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222034 发表于 2023-1-16 12:51:18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3号(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报关改革适用范围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跨境快速报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长沙海关。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12月29日

原文作者:厦门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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