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男子携带130万港币出境被查,会有什么后果?
近日,闸口海关在珠海拱北口岸查获一起旅客超量携带货币出境案,合计港币130万元。内地男子薛某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海关“无申报通道”出境。现场关员发现其行李过机图像异常,遂将其截查。经进一步查验,关员从其携带的挎包和行李箱内查获港币合计130万元。详见:男子携130万元港币过关被拱北口岸查获邵永飞律师解读:
港币属于外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外币及其有价证券属于限制出境物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时,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记录验放;如无入境申报记录,携带外币出境最高数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海关予以放行。如果超量的话,需要申领《携带证》。
男子携带130万港币,海关应当放行等值5000美元,也即约3.8万港币,其余126万港币属于超量携带。
对于该男子超量携带港币出境不向海关申报的行为,其将面临什么后果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虽然126万港币折合成人民币超过100万元,即使该男子属于故意逃避海关监管,也不会构成走私犯罪。因为我国只有走私假币罪,而对于走私真货币的行为,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
排除了该男子构成走私犯罪的可能,那么他会面临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呢?
根据该男子的主观心理状态,行政处罚可以分为2种:
一是因不懂海关规定而未申报,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海关将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警告并根据情节轻重处20%以下的罚款。
二是如存在故意夹藏、隐匿港币的行为,属于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走私,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涉案港币,并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即使在行为人不存在夹藏、隐匿港币的情况下,如果他经常出入境,明知港币限制出境,依旧不向海关申报,也存在被认定为走私的可能。
邵永飞律师提醒朋友们:
根据国家规定,进出境旅客携带人民币最多不能超过2万元。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时,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记录验放。如无入境申报记录,携带外币15天内首次出境时,限额为等值5000美元。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旅客分别可携带等值不超过1000美元和500美元外币现钞,超出限额的海关不予放行。
一定要遵守国家规定,否则会面临财产损失,并且增加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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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邵永飞律师的个人观点,不得作为个案处理的意见,具体案件需要根据证据及情节进行具体分析,否则后果自负。
邵永飞律师从海关缉私局辞职从律,具有丰富的海关法律知识和刑事辩护经验,是国内少有的具有海关工作经验的海关律师、走私犯罪辩护律师、进出境犯罪辩护律师、海关案件律师。主做走私犯罪辩护、海关案件代理、民商事案件代理、出入境犯罪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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