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雄律师:代购超过多少钱可能构成走私犯罪要判刑?
来函咨询:我一个朋友做代购的,主要是化妆品、包包之类的东西。她是通过华人转运公司运进来的,至于商品是怎么具体报关或者报关没有,她一概不知。前段时间,她有一批货在海关老清不了关,一开始转运公司还说正在处理中,正在清关中,正在解决中什么的。后来就联系不到人了,再后来就说涉嫌走私,转运公司的人被抓了。前两天上,海关缉私警察也到我朋友家来调查取证了,拿走了她的工作用的笔记本电脑,做了一份笔录,就离开了。我朋友担心,她种情况会不会有问题,一般代购要超过多少钱才会判刑?复函要点:代购不当然构成走私犯罪,关键是其代购进口的商品是否合法地向海关申报纳税了,根据你所述信息尚不足以判决你朋友是否涉案,特别是在目前跨境电商兴起的背景的,变得尤其复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起刑点是偷逃税额10万元(个人犯罪)和20万元(单位犯罪)。这里还要说明一下,这个偷逃税额是指所有偷逃税额的加总,而不是指单次的偷逃税额。相关偷逃税额与量刑的对应关系详见下表: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走私犯罪辩护。居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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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律事务评论 编辑:胡青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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