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6903206 发表于 2020-11-27 09:42:58

香港人在香港制作虚假报关单证用于进口二手挖掘机是走私犯罪吗?

香港人在香港制作虚假报关单证用于进口二手挖掘机是否构成走私犯罪?


来函咨询:2019年6月份,黄埔海关缉私局查办的一起低报价格走私二手挖掘机案。我有一个亲戚是香港人,他受雇于一家香港贸易行,专门代理二手挖掘机进口到中国内地的业务。他其实什么都不懂,就听从老板的安排在香港制作报关用的合同、发票等,向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中检证》等。他老板涉嫌上述走私案件被抓了。请问像我亲戚这种情况,有没有问题,算不算走私?

复函要点:所谓低报价格走私系指向海关申报的价格(申报价格)低于真实的成交价格;通过向海关提供虚假的报关单证作不实申报,欺骗海关,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所以,在此类案件中,制作虚假报关单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如果当事人明知所从事的是欺骗海关的行为(不实行为)依旧去实施,那么有很大机会是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如果根本不知其中有欺骗行为,只是根据老板的意见制作文件,是一种中性的职务行为,那就另当别论。这都要根据具体情来分析。(吴国雄 海关律师复函)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走私犯罪辩护。居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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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律事务评论 编辑:胡青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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