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gie- 发表于 2021-5-21 16:25:14

兰州海关取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改为备案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一条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今天,记者从兰州海关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自主席令发布之日起,兰州海关立即停止“报关企业注册登记”事项的行政审批,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统一实施备案管理。



据介绍,兰州海关正式取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审批,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统一实施备案管理。实施备案管理后,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互联网 + 海关”,提交备案申请,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兰州海关企业管理及稽查处处长马卿雁:“并且实施“一地申请、一次办理”,申请人可以在任意地点,一次办理海关的备案,由以往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天办结,真正实现零成本、零跑腿、零等待。”



为了进一步提高报关单位备案全程网办水平,优化、简化报关单位备案流程,兰州海关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兰州海关企业管理及稽查处处长马卿雁:“同时,兰州海关将结合关区进出口企业实际,梳理汇总常见问题,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及时向企业解疑答惑,帮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甘肃省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徐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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