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100克,被海关查获!
3月30日,经鉴定,大连邮局海关在邮递物品监管渠道查获的3件饰品均为红珊瑚制品,共计约93克。
大连邮局海关查获的红珊瑚制品。刘淼 摄
海关查验关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人工开箱查验时,发现一件申报物品名称为“雕刻摆件、手串”的包裹中的一条项链、一条手串和一件胸针外观疑似为红珊瑚制品,立即将该邮件进行查扣。
大连邮局海关查获的红珊瑚制品。王欣祥 摄
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以上三件物品均为红珊瑚制品。红珊瑚由珊瑚虫堆积而成,生长极其缓慢,因其稀有及不可再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为我国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采摘并限制国际贸易。
海关提醒
根据《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寄递、携带、运输濒危物种及其制品出入境的,必须持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海关申报。切勿随意寄递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境,以免触犯法律。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编辑制作
转载请按以下格式注明来源↓↓↓
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
资料:大连海关
文字:刘淼 邹廉青 毕重伟
制图:张欣
编辑:秦龙 何鑫
校对:鞠传强 孟颖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