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168 发表于 2021-1-1 09:23:49

2021年1月1日起,出口蒙古国货物可享关税减免

2021年1月1日起出口蒙古国货物可享关税减免。

日前,蒙古国已完成《亚太贸易协定》,并拟于2021年1月1日起与有关成员国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安排。根据关税减让安排,蒙古国将对366个税目削减关税,主要涉及水产品、蔬菜水果、动植物油、矿产品、化学制品、木材、棉纱、化学纤维、机械产品、运输设备等,平均降税幅度24.2%。

《亚太贸易协定》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区域优惠贸易安排,成员包括中国、韩国、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老挝及蒙古国。其前身为1975年签订的《曼谷协定》,我国于2001年加入该协定。截止目前,6个成员国已对1万多个税目产品削减关税,平均降税幅度为33%。蒙古国的加入,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提升两国贸易便利化水平。

届时,深圳外贸企业出口相关货物至蒙古国即可向海关申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凭借该证书在蒙古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深圳海关提醒各相关出口企业应尽早了解《亚太贸易协定》关税减让安排、原产地规则及其操作程序,积极申办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以便及时享受关税优惠和通关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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