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1812 发表于 2021-2-28 11:49:27

撤回海关行政复议还能再向法院提行政诉讼告海关吗?



  来函咨询:我司因为出口货物被海关认定为申报不实,海关对我司进行了行政处罚。我司不服,向上一级海关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海关提出减少行政处罚的金额,让企业考虑撤回行政复议。请问如果我司撤回行政复议之后,还有机会再提行政诉讼告海关?

  吴国雄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八条,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走私犯罪辩护。居于深圳。

  欢迎转载、分享,请注明来源及作者。侵权必究。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编辑:张汉娜

  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撤回海关行政复议还能再向法院提行政诉讼告海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