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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4 0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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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印度洋海啸中骨骼鉴定——如何报关
按照中国法律,对尸体骨骼入境有着严格的控制。" }. A5 F8 n9 c# ~: D
目前,中国海关及检验检疫部门可遵循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P3 \* ~2 Q5 k$ m, N: c
中国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管理卫生检疫的通知》。《通知》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携带、邮寄、运输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含港、澳、台地区),须提前30天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准出入境证明,再持准出入境证明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检验检疫机构凭卫生检疫审批单受理报检,经检验检疫后,再发给通关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指人的细胞、组织、胚胎、器官、人体标本、全血、血液有形成分、血清、排泄物、分泌物、附着物等)出境,则须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到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准出境证明。
# B f* H' u; F# r2004年10月10日,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再次联合发出通知,强调不准涉及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随意出境。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出境,必须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到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准出境证明后,方可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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