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7 22:00:49

84.20  砑光机或其他滚压机器及其滚筒,但加工金属或玻璃用的除外:
       10  —    砑光机或其他滚压机器
         —    零件:
       91  — — 滚筒
       99  — — 其他
 
    本品目包括砑光机及其他滚压机器,不论其是否专用于某一行业,但不包括品目84.55、84.62或84.63所列的金属加工机器、金属滚轧机及品目84.75所列的玻璃加工机器。
    这些机器主要由两个或多个平行的滚筒或轧辊组成。这些滚筒或轧辊旋转时,其表面较为紧密地相接触,这样在滚筒的压力下,或者压力与摩擦、加热及加湿相结合的作用下进行下列工作:
    一、把可塑状态的材料喂入滚筒,滚轧成薄片(包括糕饼、糖果、饼干等、生面团、巧克力、橡胶等)。
    二、薄片材料(金属或玻璃除外)从滚筒间通过时,在其表面产生某种效果,例如,压平(包括烫平)、上光、磨光、抛光、压花或起粒纹。
    三、施料或表面涂料。
    四、织物粘合。
    这类机器应用于多种工业(例如,纸张、纺织品、皮革、塑料、橡胶或列诺伦铺地制品制造工业)。
    砑光机在不同的行业中具有不同的名称(例如,洗衣业中称烫平机,纺织工业中称整理轧布机,造纸工业中称高度砑光机),但不论其名称如何,均归入本品目。
    砑光机常作为其他机器(例如,造纸机器)的辅助装置。当砑光机与这些其他机器同时报验时,应按第十六类注释三及四的规定归类。
    另一方面,砑光机如仅配有诸如浸渍槽或轧辊、卷绕或切割装置等辅助器具时,仍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也包括砑光机类型的各种平整机或熨平机,不论其是否家用型。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也归入本品目。这些零件包括明显用于本品目所列砑光机或滚压机的滚筒。这些滚筒可以用金属、木材或其他适当的材料(例如,层压纸)制成,有各种长度和直径,可以是实心的,也可以是空心的;根据其特定用途,表面可经抛光、起波纹、起粒纹或者刻有图案;还可包以其他材料(例如,皮革、纺织物或橡胶)。金属滚筒通常使用蒸汽、气体等从内部加热。具有特定用途的砑光机所使用的成套滚筒可由不同的滚筒组成。
*
*  *
    本品目不包括虽然与砑光机或滚压机有些相似,但并非用于上述用途的机器,例如:
    (一)纺织、造纸等用的滚筒干燥机(品目84.19或84.51)。
    (二)葡萄酒及苹果酒压榨机等(品目84.35)。
    (三)滚筒压碎机或磨粉机(品目84.36、84.37或84.79)。
    (四)面粉厂用的圆筒碾磨机(品目84.37)。
    (五)洗衣绞干机(品目84.51)。
    (六)金属滚轧机(品目84.55)。
    (七)金属薄板矫平机(品目84.62)及金属薄板压花机(品目84.63)。
    (八)制造平板玻璃及其他平面玻璃用的滚轧机及玻璃加工用的砑光机(品目84.75)。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7 22:05:26

84.21  离心机,包括离心干燥机;液体或气体的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
         —    离心机,包括离心干燥机:
       11  — — 奶油分离器
       12  — — 干衣机
       19  — — 其他
         —    液体的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
       21  — — 过滤或净化水用
       22  — — 过滤或净化饮料(水除外)用
       23  — — 内燃发动机的滤油器
       29  — — 其他
         —    气体的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
       31  — — 内燃发动机的进气过滤器
       39  — — 其他
         —    零件:
       91  — — 离心机用,包括离心干燥机用
       99  — — 其他
 
    本品目包括:
    (一)根据物质在比重上的差异,利用离心力全部或部分地将不同物质加以分离的机器,或利用离心力将潮湿物质的水分除去的机器。
    (二)液体或气体的过滤或净化机器及装置,但过滤漏斗、滤奶器及油漆过滤器等除外(通常归入第七十三章)。
    一、离心机,包括离心干燥机
    大多数离心机主要由一个多孔板、多孔桶、多孔篮或多孔鼓等和一个收集器组成。多孔板等在一个固定的收集器(通常是圆筒形)内高速旋转,产生离心力,把排除出来的物质射向筒壁。在有些离心机中,用一组倒置的分选圆锥将具有不同比重的物质分离在不同层次上并加以收集。其他类型的离心机则把固体成分保留在旋转的多孔板、多孔篮等中,而把液体成分分离出去。后一种类型的离心机也可用以把液体完全渗透到材料中去(例如,用于染色或净化)。
    本品目包括:
    (一)洗衣店、染坊、纸浆厂、面粉厂等用的离心干燥机。
    (二)精炼食糖用的离心机。
    (三)乳品的奶油分离机及离心澄清器。
    (四)澄清油、酿造酒、蒸馏酒用的离心机。
    (五)石油产品脱水或脱蜡用的离心机。
    (六)酒、动物脂、淀粉等的脱水离心机。
    (七)制造火棉用的硝化离心机。
    (八)酵母菌分离器。
    (九)化学工业用离心机(例如,高速抗生素提取器)。
    (十)主要供实验室用的离心机,可在叠层中把液体加以分离,以便倾析。
    (十一)从血液中分离血浆用的离心机。
    (十二)干燥放射性沉积物用的离心机。
    (十三)提取蜂蜜用的离心机。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离心机的零件也应归入本品目(例如,板、桶、篮、鼓及收集器)。
*
*  *
    本品目不包括根据离心分离原理工作的其他类型的某些机器,例如:
    1.分离铀同位素用的称作“气体离心机”的特种离心机(品目84.01)。
    2.液体离心泵(品目84.13)。
    3.离心式空气泵及鼓风机(品目84.14)。
    4.制粉工业用的离心筛分机(品目84.37)。
    5.金属的离心浇铸机(例如,制铸铁管用)(品目84.54),或未硬化水泥的离心浇铸机(例如,供浇铸混凝土管道用)(品目84.74)。
    6.离心磨矿机(品目84.74)。
    7.制造半导体圆片用的离心自旋干燥机(品目84.86)。
    二、液体或气体的过滤或净化机器及装置
    归入本品目的大部分过滤或净化设备均是完全静止设备,无任何运动部件。本品目包括各种类型(物理、机械、化学、磁性、电磁、静电等)的过滤及净化设备,不仅包括工业用的大型设备,也包括供内燃机用的过滤器以及小型家用器具。但本品目不包括过滤漏斗、滤乳器以及简单装有金属丝网或其他过滤材料的容器或槽罐等;也不包括通用的容器或槽罐等,即使它们装上一层砾石、砂、木炭等以后可用作过滤器。
    一般来说,归入本品目的过滤机器及设备,根据其用于过滤液体还是气体,可分为两种不同类型:
    (一)液体的过滤及净化机器等,包括软水器
    这类液体过滤机是通过一层多孔材料制的薄片、薄膜或团块等(例如,布、毡、金属丝布、皮张、石器、陶瓷、硅藻土、烧结金属粉、石棉、纸浆、纤维素、木炭、动物炭黑或沙),从液体中分离出固体、脂肪、胶体等微粒。在处理饮用水时,某些上述材料(例如,陶瓷及木炭)可在过滤过程中去除细菌等;因此使用这些材料的过滤器有时被称作“净水器”。过滤器也可用以从浆状材料(例如,陶瓷材料或精矿砂)中除去液体。本品目包括自流式、吸入(或真空)式或加压式液体过滤器。
    本品目主要包括:
    1.家用型滤水器。家用加压滤水器装在总水管或龙头上,通常由一个圆筒形陶瓷过滤部件装在一个金属外壳内组成。自流式家用滤水器与之相类似,但通常体积较大。本品目不包括主要由陶瓷或玻璃制成的过滤器(分别归入第六十九章或第七十章)。
    2.制造化纤纺织材料用的滤烛。它是一个不锈的容器,内装纺织部件,用以过滤纺纱溶液。
    3.供内燃发动机、机床等用的滤油器。它们有两种类型:
    (1)一种装有通常由多层毡、金属丝网纱、钢丝绒等叠成的过滤部件。
    (2)一种装有永久磁铁或电磁铁,用以从油中除去铁质微粒。
    4.锅炉水过滤器,通常为一个大型容器,内装多层过滤材料。除入水管及出水管以外,它还装有一组管道及阀门,以便利用横向水流冲洗过滤部件。
    5.压滤器,由一系列平卧的过滤室组成。过滤室由易于拆卸的垂直过滤板及框架装配而成。压滤器用过滤介质(布、纤维素等)包裹,并用螺丝或压紧装置加以固定。用泵抽吸液体流过滤槽。过滤室可用蒸汽等从内部加热。滤出液从压滤器内抽出,滤渣则在滤板之间集合成块。压滤器用于过滤或净化多种液体(例如,用于化学工业、制糖工业、酿造啤酒及其他酒、油类提纯、矿砂富集、制造陶瓷、化纤工业等)。
    6.转筒式真空过滤器,由一个盖有滤布或丝网的圆筒装在盛有待过滤液体的大容器内所组成。液体被吸入转筒内,而留在容器周围的固体滤渣则由机械装置加以排除。
    7.间歇式真空过滤器,由多个“滤叶”或过滤室组成。各滤室均盖有滤布,并与一共同的真空管道连通。过滤器浸没在盛有待过滤液体的容器内,利用真空进行过滤。
    8.化学净水器。例如,滤砂或沸石软水器及石灰净水器。
    9.电磁净水器。在这些净水器中,交变磁场的作用在于防止水中的钙盐结晶,在管壁上形成沉淀物。这种净水器可将钙盐分离出来,成为淤渣而马上被除去。
    本品目也包括渗析器。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过滤器,主要有一层半渗透性薄膜。液体渗滤透过这层薄膜,可分离出胶体微粒。
    (二)气体的过滤及净化机器等
    这些气体过滤器及净化器用于将气体中的固体或液体微粒分离出来,以便于回收有价值的产品(例如,从炉的烟气中回收煤粉尘、金属微粒等)或除去有害物质(例如,从气体或浓烟中去除灰尘、焦油等;去除蒸汽机蒸汽中的油)。
    它们包括:
    1.完全采用机械或物理方法工作的过滤器及净化器,共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象液体过滤器一样,其过滤元件是由多孔面层或块体(毡、布、金属、海绵、玻璃绒等)组成。在第二种类型的气体过滤器中,首先将气体中的微粒流动速度突然降低,然后利用重力使其聚集在油面等上,从而达到与气体分离的目的。这两类过滤器常装有风扇或喷水器。
    第一类过滤器包括:
    (1)内燃发动机用的吸气过滤器。这种过滤器常把上述两种结构结合起来。
    (2)滤袋式过滤器,由一系列布制的袋形过滤元件组成,常配有振荡装置,使截留的微粒从袋底排出。
    (3)网式过滤器。它装有一条环形的过滤丝网,在两个滚筒上运转,横贯气体所通过的过滤室。滤网上的污垢由一个刮板装置加以清除。
    (4)转鼓过滤器,例如,喷纱设备用的过滤器。它通常配有一个滤鼓,用吸力把空气吸入滤鼓内。滤鼓紧靠着一块刮板旋转,这样刮板可将筒内的滤渣去掉。
    第二种类型的过滤器包括:
    (5)除尘器、滤烟器等,配有各种障碍装置,以减低气流中微粒的速度。例如,挡板、有不对称孔眼的隔板、装有挡板的环形或螺旋形管道,以及装有层叠挡环的锥形装置。
    (6)旋风过滤器,一般主要由金属片制的锥形装置装在一个圆筒形的罐中构成,它通过一根切向管道,把气体送进锥形装置的狭小部分,这样就产生了湍流;当气体接近锥形装置的宽阔部分时,湍流急剧减速,从而使灰尘下降到罐底。
    2.空气或其他气体的静电过滤器,其主要部件通常是带静电的一系列垂直铁丝。空气中的灰尘通过这类设备时被吸附在铁丝上,然后定期被清除掉。
    3.涤气器或吸收塔。这些设备用于净化发生炉煤气或煤气等。它们由高大的金属塔组成,塔内盛有焦炭或其他填充物,顶部装有喷水器。
4.空气或其他气体的其他化学过滤器及净化器(包括可将机动车辆所排出废气中的一氧化碳进行转化的催化转化器)。
 
*
*  *
    本组还包括下列核工业用的机器:专供除去放射性尘埃用的空气过滤器(物理式或静电式);滞留放射性碘用的活性炭净化器;分离放射性元素用的离子交换装置,包括利用静电工作的离子交换设备;分离放射燃料或处理废液用的分离设备,不论其采用离子交换方法工作,还是采用化学方法(利用溶剂或沉淀等方法)工作。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包括上述各种过滤器及净化器的零件。这些零件主要包括:
    间歇真空过滤器的叶片;压滤器的底盘、框架及滤板;液体或气体过滤器的转鼓;气体过滤器的挡板、多孔板等。
    必须注意,纸浆制的滤块应归入品目48.12;其他许多过滤件(陶瓷、纺织品、毡等)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
*  *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分离铀同位素用的气体渗滤设备(品目84.01)。
    (二)品目84.15所列的空调机及品目84.79所列的空气减湿器。
    (三)葡萄榨汁机、苹果榨汁机等(品目84.35)。
    (四)人造肾透析设备(品目90.18)。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7 22:06:50

84.22  洗碟机;瓶子及其他容器的洗涤或干燥机器;瓶、罐、箱、袋或其他容器装填、封口、密封、贴标签的机器;瓶、罐、管、筒或类似容器的包封机器;其他包装或打包机器(包括热缩包装机器);饮料充气机(+):
         —    洗碟机:
       11  — — 家用型
       19  — — 其他
       20  —    瓶子或其他容器的洗涤或干燥机器
       30  —    瓶、罐、箱、袋或其他容器的装填、封口、密封、贴标签的机器;瓶、罐、管、筒或类似容器的包封机器;饮料充气机
       40  —    其他包装或打包机器(包括热缩包装机器)
       90  —    零件
 
    本品目包括家用型及非家用型的洗碟机(用于洗涤盘、杯、匙、叉等),不论是否配有干燥装置,电动洗碟机也归入本品目。本品目还包括用于洗涤或干燥瓶子及其他容器,对这类容器进行装填或封口(包括饮料充气机),以及一般用于包装(包括热缩包装)商品,以便于销售、运输或储存的各种机器。这些机器包括:
    一、对瓶、坛、罐、箱、桶、搅乳器、奶油分离器的回转筒或其他容器进行清洁、洗涤、冲洗、干燥用的机器(不论是否使用蒸汽工作的)。这些机器有时还带有消毒或杀菌装置。
    二、装填容器用的机器(例如,桶、琵琶桶、罐、瓶、坛、管、安瓿、箱、包、袋等容器的装填机器),常配有辅助性的自动计量或计重控制装置,以及对容器进行封口的设备。
    三、瓶、坛的封口、加塞或压盖机器;封罐机(包括焊接封口机在内)。
    四、包装机及纸板箱装箱机。这些机器可配有定型、印刷、捆扎、装订、包边、胶贴、封口装置或对包装进行最后整理的装置。本品目包括把已装填好的罐头、瓶子等装入外包装(板条箱、箱子等)的机器。
    五、贴标签机,包括装有印刷、裁切或粘贴标签装置的。
    六、饮料充气机。实际上就是瓶子的灌装及封口机器,但配有用以在灌装饮料的同时充入二氧化碳气体的装置。
    七、打包机及捆扎机,包括手工操作的便携式器械。这些机器装有支承板或类似装置,使用时可放置在待捆扎的包裹、箱或其他包装物上。
    本品目的机器通常同时具有上述好几种功能。它们也可配有某种装置,以便在真空或其他受控大气条件下进行装填或密封操作。
    除包装、捆扎等功能以外,还具有一些附属于包装等的其他附加功能的机器仍归入本品目。因此,凡把商品包装或捆扎成通常在商业上供分发销售形式的机器,不论其是否带有计重或计量装置,均应归入本品目。同样,本品目也包括配有某种辅助设备,可把已经制成的产品切割、模制或挤压成出售的形式,但并不影响商品的基本特征的机器(例如,把黄油或人造黄油模制成块等并加以包装的机器)。然而,本品目不包括其主要功能并非包装或捆扎等,而是把原料或半成品制造成为制成品的机器(例如,卷烟包装联合机)。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也包括上述机器的零件。但应注意,对于组合机器,如其组成的某部分机器本身并不归入本品目,则这些机器的零件也应归入其相应品目,例如,衡器的零件(品目84.23)、制纸板箱及纸袋机器的零件(品目84.41)、印刷机零件(品目84.43)。
*
*  *
    本品目不包括:
    (一)家用型装瓶机或装罐机以及其他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家用机械用具(品目82.10)。
    (二)草料或饲料打包机(品目84.33)。
    (三)纸袋、纸板箱的制造机器(品目84.41)。
    (四)装袋后的缝袋机(品目84.52)。
    (五)废金属的压包机等(品目84.62)。
    (六)钉箱机(品目84.65)。
    (七)将信件装入信封或用纸带包扎信件的机器(品目84.72)。

○   ○
子目注释:
子目8422.11
    本子目包括家用型洗碟机,不论其是否电动的,也不论其具体用途如何。这类机器放置在地板上时,其外部尺寸为:
    宽度:不超过65厘米;
    高度:不超过95厘米;
    厚度:不超过70厘米。
    放置在桌子或柜台上的机器,其尺寸更小。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7 22:45:23

84.23  衡器(感量为50毫克或更精密的天平除外),包括计数或检验用的衡器;衡器用的各种砝码、秤砣(+):
       10  —    体重计,包括婴儿秤;家用秤
       20  —    输送带上连续称货的秤
       30  —    恒定秤、物料定量装袋或装容器用的秤,包括库秤
         —    其他衡器:
       81  — — 最大称量不超过30千克
       82  — — 最大称量超过30千克,但不超过5000千克
       89  — — 其他
       90  —    衡器用的各种砝码、秤砣;衡器的零件
 
    本品目包括除感量为50毫克或更精密的衡器(品目90.16)以外的下列器具:
    一、用以直接测定物体重量的机器及器具,不论是通过电子操作(利用传感器),物体与可更换的砝码的比较,秤砣在标有刻度的秤杆上移动(提秤或其他秤)来确定物体重量,还是利用弹簧、杠杆、砝码或液压方法等在机器的标尺或指示器上自动显示物体的重量。
    二、利用测定物体重量的原理进行工作,但用与重量有直接联系的其他计量单位(例如,体积、数量、价格或长度)作出自动记录的器具。
    三、设定重量的衡器,可根据产品的重量检验产品是否一样,标出次品或将一定重量的货品分拣出来,以备包装。
    归入本品目的衡器,包括下列各种类型:
    (一)弹簧秤。
    (二)家用或商店用秤。
    (三)信件及包裹秤。
    (四)体重秤(不论是否投币式),包括婴儿秤。
    (五)便携式或移动式台秤。
    (六)桥秤(液压式或其他类型)及其他平台秤。
    (七)测量传送带或高架输送机等上货物用的秤。
    (八)使用砝码操作的计数秤。
    (九)恒重秤,例如,校核秤(根据标准重量,标明超重或重量不足)和连续衡器(用于校核纺织品及其他材料量的一致性)。
    (十)料斗秤,用以对从料斗卸下的材料进行自动秤重,包括衡量从几个料斗卸下的不同配料,以便将它们组成混合物用的衡器。
    (十一)把预定重量的材料装入袋子或容器用的秤,但不包括兼可把货品包装成商业上正常分发销售形式的机器。
    (十二)衡量流动液体用的自动衡器。
    (十三)对已经包装的物品进行称重及标明重量的全自动设备。这种设备由衡器、计数机、配有件数累加装置的打印机及重量标签推顶器组成。
    上述各种衡器可配有自动打印重量标签、记录及累计一系列重量以及投射或放大读数等装置。
    本品目也包括供各种衡器用的任何材料制的砝码、秤砣,不论其是否成套。供品目90.16所列的精密衡器用的砝码,单独报验时也归入本品目;但如与精密衡器一起报验,则应按精密衡器归类。游标砝码(包括白金制的)也应归入本品目。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包括本品目所列衡器的零件。这些零件包括:
    秤杆,不论是否标有刻度;秤盘及秤台;底板、支架及外罩;刃形支承、枢轴及枢轴轴承(全部由玛瑙或其他宝石或半宝石制的物品应归入品目71.16);液压缓冲器(振荡减震器);重量指示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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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品目不包括:
    (一)比重天平(或静水天平)(品目90.16)。
    (二)机械零件的平衡试验机(品目90.31)。
    (三)专供测量牵引力或压缩力等,而非供衡量货物、人畜等用的测力计等仪器(品目90.24或90.31)。

○   ○
子目注释:
子目8423.20
    本子目所列的输送机上连续称货的称有累计和积算式的,用以称量和记录料斗或输送链及其他类似输送装置所盛物料通过时的重量。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6:47:34

84.24液体或粉末的喷射、散布或喷雾的机械器具(不论是否手工操作);灭火器,不论是否装药;喷枪及类似器具;喷汽机、喷砂机及类似的喷射机器(+):
       10—    灭火器,不论是否装药
       20—    喷枪及类似器具
       30—    喷汽机、喷砂机及类似的喷射机器
             —    农业或园艺用喷雾器:
      41   — — 便携式喷雾器
      49   — — 其他
             —    其他器具:
       82— — 农业或园艺用
       89— — 其他
       90—    零件

    本品目包括将蒸汽、液体或固体材料(例如,沙、粉末、颗粒、砂砾或金属研磨料)以射流状、散射状(不论是否成滴)或喷雾状进行喷射、散布或喷雾的机器及器具。
    但本品目不包括供精密切割各种材料(例如,石料、复合材料、橡胶、玻璃、金属)用的水射流或水加研磨料混合射流切割机。这类机器通常是在3000~4000巴的压力下,以2~3倍于音速的速度喷射出水射流或水与精细研磨料混合的射流进行切割加工(品目84.56)。
    一、灭火器,不论是否装药
    本组包括使用产生泡沫的药料或其他药料的灭火器,不论是否装药。装有龙头、阀门、雷管或其他开启装置的简单灭火器也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
    (一)灭火弹及灭火器的装配药(品目38.13)。
    (二)消防泵,不论是否配有储水槽,非机动车辆型的归入品目84.13;机动车辆型的归入品目87.05。
    二、喷枪及类似器具
    喷枪及手持式类似器具通常装在压缩空气或蒸汽管道上并直接或通过导管与喷射材料的储槽相连接。这些器具装有扳机或其他阀门,以控制流体通过喷嘴。这些喷嘴通常可以调节,能喷出射流或多少有些扩散的雾状射流。这些器具用于喷射油漆或涂料、清漆、油、塑料、水泥、金属粉、纺织纤维粉末等,也可喷射出强大的压缩空气流或蒸汽流,用以在建筑、雕塑等工作中清洗石料。
    本组也包括单独报验,用以装在印刷机上的手动“防污迹”喷射装置,以及应用喷焊器的工作原理进行操作的或由电热装置与压缩空气射流相结合而进行操作的手动金属喷枪。
    本身装有电动机,并配有泵及喷射材料(油漆、清漆等)贮液容器的手持式喷枪也归入本品目。
    三、喷汽机或喷砂机及类似的喷射机器
    喷砂机及其类似品常常是重型结构,有时还装有压气机。这种设备可高压喷出砂或金属研磨料等,用以对金属制品进行除锈或清洁,或者在玻璃、石料等表面进行蚀刻或褪光处理。它们一般配有集尘器,用以清除残留的砂及灰尘。本品目也包括喷汽机械,用以除去金属机件上的油漆等。
    四、喷水器、喷雾器及粉末散布器
    这些器具在农业、园艺或家庭中用于喷射杀虫剂、杀菌剂等。本品目不仅包括用手操作(包括简单的活塞泵喷雾器)或脚踏型的喷射器具,还包括吹粉器、背负式喷雾器及移动式喷雾器,不论这些器具本身是否配有贮液器。本品目也包括机动喷雾机,其发动机既可用以驱动泵或喷雾器,又可通过齿轮传动装置在有限的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驱动机器。但本品目不包括已构成品目87.05所述正式车辆的机器。
    本品目的喷射器具必须配有产生或散布喷雾或射流,或自动调整喷头方向的机械装置(包括由水压推动的简单机械装置)。它们包括下列喷射器具,不论其是固定式、移动式或机动的:
    (一)草坪、果园等用的喷水器及喷雾器(例如,旋转喷雾器及振荡喷雾器)。
    (二)水枪,可喷射强大的水柱,用以从山坡等处冲落矿物(例如,金矿砂)以及造纸用的喷水树皮剥离机。
    本品目也包括汽车挡风玻璃及车头灯的冲洗机械装置,以及除草及其他农业用的火焰喷射枪。
    本品目不包括:
    (一)用压力灌入装有简单压力释放阀的容器的杀虫剂(品目38.08)。
    (二)水龙软管喷头(归入第十五类;如装有龙头、旋塞、阀门或其他水流调节装置,则应归入品目84.81)。
    (三)品目90.18所列的医疗仪器。
    (四)香水喷雾器及类似的化妆用喷雾器(品目96.16)。
    五、灌溉系统
    这些灌溉系统由各种部件连接而成,其部件一般包括:
    (一)控制站(由筛网过滤器、肥料喷射器、计量阀、止回阀、压力调节器、压力计、通气口等组成);
    (二)地下网络(从控制站把水输送到灌溉区的分布管道及分叉管道);以及
    (三)地面网络(由配有滴水器的滴水管道组成)。
    这种灌溉系统应按照第十六类注释四的规定,作为功能机组归入本品目(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
*
**
    本品目还包括:
    1.用石蜡或熔蜡喷涂各种物体(例如,杯、纸板箱、盒)的机器。
    2.静电喷漆设备。该设备的喷枪既用油漆输送软管与一个油漆容器相连,又用电缆与一个高压发生器相连。待喷漆的物体与喷枪之间形成的静电场既可吸引压缩空气喷涂在物体上的油漆微粒,又可防止油漆微粒散开。
    3.液体或粉末的喷射、散布或喷雾专用的工业机器人。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包括本品目所列机器及器具的零件。因此,归入本品目的零件主要包括:喷雾器的储液器、喷嘴、喷管下悬管以及不属于品目84.81所列的涡流喷头。
*
**
    本品目不包括:
    (一)手动的加油壶及润滑脂枪(品目82.05)、压缩空气润滑脂枪及其他压力或润滑脂注射设备(品目84.67)。
    (二)锅炉用的喷汽除烟器(品目84.04)。
    (三)炉用燃烧器(品目84.16)。
    (四)利用喷水、喷汽或喷砂等方式清洁桶或其他容器用的机器(品目84.22)。
    (五)喷墨印刷(打印)机器(品目84.43)。
    (六)香水喷雾器式的自动售货机(品目84.76)。
    (七)将砂浆、混凝土或砾石散布或喷射在路面或类似表面上的机器(品目84.79)。
    (八)可安装在卡车上,用于清除积雪的撒盐和沙砾的机器(品目84.79)。
    (九)用于蚀刻、显影、去膜或清洁半导体圆片及平板显示器的喷射装置;在电镀加工前用以清除半导体组件金属引脚上杂质的清除机器(使用高压喷汽清除)(品目84.86)。
    (十)品目85.15所列的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电动热喷机器设备。
    (十一)牙科用的喷射钻(品目90.18)及烟雾疗法用设备(喷雾器)(品目90.19)。

○   ○
子目注释:
子目8424.20
    本子目包括品目84.24的注释第二部分所述的器具。
子目8424.41
所称“便携式喷雾器”,是指设计成推拉式或以手提、单肩背或双肩背的方式操作的喷雾器。
    本子目包括压力喷雾器(市场上可称为“喷枪”),由一个装有漏斗及压力泵的压力罐、背带、软管及带有铜管和可调喷嘴的手持喷射装置构成,上述所有构件的物理特性均清晰表明其最适合农业或园艺用途(例如,3巴的使用压力、5升的容积及可调节的喷嘴。)
本子目的便携式喷雾器还包括用手压、用杠杆压的背负式喷雾器,机动背负式喷雾器,机动背负式吹雾器,操作者可携带的带旋转式喷嘴的设备,手推或手拉的喷管式喷雾器等。
本子目不包括冷、热烟雾机。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6:58:35

84.25滑车及提升机,但倒卸式提升机除外;卷扬机及绞盘;千斤顶:
             —    滑车及提升机,但倒卸式提升机及提升车辆用的提升机除外:
       11— — 电动的
       19— — 其他
             —    其他卷扬机;绞盘:
       31— — 电动的
       39— — 其他
             —    千斤顶;提升车辆用的提升机:
       41— — 车库中使用的固定千斤顶系统
       42— — 其他液压千斤顶及提升机
       49— — 其他

    本品目包括简单的起重或搬运设备。品目84.26注释中的有关规定,在细节上作必要的修改后,适用于本品目的设备,只要这些设备是自推进式或其他移动式机器,或者是多功能机器和准备装于其他机器或装于第十六类所列运输车辆及船舶上的起重、装载及搬运机器等。但如果卷扬机构成了拖拉机的正常工作部件,该整部机器(拖拉机与卷扬机)应归入品目87.01。
    本品目包括:
    一、滑车及提升机,但倒卸式提升机除外
    本品目的滑车及提升机由一套较为复杂的滑轮、缆、链条、绳索等组成。这些机器可利用机械增益原理进行起重(例如,使用多个不同直径的滑轮、齿轮及传动装置进行起重)。
    本品目主要包括:
    (一)滑车及提升机,其传动链条与滑轮缘上的凸出部分啮合。
    (二)滚筒式滑轮提升机,其缆索卷绕在内装有滑轮装置的一个滚筒上。这类独立式提升机通常是风动或电动的,常常装在架空导轨上运行的吊运车或吊运斗上。
    (三)由一条滚子链条在装有多个链轮的齿轮装置系统上运行的提升机。这种提升机的工作原理有点象千斤顶,是由曲柄或杠杆操作的。
    单独报验的滑轮及滑轮组不应归入本品目(品目84.83)。
    本品目也包括吊艇架。这种装置是由两个倾斜或旋转的支架组成,可以通过滑车式提升机构将船舶上的小艇等吊起或放下。
    二、卷扬机及绞盘
    卷扬机由手工操作或动力驱动的卧式棘轮卷筒组成,缆索卷绕在棘轮卷筒上。绞盘与卷扬机相似,但其棘轮卷筒是直立式的。
    本组包括:
    (一)船用卷扬机及绞盘,用以操作货物起重装置、起锚、操纵转向装置、拉紧拖缆、渔网、疏浚缆索等。其动力装置通常装在机器内部,作为整台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牵引车、拖拉机等用的卷扬机。
    (三)矿井口卷扬设备,主要由大型动力卷扬机组成。
    (四)用于操作转车台或铁道货车等转轨的绞盘。在转轨用绞盘中,缆索通常沿一系列系缆柱运行,每根系缆柱可在轴承上自由转动,以利于牵引。这些系缆柱应归入品目73.25或73.26。
    (五)拉丝机用的拉丝卷筒。
    三、千斤顶
    千斤顶是一种把重载短距离举起的设备。本品目包括齿条式及棘爪式千斤顶、螺旋千斤顶。螺旋千斤顶可利用旋转运动使螺杆上升,也可通过旋转千斤顶底座上的螺母使螺杆上升。本品目也包括套筒螺旋千斤顶。它是由两个或多个同心螺杆操作,外面的螺杆是在千斤顶底座的螺母上旋转。
    在液压千斤顶及气压千斤顶中,其起重活塞是利用泵或压缩机所产生的压力沿着一个圆柱缸体升高的;泵或压缩机可分开设置,也可以装在千斤顶的内部。
    特种千斤顶包括:
    (一)车辆等用的轻便千斤顶。
    (二)车库用轮式千斤顶;板条箱起重千斤顶等。
    (三)车库型的内装千斤顶系统,通常是液压的。
    (四)卡车倾卸装置用的千斤顶。
    (五)起重机、重型卡车、流动工场、大炮等加固支撑用的千斤顶。
    (六)提升铁道路轨用的千斤顶。
    (七)提升铁道车辆用的千斤顶。
    (八)横向千斤顶,用以移动横梁、建筑结构件等。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设备的零件归入品目84.31。
*
**
    本品目不包括:
    (一)品目84.12所列的液压缸或气压缸。
    (二)品目86.08所列的平交道口控制装置及铁道信号设备。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6:59:36

84.26船用桅杆式起重机;起重机,包括缆式起重机;移动式吊运架、跨运车及装有起重机的工作车:
             —    高架移动式起重机、桁架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移动式吊运架及跨运车:
       11— — 固定支架的高架移动式起重机
       12— — 带胶轮的移动式吊运架及跨运车
       19— — 其他
       20—    塔式起重机
       30—    门座式起重机及座式旋臂起重机
             —    其他自推进机械:
       41— — 带胶轮的
       49— — 其他
             —    其他机械:
       91— — 供装于公路车辆的
       99—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多种作间歇式运动的起重或搬运机械。
自推进式及其他移动式机械
    总的来说,本品目不仅包括固定式机器,还包括移动式机器,不论其是否自推进式(但下面提到的装在第十七类的运输设备上的机器除外)。
    本品目不包括:
    一、装在第八十六章所列车辆上的机器
    起重或搬运用的机器,如已装在铁道敞车或平车上,而且具有编挂条件,可编成车列运行在任何轨距的铁道网上的,应归入品目86.04。维护铁道和铁道车辆用的铁道抢修起重机及起重车,以及铁道装货场上用的铁道起重车,通常为上述车辆。维修保养铁道路轨用的自推进车辆也应归入品目86.04。另一方面,安装在不符合真正铁路车辆规格的敞车或平车上的起重或搬运机器,仍应归入本品目。这通常是指承造商在建筑工地、采石场等使用的装在路轨上移动的起重机。
    二、装在第八十七章所列拖拉机或机动车辆上的机器
    (一)装在拖车型底盘上的机器
    本品目所列机器的某些工作部件可以装在拖车上。拖车本身主要供牵引或推动其他车辆、设备或重载之用,但与农用拖拉机一样,它们都装有一些简单装置,用以操纵上述工作部件,这些工作部件只是一种辅助设备,以备不时之需。总的来说,这些部件比较轻便,工人自已在现场即可将其装上或更换。这些工作部件如果构成本品目所列的机器,则仍应归入本品目;如果作为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那么,即使它们与拖车同时报验(不论是否已装在拖车上),这些工作部件应归入品目84.31:而拖车连同其操作装置应单独归入品目87.01。
    另一方面,本品目包括自推进式机器。这种机器的推进底座、控制装置、工作部件及其操纵设备组装在一起,构成一套完整的机械设备。例如,某些推进底座虽然与拖车相似,但经过专门设计、制造或加固,已成为具有一种或多种本品目所列功能(起重、搬运等)的机器不可分割的部分。这些推进底座单独报验时,可作为具有同类完整机器基本特征的不完整机器而归入本品目。可装配多种不同工作部件而可归入品目84.25至84.30中几个品目的推进底座,应按照第十六类注释三或归类总规则三(三)的规定进行归类。
    区分品目87.01所列的拖车与本章所列推进底座的更具体标准,参见品目87.01注释。
    (二)装在汽车底盘或卡车上的机器
    某些起重或搬运机器(例如,普通起重机、轻型抢修起重机)常装于事实上是基本完整的汽车底盘或卡车上,这些汽车底盘或卡车上至少具有以下机械装备:推进发动机、齿轮箱及换挡控制器、驾驶及制动装置。由上述装置组成的设备应作为特种机动车辆归入品目87.05,不论起重或搬运机器仅仅是装在车辆上,还是与车辆组成一套完整的机械设备。但主要供运输用的车辆,应归入品目87.04。
    另一方面,本品目包括自推进式机器,其上述的一种或多种推进或控制装置却是装在起重或搬运机器(一般是起重机)的驾驶室内;起重或搬运机器装在一个有车轮的底盘上。不论整套设备能否利用其本身动力在路面上行驶,均可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的起重机一般不带重载行驶;如带重载行驶,其距离有限,而且仅作为起重功能的一种辅助手段。
    三、装在第八十九章所列浮动结构体上的机器
    安装在趸船及其他水上浮动结构体上的所有起重或搬运机器(例如,桅杆式起重机、船用起重机),不论是否自航式,均应归入第八十九章。
多功能机器
    许多机器除了具有本品目或品目84.25、84.27或84.28所述的功能(起重、装载等)以外,还具有品目84.29或84.30所述的功能(挖掘、平整、钻探等)。例如,机械铲、索铲挖掘机等,只要更换机臂或机臂顶端设备,即可用作起重机、采煤装煤联合机、挖沟及吊装管道联合机等。这些机器应按第十六类注释三或归类总规则三(三)的规定进行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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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重、装载、搬运等机器单独报验时,即使准备装在其他机器或第十七类所列运输车辆或船舶上,仍应归入本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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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包括通常利用滑轮、卷扬机或千斤顶系统进行操作的起重或搬运机器,还包括有大量固定钢铁结构等的上述机器。
    这些固定结构件(例如,起重机的基座及门架)如作为基本完整的搬运机器的一部分报验时,应归入本品目。
    这些固定结构件单独报验时,如与使整套设备运行的运动部件所必需的机械零件(例如,轮子、滚轴、滑轮、导轨等)装在一起或准备装在一起,应归入品目84.31;否则应归入品目73.08。
    本品目包括:
    一、桥式起重机,由一个大功率起重装置挂在重型横梁或桥架上而组成。整部起重机运行于宽轨距轨道上。在核反应堆中用于更换或取出燃料元件的类似桥式起重机也应归入本品目。
    二、门式起重架或高架移动式起重机。这种起重机的横梁本身可在装于墙上或适当的金属结构体上的导轨上运行。
    三、桁架桥式起重机,有固定不动的,也有在轨道上运行的。它的悬臂有时很长(不论是否铰接),通常可伸展到泊位或卸货区上面。另外还配有吊运机或吊斗,可沿着整个悬臂运行。特种类型的桁架桥式起重机可用于搬运大块建筑用石料或集装箱,以及应用于造船业中。
    四、带胶轮的吊运架,专供搬运集装箱之用。这些机器可以自动推进,但只能停稳不动时进行操作。有的还能够短距离运送集装箱,但也只是简单的门架结构,多数由两个垂直构件支撑一根横梁而组成。支撑构件有时是可以伸缩的。每个支撑构件均装有一组车轮。
    五、跨运车,由一个跨式底盘组成,一般配有可伸缩的垂直构件,用以调节高度,该底盘一般装在四个或更多的胶轮上。这些轮子既作为驱动轮,同时又作为导向轮,操纵跨运车在小范围内移动。
    这种搬运设备设计特别,可跨在货物上方,利用特制的夹紧装置将货物提起,作短距离搬运后再将其放下。这些跨运车中有些相当高大、可直接停在运输车辆的上方,将货物提起或放下。
    跨运车在工厂、仓库、码头、机场等用于搬运较长的货物(型材、树干、木材等),或用于堆放集装箱。
    六、塔式起重机。这种起重机主要包括塔身、水平起重主臂、平衡起重臂及回转装置。塔身通常由若干独立层架组成,具有相当高度,可以固定或在轨道上运行。水平起重主臂上装有吊运车、卷扬机、操作平台和司机室。平衡起重臂上配有平衡锤、系杆,以支撑起重臂。回转装置既可安装在顶部,也可安装在底部,以便于起重机回转。塔身可带有液压缸或千斤顶及爬升架,它可抬高起重臂,以便增加塔身层架,从而提升起重机的工作高度。
    七、龙门吊车或基座起重机。这是高架在四脚基座上的港口等用动臂起重机。起重机的基座在可横跨一条或多条正常铁路轨道的宽轨距轨道上运行。
    八、动臂起重机或“德立克”吊机(参见本品目注释中有关铁路抢修起重机、起重车、起重船等的解释)。该起重机适用于吊起货物,有时还可将货物横向移动。它主要配有吊杆或吊臂,可将吊杆或吊臂连接起来,以获得可调节的运转距离,便于操作。起吊缆索穿过吊臂顶部的滑轮,由卷扬机驱动。吊杆或吊臂由垂直支架支撑,有时可达到相当的高度。
    九、索道或缆式起重机。这是一种悬空运输货物的设备,由一条或多条运载缆索架设在固定的或可移动的塔架上组成。运行于缆索上的吊运车内配有升降货物的装置。这种起重机适用于在大型建筑工地、水坝、桥梁、采石场等搬运材料。
    十、船用桅杆式起重机,由一根固定的直立臂,在其基底上配备一根运转的起重臂所组成。起重臂可以利用滑轮系统升起(参见本品目注释中关于装在趸船等上的类似机器的解释)。
    十一、装有起重机的搬运车。这种设备配有轻型的起重机,装在搬运车式底盘上。该底盘成箱状结构,其轮距较长,轮辙较宽,以保持平衡。这种设备在工厂、仓库、码头或机场供短距离搬运货物之用。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应归入品目8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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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不包括品目87.05所列的起重车。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7:00:14

84.27叉车;其他装有升降或搬运装置的工作车:
       10—    电动机推进的机动车
       20—    其他机动车
       90—    其他车

    本品目包括各种装有提升或搬运设备的车,但品目84.26所列的跨运车及装有起重机的搬运车除外。
    例如,这些工作车包括:
    一、叉车及其他升降或堆放用车
    (一)机动叉车,有些叉车较大型。它的载货板可沿着立柱上下滑动,用于承载货物,其升降装置一般设置在司机座位的前面,用以在叉车移动时托住货物,并将货物提起,以便堆放或卸到运输工具上。
    本组还包括侧向装载堆垛车。这种车适用于搬运长的货物(大梁、板条、管道、集装箱等),一般配有平台,用以在短距离搬运时承载货物。
    上述工作车的起重装置一般由车辆本身的动力装置驱动。同时根据所搬运的不同货物,配有各种专用附件(叉、臂、铲斗、抓钩等)。
    (二)其他堆垛机械。它们一般装在车上,配有可借助于手动或机动绞车或托架系统沿着立柱升降的平板或叉。这种设备适用于堆垛用布袋、板条箱、木桶等包装的货物。
    有些利用升降机的工作原理操作的堆垛机械应归入品目84.28。
    二、其他装有升降或搬运装置的工作车
    本组包括:
    (一)装有机械升降平台的工作车。这种设备适用于维修电缆、公用照明系统等(参见品目84.26注释中关于装在卡车上的升降平台的解释)。
    (二)装有升降或搬运装置的其他工作车,包括各种行业(例如,纺织工业、陶瓷工业或乳品工业)专用的此类工作车。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工作车的零件应归入品目84.31。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7:00:53

84.28其他升降、搬运、装卸机械(例如,升降机、自动梯、输送机、缆车):
       10—    升降机及倒卸式起重机
       20—    气压升降机及输送机
             —    其他用于连续运送货物或材料的升降机及输送机:
       31— — 地下专用的
       32— — 其他,斗式
       33— — 其他,带式
       39— — 其他
       40—    自动梯及自动人行道
       60—    缆车、座式升降机、滑雪拉索、索道用牵引装置
       90—    其他机械

    本品目包括利用机械方式(升降、输送、装卸等设备)搬运材料、货物等的各种机械,但品目84.25至84.27所列的升降及搬运机械除外。某种工业、农业、冶金业等专用的此类搬运机械仍应归入本品目。本品目不仅包括固体材料的升降或搬运机械,而且还包括液体或气体材料的升降或搬运机械。但本品目不包括品目84.13所列的各种液体提升机;浮船坞、潜水箱及完全利用静水浮力操作的类似海上提升及打捞设备(品目89.05或89.07)。
    品目84.26注释中关于自推进式及其他移动式机械、多功能机械,以及准备装在其他机器或第十七类所列运输车辆或船舶上的升降、装卸、搬运等机械,只要在细节上作必要的修改后即可适用于本品目所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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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包括利用滑轮、卷扬机或千斤顶机构工作,并通常带有大量固定式钢铁结构件等的升降或搬运设备。
    这些固定结构件(例如,缆车专用的塔架等)如作为基本完整的搬运机械的部件报验时,应归入本品目。
    这些结构件单独报验时,如与使整套设备运行的运动部件所必需的机械零件(例如,轮子、滚轴、滑轮或导轨等)装在一起或准备装在一起,应归入品目84.31;否则应归入品目73.08。
    这些比较复杂的机械包括:
    一、非连续运送的机械
    (一)通常用卷扬机及缆索操作,或使用水压、气压或油压器件工作的升降机。这种设备可使客舱或货物平台沿直立滑动杆之间上升或降低,常配有平衡重体。升降机的控制、制动及安全设备等,不论是否电动的,如与升降机同时报验,也应归入本品目。本品目也包括人工操作的升降机。
    齿条小齿轮驱动的升降机或提升机也属于此类。这种升降机及提升机由升降仓及桅杆组成。升降仓装有发动机用以驱动小齿轮。桅杆上装有齿条。当小齿轮与齿条咬合时,升降舱可沿着桅杆以可控速度上下移动。
    本组还包括所谓的“升船机”,即一种利用液压或千斤顶驱动的大功率设备,可把船舶及闸室整个从运河的某一水平面提升到另一水平面,从而取代了普通船闸。
    (二)翻斗提升机,一种沿斜井或竖井提升散装货物容器的提升机,适用于从矿井吊起煤,或把矿砂、石灰石、燃料等吊进高炉、石灰窑等。
    本品目也包括此类提升机的箕斗,一种大容量金属容器或料箱,其底部往往可以自动开启。矿用箕斗常在载货舱上装有矿工座舱。
    (三)某些起重机械:
    1.三脚起重机,由装在双脚或三脚底座上的卷扬机组成。
    2.油井钻塔,在石油钻井等中绞起钻管等(装在卡车等上面的钻塔除外,参见品目84.26注释的解释)。
    3.高架索道。这种设备在操作上与高架移动式起重机相似,其吊运车运行在架空导轨上(有时可运行相当距离),这些架空导轨固定在塔架上。
    (四)缆车,一种利用卷扬机进行工作的大型设备,供山区吊运旅客或货物之用。缆车的承载索与牵引索架在两个塔架之间。缆车上有两个座舱(或吊具、箱体等),可在承载缆索上升降。
    (五)缆索铁道,其工作原理与缆车相同,但其座舱是在导轨上运行的。本品目仅包括缆索铁道的牵引装置及卷扬机;不包括座舱(品目86.05)及轨道(应根据不同类型分别归入品目73.02或86.08)。
    (六)翻车机,一种带导轨或凹槽的平台装置。这种设备可使轨道货车能够开进卸货地点,然后利用千斤顶或其他起重装置,把整个载货平台倾斜、翻转或旋转,从而卸空车上的货物。本品目也包括轨道货车振荡机械,这种设备供漏斗式底卸车卸货之用。
    二、连续运送的机械
    (一)升降机,用于垂直或斜向地提升连续不断的货物或人流。它们主要由一系列不同类型的承载器每隔一定距离装在一个铰节的机械装置上而组成。该机械装置可象链条一样连续不断地运转。此类机器包括提升粉状或粒状材料用的铲斗提升机;提升板条箱、包裹等用的平台提升机;提升袋装、桶装或捆装货物以及草包等用的指盘提升机;供运载乘客用的连续多箱升降机等。
    (二)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
    (三)输送机,供输送货物用。通常采用水平输送方式,有时可作长距离输送(在矿场、采石场等)。它们包括:
    1.由连续运转的输送或推动部件操作的输送机,例如,斗式、槽式或盘式输送机;刮板式或螺旋式输送机(材料可由推板或螺杆沿着一条槽向前推进);带式、链板式、板条式及链式等输送机等。
    2.由一系列发动机驱动的滚轴组成的输送机(例如,用于把钢材运进初轧机的输送机)。本品目还包括非动力驱动的滚轴输送机,其滚轴通常装在轴承上(例如,运送板条箱等用的水平滚轴滑道,以及重力滚轴输送机);但不包括无滚轴的类似设备,例如,直线、弯曲或螺旋式滑槽(应按不同类型分别归入品目73.08、73.25或73.26)。
    3.振动输送机,利用承载货物运送槽的振动或往复运动输送货物。
    (四)气力提升机及输送机(例如,气流管式输送机),它利用气流通过管道运送小型容器(装文件、小型加工部件等用)或散装货物(谷物、稻草、干草、锯屑、煤粉等),包括运输并净化谷物用的类似机器。
    (五)滚动支座(“自位轮”),一种与辊子输送机相似的设备,由一系列圆柱装在工厂地板上而组成。每根圆柱的顶部装有一个在轴承上转动的滚轮,可向任何方向旋转。这样,整套“自位轮”就组成了一台滚轮输送设备(例如,轧钢厂运送金属板材用的设备)。
    (六)缆索牵引或拖运机械,主要由一根环形缆索或链条连续不断地运转,用以牵引货物(例如,牵引煤矿用的矿车及倾卸车)、拖带驳船、雪橇等,以及载运乘客(滑动式人员运输车)等。
    三、其他特种起重或搬运机械
    (一)铁路机车或货车转车台,供铁路机车、货车等转换轨道之用。
    (二)各种铁路货车的推车器,例如:
    1.安装在轨道之间的装置。这种装置主要是由两个活塞组成,当挂住车轴时,利用动力驱动活塞产生往复运动,从而把货车推向前进。
    2.液压式或活塞式机械,用于把矿车推进矿井口的升降机内。
    3.在单轨上运行的自推进式独轮机械。这种设备必须要有一个步行操作者象推独轮车一样扶着,设备本身由小型汽油发动机驱动。但必须注意,有时也称作“货车推车器”的拖运用小型拖拉机不应归入本品目(品目87.01)。
    (三)机械装载机,用于装载煤、矿砂、挖出的泥土、卵石、沙及其他散装物料。这些机器通常与一台输送机或升降机一起使用(例如,摇动式输送装载机、轻型输送装载机等)。
    (四)操纵手提式风动、液压或电动工具(例如,钻、锤等)用的辅助机械装置。这些机械装置用以支撑手提式风动或电动工具,或将其推入工件中。例如,气动工具的支撑或推进器具;凿岩机支架及凿岩台车(“Jumbos”);工作中用以悬挂工具的机械式平衡器具。但本品目不包括简单的固定支撑器具等。
    (五)升降、搬运、装卸专用的工业机器人。
    (六)机械梯,由一个机械装置(例如,滑轮组或卷扬机)操纵多个滑动部件组成。
    (七)可调轮式机械平台(摄影机移动车),供安装及操纵电影摄影机之用。
    (八)机械式遥控操作装置(遥控机械手),一种用于接触放射性产品的固定式或移动式设备。这种设备由屏蔽室内外各一只的机械手组成,屏蔽室外的机械手由人工操纵;屏蔽室内的机械手可模仿操纵员的动作进行操作。动作是通过机械、液压或气压装置,或者通过电脉冲方法进行传递的。
    可象手工工具那样独立用手操作的器具,应归入品目82.03、82.04或82.05。
    (九)装卸集装箱或托盘用的装卸台,不论是否自推进的,供在机场上飞机的装货或卸货之用。这种设备主要由两个交叉横构件支承的高架装卸台组成,配有输送带用以运送货物。这种设备并非用于运输集装箱或托盘,不论运输距离多短。这种设备本身并不装载货物,仅停在飞机旁进行操作。
    (十)托盘货组组装机,利用动力输送机或辊子输送机自动将空瓶规则地排列成行,并将排好的瓶子一层层堆放在托盘上的电气机械。这种机械不具备充灌、封口、密封、贴标签或捆包功能,可以单独使用或者与其他具备充灌或收缩包装等功能的机械一道组成流水生产线。
    (十一)病人升降机。这种设备配有支承架和座位,用以将坐着的人抬起或放下,例如,将他们放进浴室或放上床。可移动座位是用绳索或链固定在支承架上。
    (十二)楼梯升降机。这种升降设备配有装载平台,可固定在楼梯的扶栏、楼梯侧墙或楼梯上,用于接送残疾人或轮椅及其病人上下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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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重及搬运设备常与熔炉、转炉、轧钢机等机器一起使用。例如,把加工件送进、移动或取出的机器;操纵门、盖、炉床等的机器;倾卸或翻转的机器。当这些设备明显地作为独立于熔炉等机器设备的独立装置时,即使与熔炉等同时报验,也仍应归入本品目。例如:
    1.焦炭炉出炭机,往返运行于成排炉子后面,装有机械活塞以打开炉门及排空炉室。
    2.活塞操作的加料机,用于西门子-马丁转炉等。
    3.供打开冶金退火炉或均热炉的顶盖,或取出锭、坯之用的特种起重机。
    4.锭、锻件等的操作机械及翻转设备等。
    5.在某种类型的熔炉中,通过操作装有活塞的圆筒,送进或取出正在熔炉内加工工件的机器。
    必须注意,准备装于熔炉、转炉等机器内或与熔炉、转炉等组成整套设备的起重或搬运机械,如与熔炉等同时报验,不应归入本品目(参见品目84.17、84.54或84.55等);但单独报验时,这些机械仍应归入本品目。
    还须注意,机械加煤机、机械炉篦及类似设备也不归入本品目(品目84.16)。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应归入品目8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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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还不包括:
    (一)斗式、链式、螺旋式、履带式或类似形式的液体提升机(品目84.13)。
    (二)泥土、石子、矿砂或其他固体矿物的分类、筛选、分离或洗涤机器(品目84.74)。
    (三)旅客登机(船)桥(品目84.79)
    (四)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升降、搬运、装卸单晶柱、晶圆、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或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置(品目84.86)。
    (五)品目86.08所列的转车台。
    (六)自卸汽车(品目87.04)。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7:01:39

84.29机动推土机、侧铲推土机、筑路机、平地机、铲运机、机械铲、挖掘机、机铲装载机、捣固机械及压路机:
             —    推土机及侧铲推土机:
       11— — 履带式
       19— — 其他
       20—    筑路机及平地机
       30—    铲运机
       40—    捣固机械及压路机
             —    机械铲、挖掘机及机铲装载机:
       51— — 前铲装载机
       52— — 上部结构可旋转360度的机械
       59—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多种本品目明确列出的泥土挖掘或捣固机械;其共同之处是这些机械都是自推进的。
    品目84.30注释中关于自推进式机械及多功能机器的规定在细节上作必要的修改之后,适用于本品目的自推进式机械。这些机械包括:
    一、推土机及侧铲推土机,由一个通常为履带式的推进底盘和前部所安装的大型推土板组成,从而构成一套完整的机械设备。它们主要用于推开碎石及粗平土地。某种类型的上述设备则专供掘除树根及清理场地之用。
    二、筑路机及平地机,一种使用一个可调平土板平整土地(在平地或河堤上)的机械设备,其平土板一般装在轮基内。
    三、铲运机。它装有锋利的切土刀片,用以铲起表层泥土,然后用输送机将泥土运进铲运斗或将其卸下。
    必须注意,本品目仅包括机动推进装置与铲运机构成一体的机械设备。例如,履带式铲运机,其装有切土刀片的铲运斗装在两履带之间。本品目还包括拖式铲运机,这种铲运机由机动推进装置(即使仅装有一根单轴)及装有一个固定平铲或带多个平铲的移动式辅助装置的铲运机组成。
    四、捣固机,筑路时用于夯实铁路道碴等〔参见品目84.30注释前面不包括部分的(一)款中有关装载在第八十六章所列车辆上的机器的解释〕。
    五、机动压路机,用于筑路或其他市政工程(例如,用于平整场地或压平路面)。
    这种机器装有大直径重型铸铁或钢制圆柱体,圆柱体的表面平滑或装有金属支脚,以便压进泥土(“羊蹄”压路机);这种机器也可装有车轮及重型实心或充气轮胎。
    六、机械铲(悬臂式、吊杆式或缆索式)。这种机械可用铲斗、抓斗等挖掘高于或低于承机面的泥土。铲斗等既可直接在悬臂或吊杆的末端操作(例如,铲式挖掘机、拖铲挖土机等),或者为了增加操作距离,也可在缆索上操作,或利用吊杆上吊挂的液压千斤顶进行操作(拉铲挖掘机)。在长距离作业的挖土机(拖铲挖土机)中,挖斗是通过架设在相隔一段距离的两个可移动结构体之间的缆索进行操作的。
    七、多挖斗挖掘机,其挖斗装在环形链或转轮上。这些机器常装有输送机,以便运走挖出的泥土。输送机装在轮式或履带式底盘上。特种挖掘机用于挖掘或清理壕沟、排水道、沟渠等,应用于露天开采的矿山等。
    八、自推进式机铲装载机,一种轮式或履带式机械,前端装有铲斗,可通过开动机器,挖起物料,并将物料运走卸下。
    有些机铲装载机可掘进泥土。它的挖斗平置时可降至轮子或履带地面以下,从而完成操作。
    九、装载运输机,应用于矿区。这种机器主要用于搬运而非用于运输,其前端装有挖斗,可挖起散装物料,并将其卸到装载运输机的机身内。
    本品目还包括配有铰接臂,铲斗装在铰接臂尾部的自推进式机铲装载机。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尤其是机器的工作部件(推土板、铲斗等),不论是否配有悬臂及气压缸或液压缸,只要可直接装在驱动基座上,均应归入品目84.31。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7:02:15

84.30泥土、矿物或矿石的运送、平整、铲运、挖掘、捣固、压实、开采或钻探机械;打桩机及拔桩机;扫雪机及吹雪机(+):
       10—    打桩机及拔桩机
       20—    扫雪机及吹雪机
             —    采(截)煤机、凿岩机及隧道掘进机:
       31— — 自推进的
       39— — 其他
             —    其他钻探或凿井机械:
       41— — 自推进的
       49— — 其他
       50—    其他自推进机械
             —    其他非自推进机械:
       61— — 捣固或压实机械
       69— — 其他

    本品目包括用以“击进”地面表层(例如,劈开或打碎岩石、泥土、煤层等;泥土的挖掘、钻孔等)或用以整理或压实地层(例如,铲运、平整、捣固或压平)的机器,但不包括品目84.29所列的自推进式机器及农业、园艺、林业用的机器(品目84.32)。本品目也包括打桩机、拔桩机、扫雪机及吹雪机。
自推进式机器及其他移动式机器
    总的来说,本品目不仅包括固定的机器,还包括移动式机器,不论其是否自推进式机器。但下列装在第十六类的运输工具上的机器除外。
    本品目不包括:
    一、装在第八十六章所列车辆上的机器
    挖掘机等机器如已装在铁道敞车或平车上,而且具有编挂条件,可编成车运行在任何轨距的铁道网上的,应归入品目86.04。铁路道碴的挖掘筛选机常装在符合上述条件的铁路货车上。另一方面,装在不符合真正铁路车辆规格的敞车或平车上的挖掘机等机器仍应归入本品目。维修及养护铁道路轨用的自推进车辆也应归入品目86.04。
    二、装在第八十七章所列拖拉机或机动车辆上的机器
    (一)装在拖车型底盘上的机器
    本品目所列机器的某些工作部件(例如,平铲)可装在拖车上。拖车本身主要供牵引或推动其他车辆、设备或重载之用,但与农用拖拉机一样,它们均装有一些简单装置,用以操纵上述工作部件。这些工作部件只是一种辅助设备,以备不时之需。总的来说,这些部件比较轻便,工人自己在现场即可将其装上或更换。这些工作部件如果构成本品目所列的机器,则仍应归入本品目;如果作为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那么,即使与拖车同时报验(不论是否已装在拖车上),这些工作部件应归入品目84.31;而拖车及其操作装置应单独归入品目87.01。
    另一方面,本品目包括自推进式机器。这种机器的推进底座、控制装置、工作部件及其操纵设备组装在一起,构成一套完整的机械设备。例如,某些推进底座虽然与拖车相似,但经过专门设计、制造或加固,已成为具有一种或多种本品目所列功能(挖掘、平整等)的机器不可分割的部分。这些推进底座单独报验时,可作为具有同类完整机器基本特征的不完整机器而归入本品目。因可装配多种不同工作部件而可归入品目84.25至84.30中几个品目的推进底座,应按照第十六类注释三或归类总规则三(三)的规定进行归类。
    区分品目87.01所列的拖车与本章所列推进底座的更具体标准,参见品目87.01注释。
    (二)装在汽车底盘或卡车上的机器
    本品目的某些机器(例如,打桩机、油井钻探机)常装于事实上是一部基本完整的汽车底盘或卡车上,这些汽车底盘或卡车上至少具有以下机械装备:推进发动机、齿轮箱、换档控制器、驾驶及制动装置。由上述装置组成的设备应作为特种车辆归入品目87.05。
    另一方面,本品目包括自推进式机器,其上述的一种或多种推进或控制装置却是装在有关机器的驾驶室内;该机器则装在一个有车轮的底盘上。不论整套设备能否利用其本身动力在路面上行驶,均可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还包括带轮的自推进式机器,其底盘及机器部分分别经过特制,可组成一套完整的机械设备。这样,上述机器部分不仅只是象本款第一段所述那样,简单装在汽车底盘上,而是完全与底盘组成为一体,不能作其他用途,同时又具有上述汽车的基本特征。
    三、装在第八十九章所列浮动结构体上的机器
    安装在趸船或其他水上浮动结构体上的所有机器(例如,挖泥机),不论是否自航式,一律归入第八十九章。
多功能机器
    许多机器除了具有品目84.29或84.30所述的功能(挖掘、平整、钻探等)以外,还具有品目84.25、84.26、84.27或84.28所述的功能(例如,起重、装载等),例如,采煤装煤联合机、挖沟及管道吊装联合机等。这些机器应按第十六类注释三或归类总规则三(三)的规定进行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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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包括:
    一、打桩机及拔桩机
    打桩机装有重锤,通常在高大的直立式导向桩架上操作。重锤通过机械动力提起,然后落下,利用重力冲击桩顶(单动式打桩机),或使用动力冲击桩顶(双动式打桩机)。
    本品目还包括拔桩机。
    二、扫雪机及吹雪机
    装有扫雪及吹雪设备的第十七类所列运输工具不归入本品目。但本品目包括推动式或牵引式(铲刮式)扫雪机。例如,装在卡车或拖拉机上使用的扫雪机。
    三、挖掘、开凿或钻探机器
    这类设备主要用于采矿、钻井、开挖隧道、采石、切割粘土等。
    (一)采(截)煤机或凿岩机,用于劈开或击碎煤层、矿石等。这种机器由装有风镐的棒条或圆盘组成。大部分的这类机器是由一环形切割链环绕一金属臂运转,切割平面和角度均可调节(万能切割开凿机)。它们可以装在自推进的轮式或履带式底盘上。有些(例如,截装机)为大型设备,装有多条切割链,设备本身还装有输送机,用以把切割下来的材料装到工作面上的输送机、矿车等上去。
    (二)隧道掘进机。隧盾表面光滑,前端装有锋利的切割刃,可用液压千斤顶把切割刃推进到土壤中去。
    (三)岩石、煤层等的钻孔机及冲击型开凿机,其钻头能摆动作直线切割。但本品目不包括手提式风动、液压或电动工具(品目84.67)。
    (四)凿井机或钻探机,用于开采石油、天然气、硫(弗拉兹开采法)等;用以在采矿及油井勘探中提取岩层样本,以及用于开凿自流井等。这类机器主要有两种类型:
    1.旋转式凿井机,主要由装有滑车的钻井架、带有传动及控制装置的滚筒式绞车(旋转钻进绞车)、旋转座及转盘或大齿轮组成。
    机动旋转钻进绞车通过转盘或大齿轮带动钻管旋转。钻管是吊在旋转座上的。需要时旋转钻进绞车可通过滑车把钻管提起或降下。
    2.冲击式钻井机,装有偏心平衡梁,平衡梁两头上下交替运动,使钻头不断冲击井底。
    必须注意,本品目仅包括上述两种类型的凿井(钻探)机。通常与这些机器一起使用,但却完全不同类型的其他机器,例如,从钻井中排出泥土、石头等的泵及压缩机(品目84.13或84.14),即使与凿井(钻探)机一起报验,也不归入本品目。
    用于勘探或开采近海油田或天然气田的固定式平台也归入本品目。浮动式或潜水式平台应归入品目89.05。
    (五)螺钻机,不论是手动还是机动的,供在地面上钻孔之用(例如,用于栽树或栽篱笆桩)。但不包括第八十二章所列的手工工具。
    (六)液压楔,由一条装有多个侧向活塞的长形筒体组成,活塞之间沿着筒身有一定间隔。将楔子置于裂缝口或钻孔中,用泵将水泵进筒体,挤出活塞,从而劈开岩石或煤块。
    (七)刨煤机、剥离机等,由切割刀片、煤犁、刨煤镐、楔子等组成,在压力驱动下在开采面上运转,削下煤层、泥层等,并直接装到工作面上的输送机等上去。
    四、捣固或压实机器
    本组包括:
    (一)推进式或牵引式压路机。本组包括称为“羊足碾”的捣实压路机。这种压路机装有金属脚架,用以压进泥土。本品目还包括由一系列卡车车轮组成的夯捣式压路机。这种压路机的车轮配有重型充气轮胎,装在一根共同的轴上。
    但是,本品目不包括机动压路机,不论其是否装有“羊蹄”脚架或者实心或充气式轮胎(品目84.29),以及农业用辗压机(品目84.32)。
    (二)非自推进的捣固机,供筑路时铺砌铁路道碴之用。但手提式风动、液压或电动工具除外(品目84.67)。
    (三)压实堤坝等的机器,这些机器一般是风动的。
    五、泥土的挖掘、铲运或平整机械
    本组包括:
    (一)非自推进的挖掘机。参见品目84.29的注释。
    (二)挖泥机(斗式挖泥机),与品目84.29所列的多斗挖掘机相类似。
    挖泥船不应归入本品目(品目89.05)。
    (三)铁路道碴的挖掘筛选机,主要由多个挖斗装在一条环链上而组成,用于挖掘铁轨下的道碴。这种机器还装有筛选及卸下道碴的机械装置。参见本品目注释前面不包括部分第(一)款中关于装在第八十六章所列车辆上的机器的解释。
    (四)松土机、掘根机及翻土机,装有齿式挖土装置,可用于重新铺设路面前耙松表层的泥土,击碎旧的路面等。
    (五)刮路机,挖土机的一种,与品目84.29所列挖土机相似,装有一个水平臂。该机用于刮掉表层泥土。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应归入品目8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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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不包括:
    (一)液压喷枪,可喷出强大水流,用以从山边等处开采矿物(例如,金矿砂)(品目84.24)。
    (二)农用滚压机。这是一种小直径而较长的轻型压土机。这种机器有时由一台小型内燃机推进(品目84.32)。
    (三)品目84.67手提式动力工具(例如,镐、夯具、钻)。
    (四)利用钢铁吹氧燃烧所产生的高温切割岩石或混凝土的设备(品目84.79)。

○   ○
子目注释:
子目8430.31及8430.39
    这些子目包括本品目注释中第三部分(一)、(二)及(七)款所列的机器。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7:02:49

84.31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4.25至84.30所列机械的零件:
       10—    品目84.25所列机械的零件
       20—    品目84.27所列机械的零件
             —    品目84.28所列机械的零件:
       31— — 升降机、倒卸式起重机或自动梯的零件
       39— — 其他
             —    品目84.26、84.29或84.30所列机械的零件:
       41— — 戽斗、铲斗、抓斗及夹斗
       42— — 推土机或侧铲推土机用铲
       43— — 子目8430.41或8430.49所列钻探或凿井机械的零件
       49— — 其他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包括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4.25至84.30所列机械的零件。
    必须注意,许多零件不能归入本品目,因为:
    (一)这些零件已在协调制度的其他品目中具体列名,例如,悬置弹簧(品目73.20)、发动机(品目84.07或84.08等)以及电点火或起动装置(品目85.11);
    (二)与机动车辆的零件完全相同,并且不是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4.25至84.30所列机械的零件。因此,这些零件应作为机动车辆的零件归类(品目87.08),车轮、驾驶及制动装置尤其应按这一规定办理。或
    (三)适合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单晶柱、圆片、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或平板显示器的升降、搬运、装卸机器及装置的零件(品目84.86)。
    本品目包括:
    一、提升抓斗、戽斗、夹钳等,即带有环、钩等的简单提升戽斗;底开式料斗;由两个接合斗壳组成,用于提升粉状物料的抓斗;由两个或多个接合夹片或夹钳组成,用于搬运石块、岩石等的夹具。
    用于搬运金属碎料等的电磁起重吸盘不归入本品目(品目85.05)。
    二、绞车或绞盘用的绕索筒;起重机臂;架空运送设备用的吊运车、吊机小车、吊桶、倾卸小车等;升降机等用的座舱、笼及装卸台;自动梯级;提升机及输送机用的戽斗及刮板链;输送机用的支座及滚筒或滚轴(不论是否装有驱动马达);振动输送机及振动台用的传动及制动装置;升降机、吊斗提升机等用的安全制动装置。
    三、采(截)煤机用的刀杆、截链及截盘;铲运机、煤犁及刨煤机等用的刮刀。
    本组还包括准备装在第八十七章所列车辆上作为工具使用的推土机机铲。
    四、旋转式或撞击式钻井机用的回转工作台、旋转座、方钻杆、凯氏推进器、工具接头、钻环、钻杆、钻管导架、限动环、星形滚筒、拼合可换衬套、梁、旋转管筒以及钻用震击器。
    五、挖掘机用的挖斗及抓斗;多斗式挖掘机的斗架;机械铲臂;打桩机桩锤。
    六、装有旋转齿轮或其他旋转装置的非自推进履带式或轮式底盘。
    装有配件(例如,缆夹、环、钩及弹簧钩)的缆索及链条如果与所属的配套机器一同报验的,应归入所属机器的有关品目;但如果单独报验的,则应归入第十五类(一般归入品目73.12或73.15)。未装有上述配件成卷报验的缆索及链条,即使切成一定长度,并且与有关机器(例如,卷扬机、缆车、起重机、缆索操作的拖运机、拉索铲挖土机、挖掘机等)一同报验,也应归入第十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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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传动带或输送带,塑料制的(第三十九章)、硫化橡胶制的(品目40.10)、皮革制的(品目42.05)或纺织材料制的(品目59.10)。
    (二)吊索(第十一类或第十五类)。
    (三)空心钻杆(品目72.28)。
    (四)套管、管道及钻管(品目73.04至73.06)。
    (五)可以调节或伸缩的坑道支柱(品目73.08)。
    (六)提升吊钩(品目73.25或73.26)。
    (七)凿岩钻头及凿尖、钻探用钻头、螺旋钻头及类似的凿岩或地面钻孔工具(品目82.07)。
    (八)电梯或货物升降机等用的锁(品目83.01)。
    (九)滑轮、滑轮组及轴承座(品目84.83)。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7:03:32

84.32农业、园艺及林业用整地或耕作机械;草坪及运动场地滚压机:
       10—    犁
             —    耙、松土机、中耕机、除草机及耕耘机:
       21— — 圆盘耙
       29— — 其他
             —    播种机、种植机及移植机:
       31— — 免耕直接播种机、种植机及移植机
       39— — 其他
             —    施肥机:
       41— — 粪肥施肥机
       42— — 化肥施肥机
       80—    其他机械
       90—    零件

    本品目包括在从事一种或多种下列农业、园艺或林业工作中,用以代替手工工具的机器,不论其使用何种方式牵引:
    一、整理工地(开垦、翻土、耕地、犁地、松土等),以利耕种。
    二、施放肥料或其他产品,以改良土壤。
    三、种植或播种。
    四、在作物生长期耕作或修整(锄地、除草、修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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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所列机器可以由动物或车辆(例如,拖拉机)牵引,也可以装在车辆上(例如,装在拖拉机或马车上)(本文所称的“拖拉机”,包括步行操纵的拖拉机)。
拖拉机拖带的或作为可互换部件装在拖拉机上的机器
    有些农业、园艺或林业用机器(例如,犁和耙)专门由拖拉机拖带或推动。这些机器与拖拉机是由连接装置连在一起的(不论是否装有起重装置)。其他机器(例如,旋转锄)是由拖拉机上的通用功率输出器操作的。这些机器可在田间、林场或农场空地上进行装配及调换。所有这些机器即使与拖拉机一起报验(不论是否已装在拖拉机上),仍应归入本品目。拖拉机本身则另行归入品目87.01。
    用另一类牵引设备(例如,品目87.04所列的车辆)代替拖拉机时,或者将一个旋转锄装在步行操纵拖拉机的传动轴上以代替车轮,这样该旋转锄既作为一种工具,又作为整部机器的驱动轮时,有关设备也应按上述归类原则进行归类。
自推进式农业、园艺或林业用机器
    在这些机器中,牵引部分和机器本身组成一个整体(例如,机动犁)。这类机器应归入本品目。
    但本品目不包括施放肥料等的卡车。这些卡车应与其他特种机动车辆一起归入品目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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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拖带或推动的小型农用机器(例如,犁、耙、中耕机、耕耘机、滚压机、播种机)也归入本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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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入本品目的各种机器包括:
    (一)供各种土壤作业用的犁,例如,板犁(单头犁、多头犁及翻转犁)、深耕犁(通常无犁板)及圆盘犁。
    (二)主要供犁地后翻土用的耙。在钉齿耙中,其钉齿装在铰接或链啮合的刚性机架上,有时装在滚筒或滚轴上。在圆盘耙中,钉齿被一排或多排带有切割刃的凹面圆盘所取代。
    (三)松土机、中耕机、除草机及耕耘机,供犁地后或作物生长期间耕作、除草及平整土地之用。这些机器通常由装有几排不同类型工具(犁铧、圆盘及钉齿等)的卧式机架组成。这些工具可以是刚性的或弹性的,固定的或可移动的,有时还可以调换。
(四)播种机、种植机及移植机,用于种子、球根、块茎、植物等的播种、种植或移植。这类设备由配有播撒装置的作物箱、漏斗或其他容器构成,有时装在车轮上,一般还配有田沟的开挖及覆盖装置。
本组包括的免耕直接播种机、种植机及移植机,可在未经备耕的土地上播种农作物。此类机器通过穿透地表覆盖及植物残体,将适量的种子植入未经备耕的土壤里;在土壤中开一道狭槽或打个洞,按预先设定的位置及深度将种子植入其中。
(五)施肥机。粪肥或固体肥料(化肥、粪便等)的施放机,通常由装有诸如滑动底板、螺旋式排肥器、环形链或离心式圆盘等散布装置的容器所构成,有时装有轮子。具有相同用途的便携式机械设备也归入本品目。
化肥施肥机将合成化肥或其他固体合成肥料均匀地散布在土壤里。粪肥施肥机将粪肥(粪便)或从“动物废料”中得到的可循环利用的植物养分散布在土地上。
    装有切碎散布装置,以便在卸下时散布粪肥及浆状肥料的活底拖车由一带轮容器组成,一般配有散布板或散布槽。这种设备应归入品目87.16。
    用以把液体肥料注入土壤的便携式喷注器也归入本品目。这种设备由一根长的空心杆组成,可通过空心杆用泵把肥料注入土壤。
    (六)清除灌木丛、矮林丛、庄稼收获后留下的茎、树根等用的机器。这类机器一般由两个大型车轮及一个装有切削刀片的圆筒组成。
    (七)清除碎石的机器,它与耙相似,但装有两排向一个开口式板条箱收拢的钩齿,用以收集碎石。
    (八)滚压机,主要用于压实土壤。它包括平面滚压机、瓦垅滚压机、圆盘滚压机及轮式滚压机等。本品目也包括花园、草坪、运动场地、草地跑道等用的滚压机。
    (九)稀疏机(例如,甜菜分选机),用于分选幼苗。它可以是由光电装置控制的非常复杂的机器。
    (十)修剪植物梢或茎用的机器,用以剪去植物的过度生长部分。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包括上述机器的零件。这些零件主要包括:
    犁杆、犁刀、犁头、犁板、圆盘刀(包括菱形刃犁头、圆盘等);供松土机、中耕机或除草机用的工具环及钉齿(刚性或弹性的);耙的钉齿、圆筒及圆盘;滚压机的圆筒、分隔环及部件;施肥机、播种机、种植机的散布机械装置;耕耘机的犁头、钉齿、圆盘及其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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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不包括:
    (一)点播器、种植器、移植器及类似的手工工具(品目82.01)。
    (二)液体提升机及液体泵(包括装在农用机器车轮上供喷雾等用的转轮泵)(品目84.13)。
    (三)液体或粉末的散布或喷雾用农业、园艺或林业机械设备(不论是否手工操作)(品目84.24)。
    (四)品目84.28所列的粪肥提升机及其他用于农业、园艺或林业的提升机。
    (五)自推进式装载机及压路机(品目84.29)。
    (六)泥土的挖掘、平整、钻探及开采机器,以及非自推进式压路机(品目84.30)。
    (七)树桩清除机及树木移植机(品目84.36)。
    (八)农用手推车及其他车辆(第八十七章)。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7:05:11

84.33收割机、脱粒机,包括草料打包机;割草机;蛋类、水果或其他农产品的清洁、分选、分级机器,但品目84.37的机器除外:
             —    草坪、公园或运动场地用的割草机:
       11— — 机动的,切割装置在同一水平面上旋转的
       19— — 其他
       20—    其他割草机,包括牵引装置用的刀具杆
       30—    其他干草切割、翻晒机器
       40—    草料打包机,包括收集打包机
             —    其他收割机;脱粒机:
       51— — 联合收割机
       52— — 其他脱粒机
       53— — 根茎或块茎收获机
       59— — 其他
       60—    蛋类、水果或其他农产品的清洁、分选、分级机器
       90—    零件

    本品目包括用以替代手工工具进行下列机械作业的机器:
    (一)收获农作物(例如,收割、拔取、收集、采摘、脱粒、捆扎)的机器。割草机及草料打包机也归入本品目。
    (二)蛋类、水果或其他农产品的清洁、分选或分级机器,但品目84.37所列机器除外。
    品目84.32的注释(例如,有关装有收割、脱粒、割草及其他可互换附件的拖拉机的部分,以及有关机动耙的部分)在细节上作必要的修改后,也适用于本品目。
    一、收割机、脱粒机,包括草料打包机;割草机
    这类机器包括:
    (一)手工操作或机动的草坪割草机。这些机器象农用割草机那样配有一根刀杆,并装有多把旋转刀片,用以切割贴近固定平卧刀片的青草;或者配有一个转盘,其外缘装有刀片。
    (二)割干草等用的割草机(包括机动割草机)。它们通常装有一个平卧式刀杆及一些部件,可利用钉齿在刀杆指头之间振动而进行切割;或者装有外缘带刀片的转盘或滚筒。
    (三)装有把割下的农作物成排地堆放在田里的装置的刈割机(例如,刈割堆行机及刈割压扁机)。
    (四)牧草摊晒机(例如,配有叉式起重装置或滚筒)。
    (五)搂草机,通常装有一排轮式半圆形钉齿,可以自动提升。
    (六)摊晒耙、堆行耙、捆扎耙。
    (七)捡拾压捆机及压包机。用于将剩留在田里的草料拾起打包。
    (八)联合收割机,用以把谷物收割、脱粒、扬选并卸下。
    (九)玉米收割及脱粒机。
    (十)永久性装于收割装置的自动装载拖车,用于收割、切碎及运输草料、玉米等。
    (十一)棉花采摘机。
    (十二)拔麻机。
    (十三)葡萄收获机(拖带式或自推进式)。
    (十四)蔬菜收获机(用于收获豆类、西红柿等)。
    (十五)马铃薯挖掘机(例如,犁头式、叉式、铁格式)。
    (十六)收获甜菜及类似块根植物用的块根挖掘机及收获机。
    (十七)草料收割机。
    (十八)摇树机。
    (十九)其他农产品(例如,油籽等)的收获机器。
    (二十)谷物脱粒机。本品目也包括自动脱粒机喂料器,不论其是否单独报验(这是一种辅助机器,用以把捆扎的作物打开铺平,以便均匀地向脱粒机喂料)。
    (二十一)玉米棒子去叶机;玉米脱粒机。
    本品目还包括乘骑式草坪割草机。它由装有三个或四个轮子的底座及一个驾驶座组成,附有一把只有在维修或保养时才拆卸下来的固定切割刀。由于其主要功能是用于草坪割草,这种割草机即使配有联接装置,用以牵引或推动轻载设备(例如,挂车),也仍应归入本品目。
    但本品目不包括修剪草坪,割去沿墙壁、路缘或灌木下生长的青草等用的便携式机器。这些机器在其轻便的金属架内装有内燃发动机或在其金属手柄上装有电动机,其切割装置通常由一根或多根细尼龙丝组成。这种机器应归入品目84.67。
    二、蛋类、水果或其他农产品的清洁、分选或分级机器
    本品目也包括按产品大小、形状、重量等对蛋类、水果、马铃薯、洋葱、球茎、胡萝卜、芦笋及小黄瓜等产品进行清洁、分选或分级的机器,不论其是园艺或农业用,还是工业用。这些机器不论是否用电操作(例如,光电检验器及分级器),一律归入本品目。它们也可以装有辅助装置(例如,供检验蛋类或对产品作标志之用)。
    种子、谷物或干豆类的清洁、分选或分级机器不归入本品目(品目8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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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入本品目的某些机器(例如,收割机、联合收割机、脱粒机、捡拾打包机、压包机、分级机)常装有辅助性的起重、搬运、输送等装置(例如,输送带、捆束及草料提升机及铲斗链)。这些辅助装置如果与上述机器一起报验,应一并归类;如果单独报验,则应归入品目84.28。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也应归入本品目。例如:
    割草机或收割机的刀杆、工具提升装置及钉齿;带动割草机刀杆用的摆动连杆;收割捆扎机的分离器、隔板、耙、平台及捆扎装置;堆行机的附件;切割板;联合收割机或脱粒机用的打谷器、复打器、震荡器、出草器等;马铃薯或其他根茎作物挖掘机的锄铲、钉齿、叉及其他工具;牧草摊晒机的滚筒及叉;耙的钉齿及工具提升装置;收集机或打包机的捡拾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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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不包括:
    (一)割草机的刀片及刀具(品目82.08)。
    (二)捆、包或草料的提升机;“鼓风抛送”式草料升运机;戽斗或充气式谷物提升机;农用起重机或其他装载、起重、搬运或输送机器(品目84.26或84.28)。
    (三)伐木机或拔根机,以及农用切草机、根茎切片机、谷物碾磨机及蛋类检验器(品目84.36)。
    (四)品目84.37所列的种子、谷物或干豆类的清洁、分选或分级机,以及制粉工业用机器。
    (五)轧棉机(品目84.45)。
    (六)烟叶剥离机或切丝机(品目84.78)。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7:05:51

84.34挤奶机及乳品加工机器:
       10—    挤奶机
       20—    乳品加工机器
       90—    零件

    本品目包括机械挤奶机,以及其他对乳进行加工或将其制成其他乳制品的机器,不论这些机器是供农场用还是供工业用。
    一、挤奶机
    挤奶机配有一组挤奶杯,每只挤奶杯配有橡胶衬套。杯子的一端用软管经过一个脉动器与真空泵相连,另一端则连接于奶桶(通常是不锈钢制的)。装在奶桶盖上面的脉动器,是利用挤奶杯与衬套之间的相对真空所造成的交变气压,使挤奶杯进行工作的。由挤奶杯、脉动器及奶桶所组成的整套装置称为“挤奶桶”。
    对于某些容量较小的挤奶机,奶桶和真空泵可装在同一个底座上(单桶或双桶挤奶机)。
    对于容量较大的挤奶机,各种部件通常是分离的。不同数量的奶桶可通过管道与真空泵相连。某种类型的挤奶机没有奶桶,乳从挤奶杯沿着一根管道(一般是固定的)直接流到冷藏设备或贮奶罐中。这类挤奶机包括挤奶机器人,也称自动挤奶系统。这种系统装有自动挤奶所必需的所有设备,主要包括一个敏捷的机械手、电子设备、真空泵、压缩机、洗涤机、牛奶流量计等,专供奶牛自主挤奶之用。每头奶牛都戴着一个带无线电发射机应答器的项圈,它可识别其身份,以便让系统确定该奶牛应否挤奶。挤奶由装有激光辅助可视系统的机械手完成,该系统可引导牛奶抽吸设备直接吸附在奶牛的奶头上。
    对于一同报验的挤奶机各种部件如果符合第十六类注释四(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的规定,应作为一个功能机组归入本品目。但是,并不直接用于挤奶的设备及装置(例如,过滤器、冷藏设备、贮奶罐、挤奶杯及管道清洁装置等)则不归入本品目,而应归入其他各自的相应品目。
    二、乳加工机器
    本组包括均化器。这种设备既可把脂肪打碎成为细微的颗粒以便于消化,又能使其较长时间保持乳状而不结成奶油。
    大部分的乳加工机器主要是依据热交换原理进行工作的,因而不归入本品目(品目84.19)。例如,巴氏灭菌、加热灭菌或消毒的装置;乳的冷凝或干燥装置;乳冷却装置。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冷藏设备(不论是否专供冷却或保藏乳品用)及配有制冷设备蒸发器的乳冷却容器(品目84.18)。
    (二)奶油分离器、压滤机及其他过滤或澄清机器或设备(品目84.21)(但简单的滤液漏斗及乳过滤器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三)盛乳容器的洗涤机及装瓶机或装罐机(品目84.22)。
    三、其他乳品加工机器
    必须注意,奶油分离器不应归入本品目(品目84.21)。但本品目包括用于制造黄油、奶酪的机器。这些机器包括:
    (一)黄油加工机器
    1.搅乳机,通常为一只不锈钢桶,其中装有许多隔板或叶片,利用人力或机械动力使隔板或叶片旋转,从而产生搅打作用,使鲜奶油逐步变硬成为泡沫进而成为黄油。
    2.搅乳/加工联合机。这种机器用于黄油的连续生产,主要由电动机驱动带有快速转动元件的滚筒将奶油变成黄油。通过机器的工作单元将黄油挤压成连续的长条。
    3.模制黄油的机器,用以把黄油制成销售时所需的形状。但不包括对产品进行包装或称重的机器(品目84.22及84.23)。
    (二)奶酪加工机器
    1.打碎及均化机,用以把凝乳与奶油的混合体打碎及均化,以生产软质或膏状奶酪。
    2.模制机,用以模制硬质、半硬质、软质或膏状奶酪。但不包括对产品进行包装或过秤的机器(品目84.22及84.23)。
    3.奶酪压制机(例如,机械式、气动式等类型),专用于生产硬质奶酪,既可使产品成型,又可把多余的水分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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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注意,本品目不包括许多乳品工业用的机器及设备。例如,储存、熟化、加工等用的大桶及贮罐。它们主要是依靠所配备的加热或冷却装置进行操作的,因此,不论是否还装有搅拌器等机械装置,均应归入品目84.18或84.19。未装有加热或冷却装置,但装有搅拌器、振动器、倾斜机构等机械装置的大桶等,如果明显是专供乳品工业用的,应归入本品目;如果不能确定其特定用途,则应归入品目84.79。既未装有加热装置,也未配有机械装置的大桶等,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例如,品目73.09、73.10、74.19、76.11或76.12)。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也应归入本品目。例如:
    供挤奶机用的桶、盖、脉动器、挤奶杯及其配件(但橡胶衬套等应归入品目40.16);黄油搅拌桶;黄油加工机的滚筒及放料盘;黄油及奶酪模制机的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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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不包括归入品目82.10或85.09的家用器具。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7:06:24

84.35制酒、制果汁或制类似饮料用的压榨机、轧碎机及类似机器:
       10—    机器
       90—    零件

本品目包括农业及工业上用于制葡萄酒、苹果酒、梨酒、果子汁或类似饮料(不论是否经过发酵)的机器。
本品目也包括供餐馆或类似场所用的商业用机器。
    本品目主要包括:
    一、榨汁机,手工或动力操作的,用于榨取不准备发酵的果子汁(例如,柑橘属水果、桃、杏、菠萝、浆果或西红柿的果汁)。
    二、苹果或梨的轧碎机,手工或动力操作,配有一只装料斗,用以把水果送进磨碎装置或轧碎滚筒。
    三、机械式或液压式苹果汁压榨机,包括装在带轮推车上的移动式压榨机。
    四、葡萄的压榨或轧碎机器,例如:
    (一)葡萄轧碎机。这种机器通常配有两个有槽滚筒,或装有搅打器的单一滚筒,用以从葡萄中榨取果汁而不轧碎葡萄的籽或梗。本品目也包括捣碎机。这种机器配有一个泵,用以把所制得的果汁送进发酵槽。
    (二)分离机,用于把葡萄梗从新压榨的葡萄汁中分离出来。通常由一个装有旋转搅拌器的多孔眼容器构成。有些机器还把压榨和去梗两项操作结合进行。
    (三)压榨机,用于从已轧碎及粗滤的葡萄浆中或从发酵槽的余渣中提取残留的果汁。压榨机主要有两种类型:
    1.间歇式机械或液力压榨机,其压头可在一个可互换的网格笼子中把果肉轧碎,笼子装在一个容器内,用以收集果汁。本品目也包括门架式液力压榨机。这种压榨机可将果汁灌入通常装在台车上的一系列容器中。
    2.连续式压榨机,装有一个输送螺旋装置,用以把葡萄送进机器,加以压榨。
    五、破碎或碎裂机,配有带齿的滚筒或旋转刀片,用以把压榨后的果渣块在进一步压榨前加以打碎。
    加工果汁、葡萄汁、葡萄酒、苹果酒、梨酒等用的机器不归入本品目,例如:
    (一)冷却装置、消毒装置、巴氏灭菌装置及浓缩装置(品目84.19)。
    (二)离心机、压滤机及其他过滤或澄清机器或设备(品目84.21)(但简单的滤液漏斗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货品的零件也归入本品目,例如:
    榨汁机的压榨滚筒;苹果轧碎机的带齿滚筒及磨碎器;葡萄压榨或去梗机的滚筒;葡萄汁压榨机专用的果浆容器及装在压榨机底板上的果汁收集器;葡萄汁压榨机等的螺旋机头、压榨板及机架;水果渣块轧碎机等的带齿滚筒及刀片。
*
**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品目44.19、82.10或85.09所列的水果榨汁机。
    (二)葡萄酒、果汁、苹果汁等用的泵,即使是专用的(品目84.13)。
    (三)用以从水果渣块中分离出酒的离心机(品目84.21)。
    (四)品目84.22所列的装瓶机、加塞机及类似机器,包括供洗涤桶等用的蒸汽喷射器具。
    (五)水果输送机(品目84.26或84.28)。
    (六)水果去皮机、削皮机或去核机(品目84.38)。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7:07:15

84.36农业、园艺、林业、家禽饲养业或养蜂业用的其他机器,包括装有机械或热力装置的催芽设备;家禽孵卵器及育雏器:
       10—    动物饲料配制机
             —    家禽饲养用的机器;家禽孵卵器及育雏器:
       21— — 家禽孵卵器及育雏器
       29— — 其他
       80—    其他机器
             —    零件:
       91— — 家禽饲养用机器的零件或家禽孵卵器及育雏器的零件
       99— — 其他

    本品目包括不归入品目84.32至84.35,用于农场(包括农业学校、合作社或试验站)、林业、商品菜园、家禽饲养场及养蜂场或类似场所的机器。但本品目不包括明显供工业用的机器。
    一、其他农业、园艺或林业用机器;催芽设备
    这些机器包括:
    (一)药粉拌种机,通常装有一个或多个加料斗,用以向旋转的金属圆筒供料。种子可在圆筒中拌上杀虫或杀菌粉剂。
    但本品目不包括粉末喷射机(品目84.24)。
    (二)肥料轧碎机或拌和磨粉机。
    (三)葡萄藤、果树等的剪枝机。
    (四)修剪树篱的机器。
    (五)配制饲料等用的机器设备。例如:
    1.油饼轧碎机。
    2.切菜机及剁碎叶类青饲料用的其他机器。
    3.甜菜、萝卜、胡萝卜、饲料等根茎的切片机或压碎机。
    4.草料及青贮饲料的切割机,不论是否装有输送机,用以将草料送进地窖。
    5.加工燕麦、大麦等用的轧碎机。
    6.农场用小麦、玉米、大麦及其他饲料的磨碎或磨粉机;农场用辗磨面粉机。
    7.饲料混合机。
    (六)自动给水槽,供牛、马、猪等饮水用。例如,由装有铰接板的金属盆组成的给水槽,动物用口鼻将铰接板压下时即可饮水。
    (七)机械动物剪毛机。
    普通的手持式毛发推剪不归入本品目(品目82.14或85.10)。
    (八)林业机械。例如:
    1.树木挖根机,装有夹爪,可利用液压千斤顶把树干夹住并连根拔起。
    2.伐木机器,装有液力剪或锯,不论是否配有砍伐枝桠及竖劈树干的装置,也不论是否配有搬运和堆放树干的抓钩。本品目也包括装在拖拉机上的伐木机。这种机器可用犁切断树根,并借助伸缩性动臂加大拖拉机的马力。
    3.树木移植机,装有把树根修剪成球形的刀片,必要时可以在短距离内运送树木。
    4.树桩挖除机,使用配有刀具的圆盘,用以把地面以下一定深度的树桩打碎。
    5.树木削枝机,使用切削刀片,在树木修剪及去除大枝之后,削去分枝、细枝等。树木碎片由鼓风机排除。
    (九)催芽设备(例如,催芽器),必须装有机械装置(例如,泵、发动机或风扇)或热力装置。未装有上述设备的简单箱子,不应归入本品目(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本品目不包括:
    (一)根茎切片机、割草机等用的切割刀片及刀具(品目82.08)。
    (二)利用温度变化进行操作的机器设备(品目84.19)。例如,牧草干燥机以及马铃薯、饲料等用的高压锅应归入品目84.19。但装有热力装置的催芽设备、孵卵器及育雏器仍应归入本品目。
    (三)液体或粉末的喷射、散布或喷雾的机械器具(品目84.24)。
    (四)气压或鼓风抛送升运机;挖根、拖带或装载树木、原木等的卷扬机;其他起重、搬运或输送设备(品目84.25、84.26或84.28)。
    (五)种树用的挖坑机;伐木或清理场地用的推土机及侧铲推土机(品目84.29或84.30)。
    (六)工业用甜菜切片机(品目84.38)。
    (七)木片切削机(品目84.39)。
    (八)喷水式剥树皮机(品目84.24)及木材除皮机器(品目84.65或84.79)。
    (九)木材加工机床(品目84.65或84.67)。
    (十)马用或牛用的真空吸尘式理毛装置(品目85.08)。
    (十一)拖运原木专用的拖拉机(原木拖运机)(品目87.01)。
    (十二)牛犊助产机械设备(品目90.18)。
    (十三)防雹炮(品目93.03)。
    二、家禽饲养业用的机器、孵卵器及育雏器
    这些机器包括:
    (一)孵卵器,这种机器配有可使放在盘里的禽蛋在受到精确控制的温度、气流和空气湿度环境下自动翻转的装置。它们可与连接个人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控制系统一起工作,以优化孵卵结果。有些称为组合式孵卵器的孵卵器还具有孵化器的功能。
    (二)孵化器,这些设备配有加热和空气循环控制装置,可将禽蛋放在篮或特制的盘内进行孵化。
    (三)育雏器,配有加热和冷却装置的较大型设备,供饲养小鸡之用。
    (四)饲养及产卵设备或排架式鸡笼。这是配有往饲料槽投放饲料、清扫禽舍及收集禽蛋自动装置的一种大型设备。
    (五)照蛋机(或禽蛋检验器),装有机械装置(包括光电检验装置),但静止的检验灯不归入本品目。
    配有分选或分级装置的照蛋机不应归入本品目(品目84.33)。
    (六)分辨性别及接种疫苗机,可在孵卵场将不同性别的幼雏分开并接种疫苗。这类机器不是专供兽医使用的。
    本品目不包括称为幼雏点算和装箱系统的机器,用于自动点算幼雏的数量并将其放入箱中(品目84.22);处置幼雏是其主要功能,点算只是其附属功能,以便根据箱的尺寸确定可放入箱中幼雏的一定数量。
    三、养蜂业用机器
    这些机器包括:
    (一)榨蜜机。
    (二)巢础机,用于人造蜂巢上蜡。
    本品目不包括:
    (一)蜂箱。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通常应归入品目44.21)。
    (二)供再熔蜂窝用的热水池,包括装有螺旋压榨装置的热水池(品目84.19)。
    (三)离心式甩蜜机(品目84.21)。
    (四)品目84.24所列的液体或粉末的喷射设备或烟熏设备。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也包括上述机器的零件。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7:07:53

84.37种子、谷物或干豆的清洁、分选或分级机器;谷物磨粉业加工机器或谷物、干豆加工机器,但农业用机器除外:
       10—    种子、谷物或干豆的清洁、分选或分级机器
       80—    其他机器
       90—    零件

    一、种子、谷物或干豆的清洁、分选或分级机器
    本品目包括通过风选、吹风、过筛等对谷物、干豆或种子等进行清洁、分选或分级的机器,不论是园艺或农业用,还是工业用。这些机器包括:
    (一)风选机,由一个进料斗、一个鼓风机及多个筛选器(通常是振动式的)组成。
    (二)分级簸扬机、旋转簸扬机及种子或谷物挑选机。这些机器较为复杂,它们利用气流进行清洁,并按重量、大小或形状进行分级。有些种子挑选机等附有为种子拌上杀虫粉等的辅助装置。
    (三)筛选带,常用于清洁甜菜籽,由一组滚筒操纵倾斜的环形带在进料斗下运转。种子无阻碍地滚到带子的底部,但较轻的植物废屑则粘附于纤维带的毛绒面层上。
    (四)专供对种子进行分选、分级,以备种植的机器。
    本品目也包括在谷物磨粉前对谷物进行清洁、分选或分级的机器。其中有些机器的工作原理与上述风选、筛选及分级机器相同,但功率较大,并专用于磨粉工业。例如:
    1.清洁谷物用的旋风分选机。
    2.利用窝眼式或多孔式滚筒旋转进行工作的清洁机及分级机。
    3.配备振动筛的吸气式分选机。
    4.磁性或电磁分选机及分级机。
    5.配有或未配有辅助干燥塔的洗选机、去石机及离心干燥分离机。
    6.谷物刷光机。
    7.谷物调湿机,不论是否配有加热装置或衡器。
    本品目也包括同时进行清洁、分选及分级操作的联合机器,配有电磁分选装置的机器也归入本品目。
    二、谷物磨粉业加工机器
    除了谷物磨粉前的清洁、分选或分级机器以外(参见上述第一部分),下列机器应按磨粉工业用机器归类:
    (一)在磨粉前,对谷物进行混合或调制的机器。例如:
    1.对预定量的谷物进行混合的机器。
    2.谷物刷洗机,其钉齿筒挨着橡胶滚筒旋转,以除去较轻的谷物。
    但本品目不包括:
    (1)利用温度变化工作的设备(品目84.19)。例如,品目84.19包括干燥塔或冷却塔,但配有热力装置的谷物调湿机仍应归入本品目。
    (2)离心式干燥机(品目84.21)。
    (3)输送机及升降机(例如,戽斗式、带式或吸气式设备)(品目84.28)。
    (二)碾碎或轧碎机。例如:
    1.碾磨机。
    2.碾压粉碎机。这种机器配有几组有槽轧辊,有时从内部进行冷却,可将谷物轧成粗粉、粗粒粉及细粉。
    3.轧粉机,其滚筒更为光滑,专用于将粗粉、粗粒粉等轧成细粉。
    4.粉碎机或冲击磨粉机。它用于把前道工序中粘附在滚筒上的粗粉等磨成细粉。
    5.进料机,用以把谷物正常均匀地送进轧碎滚筒。
    本品目不包括农场用的小型磨粉机(品目84.36)。
    (三)从粗粉或粗粒粉中分选出细粉的机器
    本组包括用以把在磨粉过程中所产生的细粉、粗粉、粗粒粉等加以分离的机器。
    以上分离的工作,是由下列各种机器经一系列操作后完成的,这些机器往往是相继使用的:
    1.筛分机(筛选机),用以从粗粒及粗粉中分离出细粉。离心筛分机(圆筒筛)由内部装有搅拌杆,外面套上不同尺寸网眼的纱网的滚筒组成。振荡筛或平面筛则由自由摆动的叠层筛子及收集盘组成。
    2.过筛机或“净化器”,用以把粗粒粉等加以分级,并通过振荡筛用气流把麸糠吹掉。
    3.麸糠清洁机。
    4.细粉、麸糠等的拌和机;以及用以把维生素加进细粉的机器。
    但本品目不包括:
    (一)细粉干燥机(品目84.19)。
    (二)空气过滤器及“旋风式除尘器”,用以从分选机或筛选机所排出的废气中吸去灰尘(品目84.21)。
    (三)“出粉率记录器”,用以记录面粉的出粉率;以及其他归入第九十章的细粉检测装置。
    三、谷物或干豆的加工机器。
    这里所指的加工一般是在预先经过清洁、分选或分级(参见上述第一部分)后进行的。
    本组包括:
    (一)谷物或干豆的去壳机。
    (二)大米去皮或精碾机。
    (三)干的豌豆、小扁豆或大豆的分瓣机器。
    (四)制造燕麦片等的机器,不论是否配有辅助性加热设备。
    (五)特种磨粉机,用于把谷物〔麦除外,参见上述第二部分(二)款〕或干豆磨成细粉。
    (六)去芒机及剪刺机,用以除去大麦或燕麦上的芒刺。
    本品目的本部分不包括:
    (一)利用温度变化工作的机器设备(例如,制造膨化或烘烤谷物用的汽蒸器、干燥设备或烘烤设备:制大麦麦芽、烘烤面粉等用的设备)(品目84.19)。
    (二)超出制粉工序以外的面粉加工机器(例如,烘面包、贮藏食品或制造通心粉用的机器)(品目84.38)。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货品的零件也归入本品目。例如:
    粮食磨粉工业用的筛及筛架(筛布不论是否制成,均不应归入本品目,而应归入品目59.11);混合或分离滚筒;粮食磨粉机的滚筒或变换器等。
    但石碾不应归入本品目(品目68.04)。

果子 发表于 2017-2-18 17:08:29

84.38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饮料工业用的生产或加工机器,但提取、加工动物油脂或植物固定油脂的机器除外:
       10—    糕点加工机器及生产通心粉、面条或类似产品的机器
       20—    生产糖果、可可粉、巧克力的机器
       30—    制糖机器
       40—    酿酒机器
       50—    肉类或家禽加工机器
       60—    水果、坚果或蔬菜加工机器
       80—    其他机器
       90—    零件

本品目包括未归入本章其他品目的生产或加工食品或饮料用的机器(不论其制品是用于直接消费还是贮藏,也不论是供人食用还是供动物食用)。但本品目不包括提取或加工动物油、脂或固定植物油、脂用的机器(品目84.79)。
本品目也包括供餐馆或类似场所用的工业或商业用机器。
    应该注意的是,实际上许多具有这类用途的机器不归入本品目。例如:
    (一)品目82.10或85.09所列的家用器具(例如,绞肉机及切面包机)。
    (二)工业或实验室用烘箱(品目84.17或85.14)。
    (三)烹煮、烘炒、汽蒸等的机器设备(品目84.19)。
    (四)离心机及过滤器(品目84.21)。
    (五)装瓶、装罐、包装等的机器(品目84.22)。
    (六)粮食磨粉工业用机器(品目84.37)。
    一、糕点加工机器
    这类机器用于制造面包、饼干、糕点等,它们包括:
    (一)生面团或糕点料拌和机。它们主要为旋转或固定的容器,里面装有固定或活动桨臂或叶片,用以揉捏面团。某些高速拌和机常配备水冷式包壳。
    (二)分面机。这是一种容器,可将加料斗送进的面团分成每份大小相等的面块。这些机器有时还装有面团的过秤或滚压装置。
    (三)模制机,把分好的每份面块模制成所需要的形状,以备烘焙。
    (四)面包、糕饼等的切片机。
    (五)捏碎干面包用的机器。
    (六)饼干、糕点等的切块、成形、锯开或填馅机器。
    (七)糕点装模机,用以把定量的糕点糊装入糕点模具内。
    本品目不包括:
    1.面包、糕饼的烘箱(品目84.17或85.14)。
    2.品目84.20所列的糕点滚压机。
    二、生产通心粉、面条或类似产品的机器
    本组包括:
    (一)供配制通心粉糊用的拌和机。
    (二)切块或压型机。这种机器可把滚压成片状的糕点料切成或压成特定的形状,它们常配有滚压糕点料的装置。
    (三)连续挤出机,专供制造通心粉、面条等之用。这种挤出机装上特定形状的印模后,可以把面团挤成各种字母、图样或其他特定形状;然后用装在印模板外的旋转刀片,把成形面团切成所需的厚度。
    (四)饺子等的填馅机。
    (五)把通心粉、粉丝等绕成绞束等的机器。
    本品目不包括:
    1.通心粉的预干燥或干燥机(品目84.19)。
    2.把通心粉面团、糕点料等滚压成片的机器(品目84.20)。
    三、生产糖果的机器
    本组包括:
    (一)制糖霜用的碾磨或捣碎机。
    (二)糖果拌和机,通常主要由装有机械搅拌装置或碾磨装置的容器组成,常装有加热或冷却盘管或夹套。
    (三)“拉条”机,装有曲柄形旋转臂,用以揉捏具有可塑性的糖混合物。
    (四)糖衣锅,通常为紫铜或玻璃制的半球形锅。这种锅装在一个倾斜的轴上旋转,可在硬质夹心料(例如,杏仁)上涂上一层糖或巧克力等。这类糖衣锅不论是从外部加热(热气流、独立的煤气炉等),还是本身配有加热装置,均归入本品目。
    (五)糖果的模制、切制或成形机。
    本品目不包括熬糖锅或其他加热设备(品目84.19)或冷却设备(品目84.18或84.19)。
    四、可可或巧克力的加工机器
    本组包括:
    (一)脱壳、去芽或把已烘焙的可可豆碾成碎粉的机器。
    (二)混合机、揉捏机及碾磨机,用以把已碾的可可豆及可可膏料加以混合、揉捏及碾磨,制成可可块。
    (三)从可可块中提取可可脂的压榨机。它们一般装有可可膏加热装置,以利于提取可可脂。
    (四)制可可粉用的机器,用以碾磨经提取可可脂后剩下的可可饼,以加工可可粉。它们通常也把可可粉过筛及分级,有时也掺入其他产品,以提高其香味及可溶性。
    (五)可可脂、可可粉、糖等的混合机器。这些机器常配有各种混合物的计量装置。
    (六)把上述混合物加以碾压及提炼的机器。
    (七)制巧克力机。这是一种主要装有加热装置及动力驱动的滚压、碾磨等装置的容器,用以使混合物的各种配料完全混合并得到热处理。
    (八)模制前对巧克力进行均化处理的机器。它可均匀地挤出巧克力块。
    (九)压块及模制机,通常装有振动装置。这些机器还常在倾注部分装有加热元件及冷却印模的装置。
    (十)包衣机,主要有一输送带,用以运载饼干、糖果及其他夹心料通过喷雾设备或融池,以使其涂上一层巧克力或糖果料外衣。这些机器一般配有加热元件。
    五、制糖机器
    榨取糖汁的机器,根据所用榨糖原料是甘蔗还是甜菜而有所不同;至于从糖汁中制取糖用的机器则大致相同。
    (一)从甘蔗中榨取蔗汁的机器。例如:
    1.切蔗机或纤维分离机,装有一系列的双刃刀片,这些刀片高速旋转时,可把甘蔗切成蔗丝。
    2.撕裂机,其两个带齿滚筒以不同的速度旋转,甘蔗在滚筒中间通过时被撕成碎片。
    3.轧碎机,主要由一些可调节的金属波纹轧辊组成,有些轧碎机还把撕裂和轧碎两种操作结合起来。
    4.压榨机,通常由一系列有槽滚筒组成,用以从轧碎的甘蔗中榨取蔗汁。这种机器一般配有加料及输送装置、压榨时向甘蔗喷水的设备以及浸渍池。
    (二)从甜菜中榨取糖汁的机器。例如:
    1.洗涤机,由搅拌器或类似装置组成,可在大型水箱或水槽中操作。
    2.切片机。这些机器可以是大型的圆筒形容器,其底座可由转盘组成,装有切削刀片,也可由转筒组成,其内壁装有刀片,用特制的导板或利用离心力把刀片突出的甜菜切成碎片。
    3.浸提装置。这种设备可利用渗透作用,从甜菜片中提取糖汁。每套浸提设备均由一个热法浸提器与一个大型浸提容器组成。热法浸提器中的水由蒸汽管加热;在大型浸提容器中,用热水把糖从甜菜片中提取出来。本品目也包括单独报验的浸提容器;但单独报验的热法浸提器却不归入本品目(品目84.19)。
    4.甜菜废丝压榨机。
    (三)从糖汁中提取糖或炼糖用的机器。例如:
    1.亚硫酸盐处理容器,装有机械搅拌器的;装有热力装置的不归入本品目(品目84.19)。
    2.结晶装置,装有慢速搅拌装置。通过浓缩设备制得的糖浆体(糖膏)在结晶装置中经周围的空气冷却,形成晶体。
    3.把糖切成或分成糖块等用的机器。
    本品目不包括:
    (1)品目84.19所列的澄清容器、糖汁浓缩设备、真空煮锅或结晶锅及其他设备。
    (2)离心分离器及压滤机(品目84.21)。
    六、酿酒工业用的机器
    本组包括:
    (一)催芽机,装有慢速搅拌装置、转筒或类似机械部件。
    (二)转筒,用以除去经烘干后麦芽上的根芽,以及筛选机。
    (三)麦芽压榨机。
    (四)麦芽浆桶,装有机械搅拌器等,但无加热装置。在麦芽浆桶中将压碎的麦芽加水磨成麦芽浆,从而把其所含的淀粉成分转化为糖(糖化作用)。
    (五)泄料桶。这是装有搅拌器的大型容器,具有多孔的双层底,用以把麦芽渣从麦芽汁中分离出来。
    本品目也包括第十六类注释四所述功能机组范围的酿酒机器。这些机器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催芽机、麦芽压碎机、麦芽浆桶、泄料桶。但辅助机器(例如,装瓶机、标签印刷机)则不应归入本品目,而应归入其相应品目(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
    本品目不包括:
    1.无机械装置或冷却装置的发酵桶:它们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2.麦芽干燥设备;装有加热装置的浸渍容器及麦芽浆桶;熬啤酒花或把啤酒花熬液与麦芽汁放在一起熬煮的容器(品目84.19);装有冷却盘管及啤酒冷却器的发酵桶(品目84.18或84.19)。
    3.压滤机(品目84.21)。
    七、肉类加工机器
    本组包括:
    (一)屠宰动物及进行随后加工用的机器。
    (二)猪的刮毛机,由旋转支架及若干把弹性刮刀组成。旋转支架用以支承猪身。弹性刮刀的转动方向与支架旋转和方向相反。
    (三)切肉机或剁肉机。用圆盘锯、旋转刀等切开整头宰好的猪等。
    (四)锯骨机或砍骨机。
    (五)打肉机,用带尖齿或刀片的梳刀割断肉类的神经纤维,使肉类更为鲜嫩。
    (六)绞肉机及切粒机。
    (七)内脏清洗机。
    (八)灌肠机,主要为一个圆筒容器,用活塞把肉从容器中塞进肠衣。
    (九)肉或咸肉切片机。
    (十)肉或脂肪模压机。
    (十一)家禽的宰杀、拔毛及取出内脏的机器及器具(电击及放血刀、高产家禽拔毛机、去内脏机器、剥胗肝机、挖肺机)。
    (十二)腌肉机。这种机器带有与泵相连的手工操作盐水枪;或配有全自动的输送装置,用以把肉送进装有注盐水针的格栅。
    本品目不包括品目84.19所列的烹煮器具、高压釜、加热橱及类似的机器设备。
    八、水果、坚果或蔬菜的加工机器
    本组包括:
    (一)去皮机。例如:
    1.摩擦式去皮机(例如,马铃薯去皮机),由一个旋转容器构成。容器的内壁起摩擦作用。
    2.削皮机(例如,供苹果、梨去皮用)。这种机器利用可调刀片螺旋形地削去果皮。它还常装有去核、去籽等的装置。
    3.柑橘属水果的去皮机。它通常将果皮十字切开去掉,或先把水果对半切开,然后将果肉从果皮中挖出。
    4.化学脱皮机。这些机器通常有一条输送带或一个转筒。把水果或蔬菜放在输送带或转筒上,再用热水、碱液等喷射或沉浸,然后将这些水果或蔬菜放在洗涤容器内用力滚动,以达到去皮的目的。这些脱皮机不论是否配有水或碱液的加热装置,均应归入本品目。
    (二)豌豆及类似蔬菜的去荚机,通常由装有拍打器的多孔转筒组成。
    (三)青豆去梢机。
    (四)加仑子、鹅莓、樱桃、葡萄等的去梗机等。
    (五)从水果中去除核、籽等的机器。
    (六)坚果等的去壳机。
    (七)磨碎或切碎鲜果或干果、蔬菜、木薯等的机器。
    (八)切碎或腌制卷心菜(供制泡菜用)的机器。
    (九)将水果或蔬菜捣成浆状,用以加工果酱、调味酱、番茄酱等的机器,但不包括榨果汁机(例如,桃、葡萄柚及西红柿的榨汁机)(品目84.35)。
    本品目不包括:
    (一)火焰或辐射热去皮机(品目84.17)。
    (二)水果的沸水去皮设备、制马铃薯粉片的加热设备以及品目84.19所列的其他设备。
    (三)水果或蔬菜的分级机(品目84.33)。
    九、鱼、贝壳动物等的加工机器
    本组包括:
    (一)刮鳞、剥皮或去内脏、鱼头、鱼尾、鱼骨等的机器。
    (二)鱼的开膛或切片等的机器。
    (三)贝壳动物的去壳机及切肉机。
    (四)把鱼干磨成鱼粉的机器。
    本品目不包括油炸、烟熏或腌制设备或品目84.19所列的其他机器设备。
    十、食品或饮料工业用的其他生产或加工机器
    本组包括:
    (一)醋化机械设备(制醋用)。
    (二)咖啡豆的去壳机或去皮机(圆筒式、圆盘式或刀片式)。
    (三)从柑橘中提取香精油的钉齿滚筒式榨取机。
    (四)茶叶的切断或压实机器。
零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也归入本品目(例如,连续制面包用的模具或焙锅;糖果模制机用的模具;巧克力模制机用模具;以及制造通心粉、面条或类似食品的挤出机用的铜制模具)。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8 18:05:46

84.39  纤维素纸浆、纸及纸板的制造或整理机器:
       10  —    制造纤维素纸浆的机器
       20  —    纸或纸板的抄造机器
       30  —    纸或纸板的整理机器
         —    零件:
       91  — — 制造纤维素纸浆的机器用
       99  — — 其他
 
    本品目包括用各种纤维原料(木材、稻草、甘蔗渣、废纸等)制造纤维状纤维素浆的机器,不论所制纤维素浆是用于造纸或纸板,还是用于其他方面(例如,制造纸粘胶人造丝、某些建筑用板或炸药等)。本品目也包括用预先制备的纤维素浆(例如,机械或化学木浆)或直接用原料(木材、稻草、甘蔗渣、废纸等)制造纸或纸板的机器。本品目还包括对纸或纸板进行整理,以备各种用途的机器,但不包括品目84.43所列的印刷机器。
    一、纤维素纸浆的制造机器
    本组包括:
    (一)在制浆过程中用以对原料进行预处理的机器。例如:
    1.废纸或废纸板的制浆机。
    2.稻草及类似材料的打松或除尘机。
    3.造纸工业用的竹材压碎机及特种稻草切碎机。
    4.切木片机及木片分级用的振动式分级机。
    5.原木磨碎机。
    6.爆破法纤维分离机。这种机器对木片施以高压,随后突然降压,使之变成纤维。
    (二)滤浆器。这种机器用筛网滤过稀释的纸浆,将研磨不足的纤维以及结块和砂土等留下。但利用离心力工作的过滤器除外(品目84.21)。
    (三)压浆机。将机械磨制或化学浸煮获得的浆状木纤维浓缩成片状。
    (四)匀浆机,通常为一个锥形容器,容器内部装有旋转棒,用以将较大的纤维或结块打碎,而完全打碎的浆料则可直接通过。
    (五)捣碎机及磨碎机,用以处理预先制备的纸浆,以生产具有特定用途的纤维素浆(例如,用于制造硝化纤维素)。
    二、纸或纸板的抄造机器
    本组包括:
    (一)将浆料制成连续成张的纸或纸板的机器(例如,长网造纸机或双长网造纸机 )。这些机器的结构很复杂,包括将浆料送往网前箱的调节器;装在网前箱出口处用以将浆料分布在环带上的堰板,其环带通常用合成纤维单丝机织物制成,支撑在胸辊或成型辊上;案板;案辊;振动装置;吸水箱;制水印的压纹辊;用以增加干的固体物含量并将纸压紧的伏辊;可形成至少一个压区的压辊,压辊可包括一个压靴及一条循环转动的环带,其将纸压在毡制环带或其他加工环带的一面或中间;烘干滚筒;蒸汽室等;通常还配有砑光机及卷绕等装置。
    (二)圆网造纸机。它们大体上与上述第(一)款所述的造纸机相似,不同的是它们不是将纸浆送到金属丝网环带上,而是用一个金属丝网制成的转筒从浆槽中抄起纸浆,然后通过毡带将纸浆送到压辊上(有时是吸水辊),最后送到一组干燥滚筒,制成连续卷状或成张的纸或纸板,这些机器有的在制造成张的纸板时,是将纸浆一层层绕在滚筒上,当纸浆形成一定厚度时,再用人工或机械方法沿滚筒的长度方向,将其切成纸板。
    (三)制造多层纸或纸板的机器。这些机器是通过不同形式将长网成形器或双长网成形器等组合而成。这种机器可同时生产多层卷纸,并在潮湿状态下将其结合在一起,通常无需粘合剂。
    (四)制造测验用样纸的抽样设备。这种机器有时称为“抽样机”供生产上控制用。
    三、纸或纸板的整理机器
    本组包括:
    (一)卷纸机。这类机器中有些可在卷纸的同时将纸张展开弄平,并释放静电。
    (二)各种表面涂料的涂布机(砑光机除外),例如,涂布无机物或有机物颜料涂层、浆料、胶料、硅、蜡等的机器;复写纸或感光纸的涂布机器;把纺织纤维粉末、软木或云母粉末等涂在纸上所用的机器;墙纸涂布机器。
    (三)纸或纸板的浸渍机器(用油、塑料等浸渍)及制沥青或焦油屋面纸的机器。
    (四)划线机。这种机器是利用小圆盘或钢笔工作的,圆盘或钢笔的墨水由墨水池供给。但不包括品目84.43所列的印刷机器。
    (五)绉纸加工机器。它们一般配有金属刮板或刮刀,用以将纸从加热滚筒上刮下来,从而使纸张起皱。但其皱褶一般是在造纸机上形成的。
    (六)纸张调湿机器(也称晾纸机)。这种机器可将纸或纸板的整个表面置于潮湿空气中。
    (七)压纹机及压花机(但具有同样用途的砑光机应归入品目84.20)。
    (八)瓦楞纸加工机器。这类机器可与层压装置组装在一起。
*
*  *
    某些纸张整理机器(例如,涂料机、层压机或卷绕机)也适用于加工金属箔、塑料片、机织物等,但只要这些机器主要用于加工纸或纸板,它们仍应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的组合机器有时装有归入本章其他品目的某些机器(例如,品目84.21所列的从废水中回收纤维及填料用的过滤器;品目84.20所列的平整、砑光或压花等用的各种砑光机;品目84.41所列的切纸机)。这些机器如果同时报验,应与组合机器一起归入本品目;但如果单独报验,则应归入其各自相应的品目中。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碎布、稻草等的蒸煮器;用化学方法加工木浆的浸煮器(加热浸提器);蒸汽加热烘筒及其他干燥机器(品目84.19)。
    (二)喷水式树皮剥离机(品目84.24)及木材除皮机器(品目84.65或84.79)。
    (三)印刷机器(品目84.43)。
    (四)开碎布机或碎呢开松机器(品目84.45)。
    (五)钢纸制造机器(品目84.77)。
    (六)在纸、布或木材等上面涂上研磨料的机器(品目84.79)。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也应归入本品目的。例如:
    茅草开松机的带齿滚筒;斜坡滑道;打浆机的底刀板及打浆刀;伏辊;吸水箱;圆网造纸机的转筒;水印辊。
    但下列零件不归入本品目:
    (一)长网造纸机和双长网造纸机用的纺织材料制环带、毡制滚筒套(品目59.11)。
    (二)用玄武岩、熔岩或天然岩石制成的碾石、磨石、底板、斜坡滑道及其他零件(品目68.04或68.15)。
    (三)铜线织成的环带(例如,长网造纸机用的铜网)(品目74.19)。
    (四)机器用的刀具及刀片(品目82.08)。
    (五)砑光辊(品目84.20)。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8 18:08:32

84.40  书本装订机器,包括锁线订书机:
       10  —    机器
       90  —    零件
 
    本品目包括书籍(包括小册子、单行本、期刊、写字本及类似品)的装订机器。
    本品目包括:
    一、装订书籍用的折页机。它们可将大张的纸多次折叠,使其大小适合作为书页。这些机器即使同时能作其他折叠之用,仍应归入本品目。
    二、订书机及金属线缝合机,其中包括同时适用于制造卡纸箱或类似品的装订机器。
    三、收集及缝合机。用手工将书页放在这些机器的输送链上分段收集、理顺,然后送向缝合机头。
    四、滚压或锤压机。将已折叠而尚未装订的成册书页在缝合前加以压平。
    五、在未缝合的书脊上进行切槽的机器,即在书脊上切出浅槽以容纳交叉线。
    六、锁线订书机,包括简单的及复杂的锁线订书机。后者由送纸器及锁线装置组成。送纸器用以将折叠好的书页送进机器。锁线装置用于将书页缝合,并往往在书脊上粘上织物等加固材料。
    七、在加上封面之前将书脊压平或压圆的机器。
    八、在散页上粘贴纸条或布条的机器。这些机器可将散页合编成册,或将地图合编成地图册,以便装订。
    九、在廉价书或小册子等上面贴上纸制封面的机器。
    十、制造书籍封面的机器,一般装有将必需的纸、纸板或封面布送进机器装置、胶粘装置及压紧装置,有时还配有加热及干燥设备。
    十一、将已制成的书籍封面压平的机器,由一组滚筒及多个工作台组成。
    十二、用胶粘及加压等方法将已装订好的书装上封面的机器。有些机器还配有用以插入散页的图片、图样、地图及类似品的装置。
    十三、将书边上色或烫金的机器。
    十四、在书籍封面上压印或烫上金色字母或图样的机器。这些机器有时也可用于其他物品(例如,皮革制品)。但本品目不包括通用压机(品目84.79)及使用活字印板的印刷机(品目84.43)。
    十五、纸页编码机(例如,登记簿及帐簿的纸页编码机)。
    十六、采用金属或塑料螺线(或环)穿过纸页上的排孔而将纸页集合成册的机器。它们通常由穿孔器具及穿螺线装置组成。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也应归入本品目。
*
*  *
    本品目不包括:
    (一)手工装订书籍用的工作台,一般是木制的,配有螺旋装置,用以夹住交叉线(品目44.21)。
    (二)切纸机用的刀具(品目82.08)。
    (三)折叠纸或纸板用的机器(折叠书页用了除外);纸或纸板的裁切或开槽机;修整已装订好的书本、期刊、小册子等用的机器;修整书边及书角或挖制书边标目用的机器;叠纸机;仅供制造纸板箱使用的装订机(品目84.41)。
    (四)与印刷机一起使用的定边、折页或书页帖码记号机(品目84.43)。
    (五)织物裁切机(品目84.51)。
    (六)缝纫机针(品目84.52)。
    (七)装订书籍用的皮革加要机器(品目84.53)。
    (八)办公室装订文件用的订书机(品目84.72)。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8 18:10:55

84.41  其他制造纸浆制品、纸制品或纸板制品的机器,包括各种切纸机:
       10  —    切纸机
       20  —    制造包、袋或信封的机器
       30  —    制造箱、盒、管、桶或类似容器的机器,但模制成型机器除外
       40  —    纸浆、纸或纸板制品模制成型机器
       80  —    其他机器
       90  —    零件
 
    本品目包括各种切纸机,以及用纸浆、纸及纸板制造纸浆制品、纸制品、纸板制品的各种机器(书籍的装订机器除外),其范围包括将纸切成所需宽度或切成商业规格的机器,以及制造各种纸制品的机器。
    本品目包括:
    一、修整及切割纸张的机器(包括多刀片切纸机),包括与造纸机一起使用的辊刀式切纸机及直角切纸机;书籍或小册子的切边机:修整书籍圆角及挖制书边标目的机器;纸张剪切机;闸刀式切纸机;以及裁切纸质照片用的器具,但不包括照相或电影暗室用的胶卷裁剪机器及器具(品目90.10)。
    二、模切机(用于制作五彩纸屑、标签、花边纸、索引卡、开窗信封、纸盒型等)。
    三、对纸板进行剪切、打出轮廓或刻槽以制作纸板箱、纸板盒、卷宗夹等的机器。
    四、制造纸袋用的机器。
    五、制信封用的机器(切纸机、折叠机、制信封衬里用的机器等)。
    六、制作折叠纸板箱及纸板盒的机器。
    七、装订纸箱及类似物品用的机器。但既可用以订书,又可用于钉盒的简单的铁丝订书机除外(品目84.40)。
    八、制纸箱或纸盒用的其他机器。
    九、卷绕机,用以制造纸管、线轴、套管、绝缘管、药筒等。
    十、制作蜡纸杯及纸蜡容器等的机器,通常配有接缝及上胶装置。
    十一、纸浆、纸或纸板制品模制成型机器(用以制作禽蛋的包装、装糖果及野餐用盘碟、玩具等);这些机器即使装有加热装置,仍归入本品目。
    十二、纵切复绕机,用以将卷筒纸摊开,按所需宽度切成纸带(长条),然后重新卷绕起来。
    十三、堆叠机,用以将纸张、卡片等堆叠整齐。
    十四、穿孔机,包括为邮票、卫生纸等制作穿孔线(针孔、长方孔或狭槽形孔等)用的机器。
    十五、折叠机(不包括品目84.40的书页折叠机)。
    十六、卷烟纸剪切、折叠、夹页及包装机器。
但本品目不包括具有同样用途的简单机械式或液压式压力机(品目84.79)。
 
*
*  *
    归入本品目的有些机器,尤其是纸袋或纸盒的折叠机,可带有印刷装置,只要印刷功能不是机器的主要功能,根据第十六类注释三的规定,它们仍应归入本品目。
    应当注意,上述的有些机器(例如,切纸机、折叠机及制纸袋用的机器)也适用于制作某些塑料制品或金属薄片制品。这些机器如在正常情况下用于制作纸制品或纸板制品的,仍应归入本品目。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也应归入本品目。
*
*  *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烘烤纸板制品用的烘干炉(品目84.19)。
    (二)兼有制作及印刷纸板容器(例如,纸板箱等)功能的包装机器(例如,巧克力包装机)(品目84.22)。
    (三)将纸条扭成纱线的机器(品目84.45)。
    (四)制纸袋用的缝纫机(品目84.52)。
    (五)纸卡或文件的打孔机;以及办公室销毁机密文件用的碎纸机(品目84.72)。
    (六)打孔机;以及采用浸渍方法使纸杯或纸容器等上蜡的机器(品目84.79)。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8 18:11:56

84.42  制印刷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用的机器、器具及设备(品目84.56至84.65的机器除外);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制成供印刷用(例如,刨平、压纹或抛光)的板(片)、滚筒及石板:
       30  —    机器、器具及设备
       40  —    上述机器、器具及设备的零件
       50  —    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制成供印刷用(例如,刨平、压纹或抛光)的板(片)、滚筒及石板
 
    除下文所述若干不包括的货品以外,本品目包括:
    1.印刷机的印刷零件,例如,已经镌刻或经其他加工的印刷用版(片)及滚筒,用以(通过手工或品目84.43的机器)印刷正文或插图;以及已制成供印刷用的石板、滚筒或板(片)〔即已加工成适于镌刻或用其他方法获得图像,以供印刷之用的石板、滚筒或板(片)等〕。
    2.用于制造上述印刷零件,或将其组合(排版)以供印刷用的机器、装置及附件,不论是用手工操作的,还是用机械方法操作的。
    本品目包括用下列印刷方法将文字、插图、重复图案等印刷在纸张、织物、油漆布、皮革或其他材料上的设备:
    (1)凸版印刷:使用照相凸版进行印刷。这种印刷方法是在字符或图像的凸出部分涂上油墨进行印刷。
    (2)平版印刷:使用平版、照相平版或胶版印刷。油墨只施于印版等平面上的某些待定部位。这类也包括模版印刷。
    (3)凹版印刷:使用照相凹版,或使用蚀刻或镌刻的金属版进行印刷。油墨聚集在浸蚀或镌刻部分。
    一、铸字、排字用的或制印刷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用的机器、器具及设备(品目84.56至84.65所列的机器除外);
    本品目包括:
    (一)直接从文件制作印版的机器。这类机器内装有光电管,用以扫描文件。由光电管经电子装置发出的脉冲驱动制版工具镌刻塑料印版。
    (二)用酸蚀方法制版或滚筒的机器。这是配有搅动装置的特制槽。
    (三)感光胶印锌版处理机(卧式烘版机),一般配有电热装置。
*
*  *
    本品目仅包括实际排字的照相排字或排版机,即使是排字后再行拍摄的机器。但本品目不包括照相机、照片的放大或缩小机、照相接触印片机以及类似的制造印版或滚筒用的照相设备(第九十章)。例如:
    (一)装在吊架(座)或伸缩机座上的立式或卧式制版照相机、用于三色印刷的照相机。
    (二)照片的放大或缩小机、复制装置及晒相框。
    (三)版面设计或接触印片用的看版台。
    这类设备有些使用半色调网屏或精确标有十字线的玻璃或塑料制类似网屏、用于彩色印刷的玻璃或塑料制的滤色器、网屏或滤色器架。
    二、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制成供印刷用(例如,刨平、压纹或抛光)的板(片)、滚筒及石板
    本品目包括:
    (一)以手工或机械方法或用酸镌刻的凸版或凹版。这些印版可用木、油漆布、铜或钢等制成。
    (二)平版印刷用石板。插图可以用手工绘制或照相方法转印到石板上,并进行酸蚀。
    (三)胶版印刷用印版,作锌、铝或类似的挠性金属薄板制成,以平版而不是以凸版或凹版复制图样。
    (四)镌刻或蚀刻的滚筒。
    (五)凸版压印用的印版及印模,供压印信笺、名片等的机器使用,不论印制时是否上墨。
    石印石、金属板及滚筒,只要经过加工处理使其适于镌刻或压印的,即使尚未经镌刻或压印,也应归入本品目。例如:
    (六)刨平或压纹的石印石。
    (七)金属板、片,已经加工(刨平、压纹或抛光),供镌刻之用。
    (八)表面经高度抛光或压纹的金属滚筒。这种滚筒通常用铸铁制成,一般用铜电镀,或带有可拆除的铜制套管。
    (九)办公室用胶印机的金属或塑料底板。底板的上端一般都经过加工,以便装在印刷机的滚筒上。
    感光印版(例如,涂有感光照相乳剂的金属或塑料板或感光塑料薄片,不论是否装于金属或其他材料制的底板上)不归入本品目(品目37.01)。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也包括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
*
*  *
    本品目不包括:
    (一)模板印刷机用的锌、塑料、纸板等制的模版(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二)带有需复制文字或图案的复写纸及热敏转印纸(品目48.16)。
    (三)丝网印刷用的丝网,不论是否涂布(品目59.11);装在框架上的金属丝布,不论是否制成,用于网版印刷(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四)烫金机用的烙印铁(品目84.40)。
    (五)金属、石料或木材的加工机床及水射流切割机(例如,刨平或抛光字模用的机器;刨切嵌线用的机器;圆盘或圆球的压纹加工机器;镌刻机;铣刀;刻纹机;修边锯)(品目84.56至84.65)。
    (六)品目84.70至84.72所列打字机、计算器或其他机器的字粒或其他印字部件(品目84.73)。
    (七)模具(品目84.80)。
    (八)激光摄影测图仪,这种仪器可通过激光束在感光胶卷上生成一般为数字格式的隐像(品目90.06)。
    (九)测量或检验仪器(品目90.17或90.31)。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8 18:13:35

84.43  用品目84.42的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进行印刷的机器;其他印刷(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式;上述机器的零件及附件(+):
         —    用品目84.42的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进行印刷的机器:
       11  — — 卷取进料式胶印机
       12  — — 办公室用片取进料式胶印机(以未折叠计,片尺寸一边长不超过22厘米,另一边长不超过36厘米)
       13  — — 其他胶印机
       14  — — 卷取进料式凸版印刷机,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机
       15  — — 除卷取进料式以外的凸版印刷机,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机
       16  — — 苯胺印刷机
       17  — — 凹版印刷机
       19  — — 其他
         —    其他印刷(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式:
       31  — — 具有印刷(打印)、复印或传真中两种及以上功能的机器,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
       32  — — 其他,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
       39  — — 其他
         —    零件及附件:
       91  — — 用于品目84.42的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进行印刷的机器的零件及附件
       99  — — 其他
 
    本品目包括:
    (一)所有使用前一品目所列的印刷用版(片)或滚筒进行印刷的机器,及
    (二)其他打印(印刷)机、复印机及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式。
    本品目包括用以在织物、壁纸、包装纸、橡胶、塑料板(片)、油漆布、皮革等上面印制重复图案、重复文字或全色的机器。
    一、用品目84.42的印刷用版(片)、滚筒及其他印刷部件进行印刷的机器
    这类机器中最普通的是轮转式印刷机。最简单的轮转式印刷机通常由装有两块半圆形印版(凸版印刷)的滚筒组成,或由镌版滚筒(凹版印刷)或压印滚筒(胶印)组成;彩色印刷用的轮转式印刷机配有几个印刷滚筒,其着墨辊相依并列。由于所有印刷、压印及上墨装置均是旋转的,因此这种印刷机既可用于连续印刷,也可用于分页印刷;既可用黑色印刷,也可用彩色印刷;既可单面印刷也可双面印刷。轮转式印刷机可分为两类:
    (一)卷取进料式印刷机。有些大型轮转式印刷机将几个印刷单元装在同一个机架上,可以一次连续印刷报纸或期刊的全部版面,最后由连同印刷机一起工作的各种辅助机器把印出的各版送出、切开、折叠、收集、装订并堆放妥当。
    (二)片取进料式印刷机。该种机器用抓具将片材传输到印刷单元。片取进料式印刷机有一个给料器、一个或几个印刷单元及一个输出装置。给料器从成叠的片材中抓取、排列并将片材送到印刷单元。输出装置将印好的片材堆放成叠。
    本组也包括使用活动板(或压印板)的平压式印刷机及圆压式印刷机。
*
*  *
    上述印刷机(特别是中、小型的轮转式印刷机)可将一系列后处理装置与印刷装置装在一起,以便在一次连续操作中,将单纯的卷纸制成复杂的制品(例如,纸盒形、包装、标签、火车票)。
    除一般的印刷机以外,本品目还包括特种印刷机。例如:
    (1)印刷锡箔盒子或其他容器用的机器。
    (2)印刷钟表盘或其他具有特殊形状的物品用的机器。
    (3)在软木、管子、蜡烛等上印刷的机器。
    (4)在衣服上印刷标志用的机器。
    (5)印刷书页帖码用的机器。
    (6)编码、日期等的印刷机(品目96.11所列手工操作的日期戳印及类似印戳除外)。这类机器用烙铁、字母带或数字带等进行印制,不论是否上墨。
    (7)用印刷铅字或胶印法操作的某些办公室用小型印刷机;由于其操作原理和形状与油印机相似,故有时不恰当地被称为“油印机”。
    本组也包括套色印刷机,用于印刷特制美术版、纸牌、儿童画等,在印出黑白图案以后,再通过模板或刻花模版用刷子、油墨辊或喷洒加上颜色。
    在织物、壁纸、包装纸、油漆布、皮革等上面印制重复图案、重复文字或全色的印刷机包括:
    (1)刻版印刷机。这种印刷机的印模(一般是凸版)刻有图案。当布匹、壁纸等通过印刷机时,可将印版上的图案重复印在布匹、壁纸等上面,从而产生连续性图案;这种印刷机也可用以印刷单独的图案(例如,印在围巾或手帕上)。
    (2)辊筒印花机,通常包括一个大型中心滚筒(承压滚筒),在其周围装有一系列彩色镌刻滚筒;每个滚筒均配有印浆槽、给浆辊、刮浆刀等。
    (3)丝网印刷机。待印刷的材料和模版丝网同时通过机器,颜色通过模版漏印在材料上。
    (4)经纱印花机,用于在机织前,将图案印在从经轴展卷的成片平行经纱上。
    (5)纱线印色机,供纱线(或未纺成纱线的粗纱)上色之用。
    二、其他印刷(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不论是否组合式
    本组包括:
    (一)印刷(打印)机
    本组包括在印刷(打印)介质上打印正文、字符或图像的设备,上述第一部分所列的印刷机除外。
    这类设备从各种来源(例如,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平台式扫描仪、网络)接收数据,大多数都装有存储器,用以储存打印数据。
    本品目的产品可通过诸如激光、喷墨、点阵或热敏打印等方法印制字符或图像。最常见的两种印刷(打印)机是:
    1.静电印刷(打印)机。其使用的方法涉及静电、墨粉及光。用光源〔例如,激光器、发光二极管(LED)〕消除带正电荷的光导面(通常为鼓)具体点的电荷,留下带正电荷的图像拷贝。带负电荷的墨粉被静电吸附到光导面,重现原件的图像。静电将墨粉转移到具有比光导面更强的正电荷的印刷(打印)介质上,然后通过加压加热,即可将图像熔印到印刷(打印)介质上。
    2.喷墨印刷(打印)机。这种机器将墨点喷射在印刷(打印)介质上,用以印制图像。
    本品目包括单独报验,用以与本协调制度的其他产品联合或连接使用的的打印机(例如,品目84.70现金出纳机的收据打印机)。
    (二)复印机
    本组包括从原稿印制复印件的设备,例如:
    1.数字复印机。该机通过扫描原稿,其感光面〔例如,电荷偶合装置(CCD)或光电二极管阵列〕将光学图像转换成数码电信号,储存在存贮器内。然后,由打印装置采用与本品目注释第二部分第(一)款所述打印机相同的工作方式,利用这些数据印制出所需数量的复印件。只需将原稿扫描一次,即可复制多份复印件,因为图像的数字代码储存在存贮器内。对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的此类设备的解释,参见下述第(四)款。
    2.感光复印机。该机每次复印都必须将原稿的光学图像投射到感光面上。最常见的类型有:
    (1)静电感光复印设备,其工作原理有两种:一种是将原稿影像直接影印在复印纸上(直接印制法);另一种是将原稿图像通过中间体转印到复印纸上(间接印制法)。
    直接印制法是使涂有如氧化锌或蒽等的基片(通常为纸)充上静电荷,接受原稿光学图像的投射,然后用显影色粉显影,再通过将基片加热定影而成为复印品。
    间接印制法是将光学图像投射在涂布有硒或其他半导体材料并充有静电荷的鼓筒(或板片)上,当所成潜像经显影色粉显影后,在静电电场力作用下色粉图像被转印到普通纸上,并经加热定影成为复印品。
    (2)应用化学乳剂涂布层的复印设备,涂布层通常由含银盐或重氮化合物的乳剂制成(重氮化合物的感光乳剂涂层须使用含有大量紫外线的光线进行曝光),其显影和转印方式按乳剂的特性及设备的类型不同而各异(湿法或干法显影、加热处理、氨气处理、图像转印方式等)。
    本组也包括接触式感光复印设备及热敏复印设备。
    (三)传真机。
    传真机用于通过网络发送及接收图文,并将图文原稿的复制品打印出来。对可执行复印功能的此类设备的解释,参见下述第(四)款。
    (四)打印机、复印机或传真机的组合机器
    执行打印、复印或传真中两种及以上功能的机器,通常称为多功能机器。这类机器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
    对“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标准的规定,参见下述子目注释。
零件及附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及附件也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包括,例如,印刷用的辅助机器,不论其是否单独报验。这些机器经专门设计与印刷机一同工作;并在印刷时或印刷后用于给纸、收纸或对纸张或卷筒纸作进一步加工。这类机器通常与印刷机分离。它们包括:
    (一)纸张升降机及纸盘或纸盒,用以存放空白纸张以备印刷之用。
    (二)自动给料机,用于单页印刷。其功能是逐页将片材准确适中地送入印刷机。
    (三)片材输出装置,其结构与给料机相似,但在操作上与给料机相反(即把印好的片材送出并堆放成叠)。
    (四)分页器,将已印刷的多页文稿进行自动分页及堆叠。
    (五)折叠机、胶粘机、穿孔机及装订机。这些机器常装在印刷机的输出端,用以折叠、装订印好的纸页(报纸、折叠印件、期刊等)。
    但上述机器如非专门与印刷机连用的,则不应归入本品目(酌情归入品目84.40或84.41)。
    (六)连续号码机,装有数字圈的小型辅助机器。
    (七)印刷工业用的烫金机,用以在刚从印刷机中印上媒染剂后输出的纸页上涂上金属粉。
    本品目还包括静电感光复印设备用的感光鼓及感光板、导辊以及已安装的供油垫。
*
*  *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纺织物、经橡胶处理的纺织物、毡、橡胶等制成的滚筒毯及套(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二)瓶、罐、箱、袋或其他容器的贴标签机,及包装机(品目84.22)。
    (三)附带印刷装置的机器。例如,某些装袋及包装机(品目84.22);某些制造纸制品或纸板制品的机器(品目84.41)。印刷装置如果单独报验,只要它们是按本品目所列机器的其中一种方法进行印刷,仍应归入本品目。
    (四)去除污迹用的喷雾机(品目84.24)。
    (五)胶版复印机、油印机及地址印写机(品目84.72)。
    (六)图案生成装置(品目84.86)。
    (七)用于将文件缩制在缩微胶卷、缩微胶片或其他缩微品上的照相机(品目90.06)。
    (八)普通照相用的印相框(品目90.10)。
    (九)品目90.17的绘图器具。
    (十)品目96.11的手工标签压印器。

○   ○
子目注释:
子目8443.11、8443.12及8443.13
    这些子目包括的印刷机采用既非凹版也非凸版的平版(版面为平面的印刷版)进行印刷(胶印方式),它们利用油水相斥原理将图文印成印件,印刷全都使用轮转机进行,印刷过程是将印版图文上附着的墨迹先转移到称为橡胶毯的橡胶滚筒上,然后再转移到承印物上,而不是采用直接印刷的方式将图文印在承印物上。这些机器的特征是具有橡胶毯和带有不断湿润印版空白部分的装置(该装置装在金属辊子上),胶印机有卷取进料和片取进料两种。
子目8443.14及8443.15
    凸版印刷是采用将活字凸起部分上的印墨经压印转移到印件表面的一种印刷工艺,活字由平面高度一致的单个字符、线条及图版组成。
    这些子目不包括苯胺印刷机。
子目8443.16
    苯胺印刷是采用活版印刷方式的原理进行简单印刷(印制包装装潢、表格、小册子等)的一种印刷工艺,其印版由橡胶或热塑性材料制成并直接裹卷在印版滚筒上。苯胺印刷机比其他印刷机都更为简单轻巧,使用以乙醇或其他挥发性溶剂为基料的油墨对卷筒纸进行单色或多色连续印刷。
子目8443.17
    在凹版印刷中,印版上容量不同的雕刻或蚀刻部分所留蓄的油墨经压印转移到承印物上。这类印刷方式所用的印版是以雕刻刀或腐蚀酸在抛光铜板上雕刻或蚀刻成深浅不同的点线图文,印版表面并不着墨,仅在点线凹部留蓄有足够量的油墨以印出印件。
    凹版印刷的原理与线条版或蚀刻版印刷的原理相同,但以旋转滚筒取代了版台,图文以机械或光化学工艺刻在通过电镀镀铜的印版滚筒上。
子目8443.31及8443.32
     “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的标准,是指该类机器包含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所必需的所有部件,它仅通过一根电缆即可实现连接。能够接纳一个附加部件(例如,一个“卡”)以便与电缆连接,并不足以满足这些子目的条件。反之,倘若这些部件已经存在,但通过电缆连接无法进入或由于别的原因不能实现连接(例如,必须先打开开关),也不足以将这些货品排除在这些子目之外。

anglebeby520 发表于 2017-2-18 18:14:46

84.44  化学纺织纤维挤压、拉伸、变形或切割机器
 
    本品目适用于化学纺织纤维的制造机器,其中包括纤维切割机。
    这些机器包括:
    一、化学纺织纤维的挤压机器,用以挤出单丝或多根长丝。实际上,这类机器是由一长排多个相同但又互相独立的纺纱器并列而成。每一纺纱器主要由一个计量泵及一个过滤器组成,用以向喷丝头或喷丝嘴喂料。按所用工艺的不同,喷丝头喷出的单根或多根长丝需通过盛有化学凝结剂的浴槽(例如,粘胶法)、密封室内的喷水(例如,铜铵法)、热气流(例如,醋酸纤维素法)或冷却室。喷丝头可以单孔或多孔(孔眼有时多达数千个),以生产单丝或复丝纱线,或生产丝束以便切成短纤。有些挤压机配有一种特殊装置,将喷丝头喷出的纤维松捻成纱;其他挤压机将各种纺纱器挤出的纤维组合成粗绳状(丝束),这些丝束有时含有成千上万根纤维,以备随后切成短纤。
    二、拉伸机,用以将纤维拉长至原来的3~4倍。这一工序可使纤维的分子沿轴向整列,从而大大提高其强度。
    三、合成纺织线变形机器。大多数的变形工艺(传统的间歇法、假捻法、刀边卷曲法、齿轮卷曲法、热风或蒸汽喷气变形法、编织解编法)通过改变纱线的物理性能,以制造卷曲变形纱、“泡沫”弹力纱等。
    四、短纤切断机,用以将丝束切成短纤维。
    五、丝束直接成条机。这类机器也将丝束切成短纤维,但不打乱纤维束的平行排列状态,因此所得纤维条可立即用于纺纱(不必经过粗梳或精梳),而不是象上述四款所列短纤切断机那样把丝束切成松散的短纤维。这些机器有时配有纺纱机,这时人们称之为“丝束直接纺纱机”(参见品目84.45的注释)。
    六、裂丝机,用以生产裂丝束。这类长丝的大部分纤维(但不是全部)每隔一定距离被切断,这样尽管有部分纤维仍为长丝,但纺成的纱线却具有短纤纱线的特征。
零件及附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及附件应归入品目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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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不包括:
    (一)对原料进行预处理,供随后挤压成化学纺织纤维用的机器(一般应归入品目84.19或84.77)。
    (二)品目84.45所列的成条箱及针梳机。
    (三)纺制玻璃纤维长丝或短纤及其纱线用的机器(品目8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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