需要汇出境外;区内企业与区外之间可以用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等。
海关监管:综合保税区海关将参照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的监管模式,“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区退税”的监管原则,实行全封闭化、信息化、制约化的监管模式,努力做到手续简化、通关便捷、物流畅通、运作高效。区内企业与海关联网,无纸报关、报检;企业之间交易自由,不受任何限制,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内企业还可以多次报关,一次征税,减少大量资金占用。
问:综合保税区还有哪些政策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副主任何华庆答:秦皇岛出口加工区自2014年10月开始复制推广5项自贸区监管创新制度,分别为“自行运输”“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和“集中汇总征税”;自2016年起根据署加发172号和署加发277号文件要求,在出口加工区复制推广17项创新监管制度;后期又陆续推广应用“先出区、后报关”“一次备案、多次使用”“保税混矿”等5项制度。目前主要开展8项政策。
1.自行运输。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加工区企业,只要向货物转出转入地主管海关办理车辆备案手续,就可以使用普通的车辆在加工区内自行运输货物,极大降低了企业的运输成本。
2.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目前已有12家区内企业享受此政策,达到了方便企业申报和海关业务办理、减轻企业负担的的效果。
3.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秦皇岛出口加工区积极推广“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报关模式,并取得实效。具体为:允许区内企业开展二线业务时分批次进出货物的,可以先凭卡口核放单办理货物的实际进出口手续,再在规定期限内以备案清单或者报关单集中办理海关报关手续,海关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进行监管的一种通关模式。“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模式加快了货物流转速度,节省了企业报关成本,提升了通关效率。目前,秦皇岛出口加工区已有5家企业开展该项业务,占注册企业21.7%。
4.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将进出境备案清单申报项统一简化,有利于企业缩短申报时间、降低申报误差。截至目前,已有12家企业享受此政策,有效地降低企业和现场负担,提高了通关效能。
5.集中汇总征税。已有1家企业在秦皇岛出口加工区开通了汇总征税业务,2018年,共办理汇总征税报关单112票,征收税款317.68万元。汇总征税有效缓解了逐票征税与通关效率之间的矛盾,显著缩短了通关时间,有效降低了企业的通关成本。
6.智能化卡口验放。海关依据辅助系统卡口核放单,运用智能化设备自动读取电子车牌号码、集装箱号、车载重量(电子地磅数据)等监管数据,进行海关监管信息的自动比对、风险判别,实现卡口验放与区内企业账册联动。目前已在加工区全面推广应用,有效提高了通关效率,平均减少通关时间1小时。
7. 先出区、后报关。根据总署2018年第198号公告,企业对出境货物,通过金关二期特殊区域管理系统凭核放单先行办理出区手续,再向海关报关,区内企业已全面推广应用。
8.一次备案、多次使用。区内企业在主管海关一次性备案企业进出货物信息等内容,经海关核准后,可以在海关业务中多次使用,目前已在加工区推广应用。
其余19项政策虽已复制推广,但因区内企业无相关要求,暂未被应用。近年来,秦皇岛出口加工区推广实施了功能拓展及多项通关制度改革,特别是自贸区政策复制推广为秦皇岛出口加工区带来了新的机遇。但一直以来,秦皇岛出口加工区受制于区内企业少、科技含量低、业务规模小、业务种类单一的影响,多种改革措施和优惠政策因企业需求不足而无法推广。下一步,综保区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问:综合保税区对全市的经济拉动作用有哪些?
秦皇岛出口加工区经济管理部部长李琨答:综合保税区是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对全市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以及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着十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可以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促进加工贸易做大做强。根据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类型的政策指引,目前在全国已运营的综合保税区中,保税加工类产业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食品和装备制造业等为主,秦皇岛综保区可以依托开发区东区雄厚的大型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完善先进制造产业链体系,打造区港一体化的加工制造中心。
二是可以推进现代保税物流业发展。围绕中信戴卡等重点企业及相关配套产业,为区内外企业提供保税物流服务;打造集运输、仓储、采购、分销、包装、货代和物流信息平台等服务为一体的国际物流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大力引进有实力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地区总部。
三是可以发挥综合保税区的辐射效应,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综合保税区不仅可以吸引项目到园区落地,而且可以吸引与区内产业配套的企业在园区周边落地,形成完整的产业集群,产生协同及积聚效应,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下一步我们会加大综合保税区政策宣传力度,在机制体制改革到位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出综保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比如利用综保区保税平台优势,为我市进出口企业提供保税仓储、保税分拨配送及国际中转等服务;与北戴河康养产业合作,利用现有医疗资源,打造高水平健康医疗体检中心;利用跨境保税商品展示中心,做好文化产业延伸业务,探索发展文化贸易,开展文物回流和世界艺术品展示业务,促进秦皇岛旅游业的发展。
四是发挥综合保税区开放型经济特点,助力国际化城市建设。综合保税区是秦皇岛国际化窗口,借此可谋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试点、肉类和冰鲜水产品指定口岸、国外商品展示中心和一站式体验式消费中心等项目,围绕国际贸易、保税物流、保税加工、跨境电商产业链条,积极培育“国际贸易、现代物流、跨境电商、保税服务”四大业态,集中打造服务全市、辐射华北东南部和辽东地区、面向全国的国际商品集散交易中心,促进秦皇岛市进出口贸易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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