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一模一样且包装完好,这批拖鞋却被拦下
2月22日,经FITFLOP商标权利人确认,泉州海关此前查获的32940双拖鞋为侵权商品,权利人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据悉,石狮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日前申报出口一批拖鞋,泉州海关关员查验时发现,整柜货物码放整齐,每双拖鞋均包装良好,显著位置印有“FTTILOP”标识,均与企业申报信息相符。但通过对品牌及标识的反复比对,细心的查验关员发现该品牌标识与“FITFLOP及图形”商标极为近似。
经联系FITFLOP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货物上的标识与其备案商标构成近似,权利人提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目前上述货物已被海关依法扣留,待进一步调查后处理。
近年来,泉州海关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并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共查获侵犯知识产权货物35批,查扣货物131.95万件,涉及华为、小米、Nike(耐克)、Adidas(阿迪达斯)、DORCO(多乐可)等18项商标专用权,涉及货物种类为手机、刮胡刀、鞋、包袋、拖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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