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文某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提起公诉
文某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一案,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报送至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文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文某某,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文某某受他人雇请驾驶并纠集其他货车运输走私冻品,经鉴定,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肉类产品,文某某为他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提供帮助,依法应当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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