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0-2021年度采暖费的通知
温馨提示2020年底将至。依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用热户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逾期未交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日违约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未签订合同的,日违约金额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
为切实保障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避免因缴纳供热采暖费不及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温馨提示区内广大用热户,请您及时联系相关供热单位尽快缴纳2020-2021采暖季供热采暖费,切勿因逾期产生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各供热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空港片区】
供热单位: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东五道湖滨社区服务中心或东七道天保热电供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956500或84958305
【临港片区】
供热单位:华能临港热力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泰达海澜花园北面822路终点站(泰达星海湾站)旁
联系电话:6662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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