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海关向自治区文物局移交一件涉案的国家三级文物 东晋环首铁剑由新疆博物馆收藏
上图为19日,乌鲁木齐海关向自治区文物局移交了东晋环首铁剑。下图为出土于新疆伊犁昭苏县的国家三级文物东晋环首铁剑。(通讯员张子力岳磊摄)
新疆网讯(记者 李宁艳)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11月19日,乌鲁木齐海关向自治区文物局成功移交了一件涉案的国家三级文物。目前,这件出土于新疆伊犁昭苏县的东晋时期的环首铁剑已由新疆博物馆收藏。
据悉,这件涉案的走私文物是2019年11月16日,乌鲁木齐海关所属的霍尔果斯海关在对一名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过机查验时,查获并罚没扣留的。
后经自治区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名称为环首铁剑,长约23.5厘米,宽约6厘米,判断年代为东晋。
结案后按照相关规定,该罚没文物将移交给自治区文物局。
霍尔果斯海关关员岳磊介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珍贵文物禁止出境,一般文物限制出境,携运、邮寄文物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文物出境许可证》和相关鉴定标志,予以验放。不向海关申报的,不论是否藏匿,均属走私行为,海关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没收或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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