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进校园
“每年的4月26日是什么日子?”“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属不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
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黄埔海关12360热线工作室联合新港海关到广州开发区第一小学开展了一次 “知识产权普法进校园”活动。
“娃啥啥”侵权“娃哈哈”,“雲碧”侵权“雪碧”,“口渴可乐”侵权“可口可乐”, “康大师傅”侵权“康师傅”,“心胜客”侵权“必胜客”……各种各样的侵权案例让师生大开“眼界”。活动现场,黄埔海关关员介绍了海关知识、知识产权的概念,展示了一些查获的案例以及货物样品,现场认真地听讲解、看展览、听故事、答问题,像乐高、奥特曼这些与同学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标案例,让参加活动的同学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就在身边,最后的有奖问答环节更是点燃现场气氛。
“今天才知道原来奥特曼卡片也存在盗版产品,以后我购买时一定会睁大眼睛,购买正版。”现场的学生经历一次生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教育课。通过活动,同学们认识了知识产权是什么,有什么种类和侵权知识产权危害,了解了海关在进出口环节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方法,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据悉,这是新港海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首次开展知识产权普法进校园活动,新港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我们这种普法进校园的方式,可以在更多社会公民心中树立知识产权保护和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环境,从而更好地践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林琳 通讯员 濮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廖雪明 通讯员 濮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钱佳芸 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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