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策在吉林省正式落地
央广网珲春12月24日消息(记者刘源源 延边台记者张洋)随着331立方米樟子松板材12月23日在吉林省对俄罗斯口岸——珲春铁路口岸卸货,吉林省首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在珲春海关完成申报进口,标志着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策在吉林省正式落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策是2019年海关总署出台的支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21条新政之一。与小规模纳税人相比,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后,企业可直接与区外国内客户进行业务往来并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进口自用设备按内销比例补税等政策,解决了长期困扰综合保税区链接国内市场的痛点问题,有效降低了企业税收成本,便于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珲春森拓工贸有限公司经理杨正群表示:“获批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后,给我们企业带来了极大便利。首先不需要再缴纳关税的加工费的关税;第二我们可以直接把发票开给客户,给销售和与下游企业衔接带来了极大便利;另外,我们的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这给企业减轻了负担,单是在加工费税关这方面,我们一年就能节省20万元的加工税费,给企业增加了活力。”
截至目前,在海关总署支持综保区发展的21条新政中,委托加工、“四自一简”管理、保税货物便捷流转、简化进出区管理、“先入区、后检测”、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十几项政策,已先后在吉林省两个综合保税区落地,极大激发了区内企业技术升级、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有望持续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助力外贸回稳向好。珲春海关综合保税区综合业务科科长盖云天表示:“珲春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获批后,区内符合规定的企业可申请成为试点企业,享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待遇。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国内采购货物和服务取得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试点企业可同时存放保税货物和非保税货物,对非保税货物进出区取消了报关手续,由企业自行管理。区内试点企业将可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充分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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