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02131 发表于 2021-4-19 13:57:11

陕西省首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落地

阳光讯(记者 邓龙辉)日前,一票品名为“飞机制造用密封胶”的保税料件通过“余料结转”的贸易方式,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中国航空技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顺利流转至中航西飞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标志着陕西省首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正式落地。

西安海关介绍,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是海关实施的以企业集团为单元,以信息化系统为载体,以企业集团经营实际需求为导向,对企业集团实施整体监管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该模式实现了保税货物在集团内企业间自由流转、自主申报、自主存放,标志着海关加工贸易的管理对象由单一的具体企业扩展至整个集团。

作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了集团旗下两家下属企业的加工生产,该批保税料件正是由集团另一家下属企业调拨至西飞公司。公司关检业务部部长冯菁介绍,在改革实施前,同一集团下不同企业间的保税料件无法实现自由流转,保税料件需通过退运出境再复进境或者进出综保区的形式实现企业间流转,物流成本高并且流转效率低。改革试点实施后,实现了集团内企业间保税货物的自由流转、自主存放,打破了原有监管制度下的货物流转藩篱,解决了集团企业加工贸易发展的堵点问题,使集团企业运作更加高效灵活。

西安海关所属关中海关关长徐继民表示,这项改革措施刚开始仅在广东、江苏、上海等沿海地区试点,我省并不在试点范围内。关中海关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时,通过企业调研了解到西飞公司对该业务的需求,西安海关积极向海关总署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并为做好政策落地,就系统运行、风险把控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最终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落实到企业。

徐继民表示,西安市加工贸易的主要业务类型为航空航天零配件制造、大型装备业制造、半导体产业链制造,集团类企业的集群发展是我市加工贸易发展的显著特点之一。以企业集团为管理对象的监管模式,解决了当前形势下集团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体现了海关“顺势监管”的管理理念,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具体举措。该项改革措施还赋予集团企业“多元化担保措施”“保税货物先销后报”等便利化措施,这一系列改革措施落地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快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促进我市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加速形成。

编辑:佳佳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陕西省首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