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951221222 发表于 2021-2-25 14:46:55

海关来解答 |“190克海马干,也不让带?”



图为:成都双流机场海关X光机检查现场

2月20日,成都海关所属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关员在一名入境旅客行李箱内查获海马干20尾、净重190克。

当日,海关关员在对开罗至成都航班进行监管时,注意到一名旅客行李箱的X光机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其中一个铁盒内装有若干用锡箔纸包裹的物品,层层“抽丝剥茧”后,一尾尾海马干呈现在关员面前。

经现场清点称重,该旅客行李箱内共有海马干20尾、净重190克。目前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已对该批海马干作暂不予放行处理。

据了解,海马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海马干属于珍贵动物制品。

海关提醒: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外,非法携带、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的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海关将依法予以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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