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16749731 发表于 2021-2-11 14:00:32

红酒箱藏火腿508只,缉私部门要和你“谈一谈”



图为:上海外港海关查获伪报、夹带进口红酒1903箱



图为:上海外港海关查获伪报、夹带进口火腿508只(1)

2月5日,上海外港海关在一批上海进境、后续计划运往金华保税仓的货物中,查获伪报、夹带火腿508只,拉菲、木桐、靓次伯、作品一号等高档红酒1903箱。该批货物申报品名为100分庄园酒和百诺经典干红,申报金额19271.76欧元,申报重量13423.5千克。



图为:上海外港海关查获伪报、夹带进口火腿508只(2)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批货物以藏匿、瞒报、伪报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涉嫌偷逃税款、逃避口岸检疫和食品法定检验,存在关税流失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已构成走私行为。

海关提醒:海关总署对进口肉类产品实行检疫审批制度。进口肉类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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