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监管无纸化常见Q&A
上一期我们针对公告内容做了一系列的温馨提示,今天就让我们看看网友们关注的重点问题该如何进行解答吧。
Q
反结关申请不太明白,实际操作会发生在什么时候?
A
反结关申请发生在海关完成结关后。举例:船务代理需更改相关数据(比如下一港海关发现本港海关关封数据有误),则由船务代理向本港海关发起反结关申请,完成反结关后进行相应数据更改操作。
Q
结关申请是否要装卸货完毕才能发送?
A
结关申请原则上在?相关登临完成,?单证申报状态为放行,?货物装卸完毕后发送,即船舶已处于可进境解除监管或离港的状态,在此情况下可申请结关,结关后相关数据不可更改。
Q
兼营船舶内外贸转换该如何申报?
A
船舶监管类型将新增兼营性质,外转内申报在进港单证报中进行,内转外申报在出港航行计划中进行。
Q
离港船舶要修改目的港是先取消航次再重新发送新目的港,还是可以直接重新发送新目的港修改报文?
A
新的申报逻辑下,只要离港单证报还未发送,则可直接重新发送离港动态修改目的港;若有其他申报项要修改或其他不确定情况,也可以取消航次重新申报。
Q
沿海空箱调运申报在无纸化监管后,码头港区该如何获知海关已放行并操作调箱?
A
现行情况下,码头暂无法获取空箱调运电子放行信息,请以申报地海关的实际操作为准。(如:上海海关所属虹口海关将延续纸质箱单盖验讫章确认的形式提供给码头进行空箱调运。)
Q
征收吨税的三联单(吨税申请书、国籍证书、吨位证书)纸质版的是否依然需要提交?
A
本次船舶监管无纸化公告内容未提及船舶吨税征收操作,故船舶吨税征收需提交的纸质申请和证明材料仍按现行规定操作,但原先在办理船舶进出手续时需提供核验的吨税执照复件可不必再提供,如不确定船舶是否持有有效吨照的可在申报时申请核验船舶电子吨税执照。
Q
无纸化监管后还需要哪些纸面材料?
A
仍需提供的纸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入出境证书,船务代理企业及船舶备案审核更改涉及的关键证明材料,需要海关进行退单、删单操作的申请材料,涉及吨税免征等情况说明事项的材料,系统传输故障或其他海关监管需要的纸质材料等。
供稿单位:上海海关
海关提醒 | 船舶监管无纸化来了,相关业务将这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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