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401 发表于 2021-3-10 18:10:42

青岛保税港区税务局:积极做好机动车发票使用政策宣传

半岛网3月10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21年5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将在全国试行。针对保税港区机动车销售企业实际需求,为了进一步帮助辖区机动车销售企业及时掌握最新政策,熟悉操作流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主动作为,组织人员到青保进口商品总部基地开展《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宣讲。



宣讲过程中该局工作人员向辖区车企详细、全面地介绍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相关内容,特别就其意义、制定原则、政策及操作新变化以及注意事项等重点事项进行详细介绍,使纳税人对该办法有了深入的了解。培训环节结束后,就与会纳税人代表提出的自己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该局工作人员一一进行针对性解答,切实解决了纳税人实际问题。

青岛国际汽车口岸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部长仇贵林表示:“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部门急纳税人之所急,针对汽车销售企业实际情况开展政策宣讲及问题解答,帮我们解决了实际业务中遇到的政策和现实问题,可谓正当其时,我们车企对税务部门主动靠前服务真心感谢和认可!”

保税港区内青保进口商品总部基地作为全市最大进口车销售场所,从事汽车销售企业众多,接下来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将根据辖区车企实际需求,持续做好各类政策培训辅导工作,着力解决纳税人经营活动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办好惠民实事。

通讯员 张兆宏 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青岛保税港区税务局:积极做好机动车发票使用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