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 发表于 2020-12-10 15:07:06

解读| 应对 | 回顾 | 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调整



为促进外贸稳增长,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近期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2020年54号)。该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P1政策解读

News

本次调整公告的主要内容有:

NO.1 剔除

剔除原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199个十位

商品编码。

NO.2 调整

调整原目录中35个商品编码的禁止方式。

NO.3 修改

修改2条注释。

NO.4 延续

调整后目录仍按2014年90号公告有关规定

执行。


具体调整情况可以扫描下图二维码查看
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调整的商品目录



经过此次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还剩余1727个十位商品编码。
P2应对举措

我们公司是加工贸易企业,涉及调整后目录商品生产怎么办?
如果你司现用于加工贸易生产的商品编码被调整列入了目录,别急!参照2014年90号公告相关规定:
一、企业在2020年12月1日前设立的手、账册可以继续执行,但是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
二、如果手、账册到期还没有执行完毕,不能再延期,企业可以申请按内销、退运或其他规定办理。
A

根据前期数据分析,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有2家印刷礼品包装纸的加工贸易企业料件和成品被调整纳入禁止类商品目录。针对企业面临的困境和诉求,该关指导企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设立手册进行过渡,同时引导企业采取向产业链上游扩展进口纸浆造纸生产、进行产业链转型升级等举措应对政策调整。











礼品包装纸成品和料件图片

我们公司未开展加工贸易生产,这目录调整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如果你公司生产用进出口货物不属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或者原先属于但是此次调整后被剔除,恭喜!你公司具备开展加工贸易的资格,可以向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设立保税底账,开展加工贸易生产。
A

此次剔除出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后可以开展加工贸易的199个商品编码主要涉及:

(1)鲜或干的西洋参;

(2)31章化肥类大部分;

(3)7207-7217项下的部分钢材商品;

(4)8506101110扣式无汞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等,可扫前文二维码见详情。

目录调整前咨询开展西洋参加工的企业抓紧时间,现在可以做加工贸易啦!

那开展加工贸易有什么政策优惠?
料件进口时暂缓缴纳进口环节税,减少资金占用;保税进出口货物享受免证等通关便利政策等等,不要太多。具体业务办理可以立即咨询主管海关。
A

P3政策回顾

目前在执行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源于《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54号公告便是基于2014年90号公告目录。除了此番被调整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外,2014年90号公告还有几项重要规定,时间久远,也请大家和小编一起来回顾下吧。

(一)除了禁止类目录中单列的商品外,以下情况也按照加工贸易禁止类进行管理

NO.1 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种子、种苗、种畜、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

NO.2 生产出口的仿真枪支;

NO.3 属于国家已经发布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商品。

(二)以下情况,不按加工贸易禁止类管理

NO.1 深加工结转转入

用于深加工结转转入,或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经实质性加工后出区的商品;

NO.2深加工结转转出

用于深加工结转转出,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再进行实质性加工的商品。

(三)其他规定

NO.1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从事相关商品加工贸易的企业除外。

NO.2 外发规定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外企业均不得将禁止类商品外发进行实质性加工。

NO.3 实质性加工

本公告及所附目录中,所称“实质性加工”参照《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122号)执行。

NO.4特别注释

在公告所附目录中,还有12条特别注释(经2020年54号公告调整后剩余10条)。其中11条注释为对应商品编码特定情况下使用进口料件的排除条款,剩余1条为对应铜矿砂商品编码项下开展铜精矿加工贸易适用的特别规定。



(来源:福州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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