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52241 发表于 2021-7-21 15:3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在“征求意见”>“我要建议”中填写相关内容,然后提交。
二、电子邮件:zms@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自贸区与特殊区域发展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海关总署
2021年7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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