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精英论坛's Archiver
论坛
›
【外贸新闻板】
› 海关总署: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1234567899
发表于 2020-12-3 15:55:23
海关总署: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12月3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9025199010”等14个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其中商品编号3005901000和3005909000项下属于危险货物的、商品编号3808940010项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仍按出口危险货物或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海关总署: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