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回国需运回其在华所购个人物资 应如何办理海关手续?
来函咨询:我一个东南亚籍朋友,在中国的工作签证已满,现需要回国。她在中国居住了一年多时间,生活期间购买了大量生活物资,其中一些送给朋友了,还有一些则需要保留快递回国,但是数量比较大。有熟悉海关报关的朋友说,她属于非居民长期旅客,运个人物品出境,需要向主管海关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报单》,有人又说不用。请问应该怎么办理海关手续?
吴国雄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2018修正)》规定:非居民长期旅客申报出境原进境自用物品时,应当填写《申报单》,并提交身份证件、长期居留证件、提(运)单和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因为该外籍人士所需运出物品系在中国所购,不符合上述规定。建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2017修正) 》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由物品所有人凭有效的出境证件在出境前办妥海关手续。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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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编辑:张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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