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值120万元!南宁海关查获涉嫌走私海马干7000余尾
日前,南宁海关缉私局隶属龙邦分局在靖西市吞盘乡查获一起涉嫌走私海马干案,现场查获涉案海马干等珍贵动物制品一批,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3月25日下午1时许,龙邦分局民警在靖西市吞盘乡对一辆有违法嫌疑的五菱牌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内装有一批疑似海马干等珍贵动物制品,且无任何合法有效手续。经依法进行清点,该批涉案货物为海马干7535尾,海龙干110千克,地龙干155千克,案值约120万元。目前,龙邦海关缉私分局已对该案刑事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抓获犯罪嫌疑人 赵习勇 摄
清点涉案海马干 赵习勇 摄
涉案海马干 赵习勇 摄
涉案海马干 赵习勇 摄
缉私民警提醒:“珍贵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明确规定海马属所有种归类海龙鱼目海龙鱼科,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刑法》第151条规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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