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值6亿元,深圳海关侦破利用跨境电商平台走私案
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通讯员刘柏辉 近日,深圳海关对外通报,根据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行动部署,在深圳市公安局的协助下,该关开展“使命2020-13”跨境电商走私集中打击行动,成功端掉一个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刷单”走私化妆品、奶粉、红酒等货物入境的走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整个案件涉案值超过6亿元。制作虚假单据隐瞒真实行为
据介绍,2020年7月,深圳海关接获一起利用跨境电商平台走私线索,该关缉私部门随即开展摸查,经过了两个多月的侦查摸排和调查取证,基本摸清了涉案团伙的走私手法。
经查,涉案公司以明显低于进口应缴税款的价格接受境外客户委托,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化妆品、奶粉、红酒等货物,通过制作虚假合同、发票等报关单据,以“网购保税进口”方式报关进口,在联系物流公司办理清关手续后运至保税港区仓库,再制作虚假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三单”将货物化整为零“刷单”出区,流至深圳、广州、福建等地货主。
随着抓捕时机成熟,近期,相关部门开展了收网行动。行动当天,300名警力分成若干个行动组到达指定地点,随着指挥部的一声令下,冲入既定的抓捕点和查缉点,一举打掉通过“网购保税进口”伪报贸易性质方式的走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化妆品、奶粉、红酒一批,整个案件的涉案值超过6亿元。
跨境电商平台应合规发展
深圳海关提醒,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要合规发展,对参与制造或传输虚假交易、支付、物流“三单”信息、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未尽责审核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况的企业,海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利用其他公民身份信息非法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海关按走私违规处理,并按违法利用公民信息的有关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据了解,根据海关总署194号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起提高跨境电商进口限值限额,消费者单次交易限值提升至5000元,年度限额提高到2.6万元,还进一步增加了正面清单商品种类。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规定,消费者(订购人)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明确对盗用额度、二次交易、虚假交易进行处罚。 涉案值6亿元,深圳海关侦破利用跨境电商平台走私案 电商平台必须要规范他们了,有很多不法商家在网络购物平台,公然实行诈骗还被平台包庇,这些骗子肆意妄为,希望国家尽快加大力度严惩这些不法分子,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影响的公民的价值观,到了非打击不可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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