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2006 发表于 2025-4-8 15:02:34

【企业管理】@报关单位,这里有一份海关年报填报提醒请查看



温馨提醒

温馨提醒

海关年报

您报了吗?







各报关单位注意啦!

海关年报您报了吗?

年报报送时间为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年报

重点



年报对象

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报送方式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自2017年度年报起,在海关备案的报关单位,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以山东报关单位为例,向您介绍海关年报报送流程!

第一步:网页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进入企业信息填报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年报年度”。



第三步:进入正式填报界面,企业对左侧栏目逐项填写并保存。其中“报关信息”栏为海关年报填报入口。







第四步:左侧所有栏目填写完毕并保存后,点击“预览并公示”,仔细核对填写内容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可点击“提交并公示”完成填报。





常见问题的处理



年报填报后,企业该如何查询?

企业可自年报提交之日起7日后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企业年报的报送状态。



网页搜索“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



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进入后点击企业名称。



在“备案信息”项下的“年报情况”位置显示年报状态。



提示:

企业确定自身已完成年报公示,但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年报情况仍为“未报送”时,可暂不处理。在6月30日后仍显示“未报送”,则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年报补报。



如何进行年报补报呢?

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



网页搜索“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点击“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关企合作平台”。



选择“年报补报”,按界面提示填写信息即可。





年报填报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该怎么办?

如遇到“报关信息”事项填写问题,可咨询12360海关热线;如遇到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温馨提示



关注年报报送时间,记得及时报送海关年报哟。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供稿:枣庄海关、企业管理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企业管理】@报关单位,这里有一份海关年报填报提醒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