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zhengmin 发表于 2021-3-26 13:55:11

海关总署对RCEP原产地规则两项重要内容的阐释说明

2021年3月25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在主持吹风会时介绍说,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签署,目前各方正在抓紧推进协定的核准生效工作。今天请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先生,介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国内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政策例行吹风会的还有: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余本林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负责人何亚琼先生,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司长姜峰女士。
姜峰在回答澎湃新闻记者关于海关总署对RCEP原产地规则与以往自贸协定内容的区别会有哪些安排等问题时介绍说,区域累积规则和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是RCEP原产地规则当中两项重要的内容。累积规则是指在确定一项产品的原产资格时,可以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成员方的原产材料视为生产国自己的原材料加以累积,从而使出口产品更容易达到关税减让的条件。与双边的自贸协定相比,拥有15个缔约方的RCEP累积规则将进一步降低产品获得关税减让的门槛,更有利于扩大产品出口。举个例子,假如我国的一家工厂生产冰箱出口东盟,生产中使用了韩国的压缩机及其零部件,超过冰箱总机价格的60%,如果适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由于没有达到规定的区域价值成份40%的原产地标准,出口东盟不能享受关税减让。但是在RCEP项下,韩国压缩机可以视为区域的原产材料加以累积,出口东盟就可以享受关税减让。
姜峰指出,经核准出口商的制度是指能够熟练运用原产地规则的企业,经过海关核准可以自行出具原产地证明,并且享受关税减让的一种制度。一些发达经济体之间签署的自贸协定都不同程度采用了这项制度,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在我国已经签署的自贸协定当中,中国-瑞士、中国-冰岛、中国-毛里求斯等自贸协定也采用了这项制度,只是双边的贸易额比较小。RCEP将大规模实施这样一个制度。
姜峰强调,总体来说,经核准出口商的制度叠加区域累积规则,将极大地便利RCEP成员方的产业合作和区域供应链的优化,同时也对企业熟练掌握原产地规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关将面向广大进出口企业做好宣传培训和辅导,也请企业关注相关政策发布,学习运用原产地规则,充分享受关税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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