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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进口货物,向海关进行价格申报时货物的单价需要以实际成交价申报还是约定价格申报?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应当是成交的实际价格,协定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符,以协定价格申报的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所列的违规行为,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海关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典型案例:某进出口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9日,当事人在B2907615XXXX手册项下进口报关单29072016107600XXXX申报进口的25.74立方米某品牌木板材申报单价为750美元/立方米,申报总价为19305美元,实际单价为500美元/立方米,总价为13000美元,造成了申报不实的违规行为。当事人上述未如实向海关申报进口价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所列的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行为。
法律分析:当事人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相思木板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但当事人申报进口货物相思木板材的实际成交单价为500美元/立方米,与申报的750美元/立方米不符,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申报不实的违规行为,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海关可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当事人单价及总价申报不实的行为影响国家税收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海关可对当事人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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