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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cola
发表于 2020-12-3 18:40:48
海关总署:对部分医用手套等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9025199010”等14个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其中商品编号3005901000和3005909000项下属于危险货物的、商品编号3808940010项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仍按出口危险货物或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执行。
(原标题《关于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告》。编辑 高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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