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22277 发表于 2021-2-24 23:03:57

如果精神药品可以自由寄递,你不觉得可怕吗?

2月17日,上海海关所属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X光机例行查验时,发现1件申报品名为“营养品”的进境包裹机检图像显示异常,现场关员随即进行开箱,查获药品共计100粒,经确认为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唑吡坦”。



图为:上海邮局海关查获二类精神药品“唑吡坦”

2月22日,在另一个申报品名为“维他命”的进境邮件中再次查获180粒精神类药品,经确认为一类管制精神药品“安非拉酮”。目前,以上2起案件都已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我国对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管制,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唑吡坦”和“安非拉酮”分别属于国家第二类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为管制药品,长期大剂量服用易使人产生依赖并成瘾,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海关提醒:切勿随意携带、邮寄精神药品出入境,谨防触犯法律。因个人治疗疾病需要,携带、邮寄精神药品需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及个人身份证明,海关在“自用、合理”范围内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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