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业务知多少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业务
01 品种目录
根据《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实施备案管理的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包括:
蔬菜(含栽培食用菌)
茶叶
大米
禽肉
禽蛋
猪肉
兔肉
蜂产品
水产品
02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
《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03 申请条件
种植场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组织均可申请。
养殖场
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应符合以下条件:获得农业主管部门养殖许可;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协议。
04 申请材料
食品(蔬菜、茶叶、大米等)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原件
申请人合法使用土地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种植场平面图(复印件)
种植场的土壤和灌溉用水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要求种植场建立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原件
种植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身份证,技术人员有关资格证明或者相应学历证书(复印件)
种植场常用农业化学品清单原件
水产品
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申请表原件
养殖场水产养殖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原件
养殖场法人代表/承包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必要时)(复印件)
养殖场平面示意图及彩色照片原件,包括场区全貌、养殖池、药房、饲料房、进排水设施等
养殖塘(池)分布示意图及编号原件
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
所用饲料的品名、成分、生产企业许可证号及生产企业原件
所使用药物(含消毒剂)品名、成分、批准号、生产企业、停药期清单原件
养殖技术员、质量监督员的资质材料(复印件)
蜂产品
出口蜂产品原料备案养殖场申请表原件
申请单位对养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养蜂场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名称和设置、养蜂用药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购买、贮存、发放等)、养蜂用药督查制度及相应的督查记录、养蜂现场跟踪监督指导计划、蜜蜂养殖操作规范、养蜂户投售原料标识卡(样张)、养蜂户档案、养蜂日志(样本)、蜂蜜及蜂王浆追溯管理制度等原件
养蜂场管理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名单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各养蜂生产小组所属区域及养蜂户数、蜂群数清单原件
企业和养蜂场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畜禽
出口禽畜原料养殖场备案申请表原件
农业行政部门颁发的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场区平面图和行政区划位置图原件
动物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疫病防治制度、人员和车辆进出控制、病死动物处理、疫情报告等原件
饲养用药管理制度,包括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用药管理制度等原件
饲养场和出口企业签订的合同(适用于合同饲养场,复印件)
蛋禽
出口禽蛋原料养殖场备案申请表原件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包括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疫病防治制度、用药管理制度原件
饲养管理制度,包括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活禽出入场管理制度原件
养殖场行政区划位置图、场区平面示意图原件,标明大门、禽舍、生活区、水域、饲料库、药品库等
养殖场和出口加工企业签订的合同(适用于合同养殖场,复印件)
由拟供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代为办理的,需提供养殖场委托生产企业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上述资料均为纸质版,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05 办理流程
1.种植养殖场向所在主管海关申请备案
2.文件审核,必要时实施现场审核
3.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06 办理形式
种植养殖场所在地主管海关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
07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填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2.种植养殖场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3.申请企业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4.申请企业对养蜂场拥有管理权(仅适用于蜂产品)
文 / 樊建康、吴傅荣
(宁波海关)
文章来源于《中国海关》杂志11月刊
编辑:常相婧
发布:高扬
出品:中国海关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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