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1928 发表于 2025-9-23 13:47:27

注意!今天起,牛奶禁用此成分

自今天(9月16日)起,生产灭菌乳,即常温纯牛奶,只能以生乳为唯一原料,禁止使用复原乳。

复原乳是指先把牛奶干燥制成乳粉,再加水还原成液体的牛奶。从营养角度看,添加了复原乳的牛奶经历了多次热加工,一些对热敏感的营养成分例如免疫球蛋白、活性酶、乳铁蛋白、活性钙等容易在加工过程中被破坏。


某品牌纯牛奶配料表

9月16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简称《标准》)正式实施。此次灭菌乳国家标准的修改,包含三个核心变化:

禁止使用复原乳。修订后的《标准》明确要求,灭菌乳必须使用生牛(羊)乳为原料,不得用复原乳加工制备。这意味着市场上标注为“灭菌乳”的产品,其原料只能是直接从奶牛、羊身上挤出的生乳,不能再使用奶粉兑水还原而成的复原乳。

严格限定生牛(羊)乳。《标准》规定灭菌乳应以生牛(羊)乳为唯一原料,不得添加其他原料。

标识规范更加严格。修订后的《标准》要求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如实标注原料信息,让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真实属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的内容如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灭菌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        超高温灭菌乳:以生牛(羊)乳为原料,在连续流动的状态下,加热到至少132℃并保持很短时间的灭菌,再经无菌灌装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

        •        保持灭菌乳: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无论是否经过预热处理,在灌装并密封之后经灭菌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

4. 技术要求

        •        原料要求:生乳应符合GB 19301的规定。

        •        感官要求: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        理化指标:脂肪(仅适用于全脂灭菌乳)≥3.1g/100g;蛋白质牛乳≥2.9g/100g、羊乳≥2.8g/100g;非脂乳固体≥8.1g/100g;酸度牛乳为12-18ºΤ、羊乳为6-13ºΤ。

        •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        微生物要求: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GB/T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

5. 其他

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的超高温灭菌乳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的汉字标注“纯牛(羊)奶”或“纯牛(羊)乳”。

此外,该标准于2025年3月16日发布了第1号修改单,自2025年9月16日起实施,主要修改内容为:删除了原标准中关于乳粉的原料要求以及复原乳标识的相关规定,明确生产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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