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量携带烟酒进境要主动申报
4月26日,南京海关所属常州海关关员在旅检现场执行入境航班监管任务时,发现1名未申报旅客的行李过机图像异常,呈现出多个酒瓶状物体。经海关关员进一步开箱查验,发现该名旅客违规携带未向海关申报的威士忌10瓶,涉及 “響21年”、“山崎18年”、 “白州18年”等多个知名品牌,标有“Seven Stars”的卷烟2条,标有“Dior”标识的手链1条。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常州海关查获违规携带烟酒首饰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港澳居民及赴港澳旅游的内地居民,15天内首次入境可以免税携带不超过750ml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1瓶,香烟不超过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赴其他国家和地区旅游的,入境时可免税携带不超过1500ml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香烟不超过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
海关提醒,旅客携带烟酒入境超过上述免税额度的,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对于隐瞒伪装、主观藏匿、提供虚假购物发票凭证等行为,海关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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